租戶冒充房主賣房,並辦理產權登記,買房人能取得房屋所有權嗎?

___Mary

這種情況下,只要買房人不知情並且是按照市場價格買的房子,那麼房子所有權歸買房人!

許多人可能很疑惑,這樣一來對房東不是不公平嗎?為什麼賣房人沒有資格但買房人卻能取得房屋所有權呢。

房屋所有權生效是以產權辦理登記為要件,如果買房人並不知道這個房子不屬於賣房人,而且通過正常手段也不能查明所有的證件是偽造的,那麼按照市場價格購買了住房在法律上就是善意取得,房屋不動產是以登記為對抗要件,買房人完全擁有所有權。

那麼真正的房主沒有了房子應該怎麼主張權利呢?


財經微世界

租戶冒充賣房這個問答,南房叔每一個字都是親自手敲的,絕無任何抄襲嫌疑,歡迎閱讀,覺得好,歡迎關注,點贊,收藏,轉發

幾乎不可能的事情。

出售房子是非常重大的一件事情,先不說房東(業主)會不會被租客騙,也不說買家是否會被租客騙,單單房管局一關就難以突破。

我們來理順一下這個騙局想要達成,需要過幾個關卡。

1租客租房,拿到業主的資料(主要是業主身份證,房產證),當然了,沒有業主會將這些原件給租客的,肯定是給複印件的。

2租客根據拿到的複印件,偽造身份證和房產證原件。由於這個證件雖然是假的,但是上面登記的數據全部都是真的,所以算是克隆的。當然身份證的照片可能得處理一下。(部分城市房產證和土地證分開的,不過更多城市合併為房地產權證,現在新的則改為不動產權證了)

3拿著假的證件去中介放盤,或者在網上放盤。

4買家有意向後上門看房,這個最容易了,因為租客就住在裡面,通常也問題不大,可以以假亂真矇混過關的。

5簽約,中介看到身份證,估計看到了所謂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就會同意簽約了。

6實質性詐騙成功的一關到了,買家簽約後,支付了定金,也就是定金被租客,這個假冒的業主拿到了。

7如果房子欠銀行錢,需要去提前還清貸款,這個通常需要持有業主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借款合同去申請,僅僅持有身份證也有可能辦到的。

8問題是業主欠銀行的錢誰來還?租客掏錢?還是買家掏錢?好吧,既然是騙局,買家支付吧,於是買家的首付款被騙走了,但是這個錢不容易被租客騙走,除非租客要求買家將錢打入假的業主銀行卡,通常來說,中介不會同意這個的,這個被騙成功可能性有,但是不大。

9如果資金不存入業主的供樓的賬戶,業主欠銀行的錢不會結清,也就拿不到塗銷資料,也就無法過戶的,這裡宣佈

詐騙失敗。等等,租客拿到假的塗銷資料去過戶是否可以?這個,這個,好吧,現在繼續。等等,幹嘛假的塗銷資料,業主不欠銀行錢呢?好吧,如果業主已經還清銀行錢了,確實不需要塗銷資料即可過戶。

10租客拿著假的業主身份證,假的房產證等去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現在多數改名不動產交易登記中心了)。網籤,取號,預約,這些假證件還是可以突破過關的。

11到了繳稅窗口,或者遞件過戶窗口,南房叔實在不明白如何過關了。

假的房產證是否會被發現是克隆的?南房叔表示大概率,因為類似的假房產證很容易被是辨別出的。

假的身份證呢?大家都知道,現在大家持有的都是二代身份證,在身份證驗證器滴一下即可知道,如果滴成功(滴出來的數據和身份證吻合),那麼身份證就是真實的,如果滴不出來,房管局絕不會讓你矇混過關的闖關失敗

能否房管局的工作人員配合造假?這個南房叔也認為是極難的,為了防止這種情況,攝像頭,滴的結果需要打印出來,其實也是不容易的,何況題主的問題也沒有提到這麼一串的。

以上分析知道,租客想要冒充業主去賣房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要騙,通常到收取定金,或者多收一些定金(其實就是首付款)就止步了

去房管局闖關,這是自找死路了,那麼多人的情況下,還能矇混過關?

在這裡,南房叔分享一個真實的故事,某業主拿著房產證去去房管局過戶,房管局工作人員發現業主身份證是真的,細看房產證發現數據全部真實,與房管局登記的一致,但是總覺得房產證有點怪異,不過當場也收件了,隨後房管局通知說,房產證是克隆的,不能過戶,神奇的是業主本人也不知道房產證為何是假的,後來申報遺失,然後補辦房產證,然後過戶成功(當時需要登報,耗時一個多月)。

所以想要在房管局持有假的房產證,假的身份證過戶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買家不可能拿到自己名字的房產證。

如果業主本人不方便出面去房管局,那是必須提供公證書的。現實中假冒業主矇混過關的,通常是持有真的身份證,或者房管局,或者公證書審核不嚴格。想要詐騙,基本上現在沒有人你們傻的去過戶方式詐騙,通常在一開始騙到錢就逃之夭夭。無論哪個環節的詐騙,最後都送你一副精美的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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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房產

這個新聞我看了,我覺得匪夷所思。本人就是做中介的,我認為通過中介交易是絕對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因為房價比市價低得離譜,這種房子明顯存在問題,中介一定會仔細審核,基本可以杜絕假房東情況。

