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我們還能再見於江湖嗎?

分手後,我們還能再見於江湖嗎?

文/Miss噠噠

有人說過,分手後難以成為朋友,如果成為朋友,必定彼此沒有深愛過。

我覺得這個是沒有絕對的,那些把愛情當做生命的,一旦分手就來個你死我活,性命要挾的,這種人你能說他在愛情裡面沒有深愛過嗎?他愛得比誰都深,都畸形。

有些人分手後就可以坦然和前任成為好朋友,他們覺得彼此曾經深愛過,既然不合適分開了,為什麼不選擇祝福對方呢?怨恨無非讓雙方更難以釋懷,地球離開誰還不是照樣轉。

分手後能做朋友,我是贊同這一觀點的,但很難做交心的朋友,畢竟彼此間太熟悉了,看到對方的前一個眼神,馬上就能