另外還有一點讓人覺得匪夷所思,不知這房子過戶沒有?如果房子過戶了,那房管局明顯有重大失職過錯,作為政府行政部門,仔細審視房東身份證和本人相貌是必須步驟,難道租客和身份證相貌高度一致?我們本市房管局審核極其嚴格,我曾遇到過這麼一戶:一個人十年前很瘦,身份證上相片也很瘦,十年後賣房,他長胖了很多,相貌有一定差異,房管局死活不給他過戶,非叫他去派出所開身份證明。有些人吐槽某些單位要客戶或老百姓去派出所開“本人證明”是刁難,卻不知這是單位把控風險、保護受理人財產的不得已之舉,因為他們出示的身份證明不明確。

房管局除了仔細審核出賣人的長相和身份證上照片,還會讓交易雙方加中介公司職員三方(如果有中介)站一起進行拍照及錄像流程操作,有時候甚至會讓賣方背一下身份證號碼,審核過程可以說是非常嚴格的。換句話說,房產證只有本人拿到手上才有用,別人拿到是絕對無法過戶的,除非兩個人長得非常相似。

新聞中租客賣掉房子的事情在我看來是匪夷所思的,也許每個城市的審核標準不同,但房管局有重大審核過失也是顯然存在的,房東可以起訴房管局。

在這裡,建議買二手房的網友找正規中介操作,付佣金天經地義的,在美國,房產經紀是高度專業的職業,所有人房產交易必須找經紀公司操作,中國以前中介很黑,現在正規了很多。一輩子積蓄買套房子,大的都花了,何必計較一點小的,萬不可因小失大,後悔莫及。額外說一句,本人雖然從事中介行業,但自己買的二手房也是找的其他中介公司,佣金照付,沒有跳單。


中等帥哥

租戶冒充房主賣房,並辦理產權登記,買房人能取得房屋所有權嗎?

我不清楚你問這個問題的目的,如果你是個租客想在這方面動歪腦筋,我可以告訴你這樣的事情發生過,最後這樣的人都蹲在監獄裡,因為犯了詐騙罪,如果你是房東,我需要提醒你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相關證件,的確有馬虎的房東被這樣別有用心的租客玩了這樣的把戲,雖然最後房子是回到了自己手上,但也帶來不少麻煩。

給大家看一個今年4月份發生的一個現實中的案例:

房東梁先生在東莞虎門鎮有一套房子租給一黃姓租客居住,黃某在此住了幾年。2010年5月,房東梁先生想拿這套房子作為抵押向銀行辦理貸款,就把房產證等資料交給了朋友介紹認識的祁女士,讓對方幫忙處理,後來,祁女士未能幫上忙,就把房產證交給在這房子居住的租客黃某,讓他幫忙歸還給梁先生,但黃某偽造了上述房子的房產證,將假證給了梁先生,自己卻把真的房產證偷偷留下了【所以提醒各位房東自己的證件原件保留很重要,不要隨意給陌生人】。

2010年黃某冒充房東梁先生將該房子賣給了市民陳女士,並辦理了過戶手續。到了2011年9月3日,因黃某沒有交租,梁先生便去出租房找他,此時才知道事情真相,梁先生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2016年10月25日,公安機關經偵查在虎門鎮太寶路某出租房將黃某抓獲,破案後,被騙財物未能繳回。法庭上,黃某當庭認罪。法院審理認為,黃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心安理得君

租戶冒充房主賣房,租戶沒有房產證的原件和房主的身份證原件,怎麼可能辦理產權登記?房產局也不可能給辦理過戶手續的。如果是已婚還要出示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夫妻雙方還必須到場,過戶手續沒有想像的那麼簡單。也很複雜的,



AO心如止水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需要符合法定條件,並提交法定材料。騙子能通過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登記,說明騙子提供的材料是可信的。如果買房人,以合理的市場價格購買房屋,並辦理了房屋產權登記,買房人屬於善意取得。


429方寸世界

根據樓主的信息,簡單做法律分析,答案是:不一定。租戶賣房東房子為無權代理,但已經辦理完成產權登記,基本可以認定為表見代理,但是否成立關鍵看買家是否善意無過失。

關於是否善意:買家在購買時是否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租客有權賣房子;是否以合理的價格購買了房子;買家與租客之間是否熟悉等。

該問題比較複雜,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凌偉律師

這個新聞我看過,好像是80萬的房子被租戶12萬給賣了。這裡可以肯定的是他們買賣的是小產權房,因為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交易也不經過房產局。而是直接改購房合同的。一般都是到村委會或者開發商處更改。


周易六爻一家之言

現在辦事流程很規範,租戶想賣房主的房子根本不可能。從同意受理掛牌交易到最後領證過程,辦事各窗口都要戶主到場,核對身份證是否是本人,有的甚至要攝像。如果委託人,必須要委託公正書,委託公正必須雙方當事到場,查驗各種原件材料屬實無誤後才辦理。你太天真多慮了。


龔老師\n

在我們這裡不可能成立,房產交易需要買賣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土地證原件,戶口簿,結婚證,沒結婚的要單身證明,現場拍照,留指紋,而且是必須本人,夫妻雙方必須都在,所以簽名都是面籤。租戶冒充房主賣房就沒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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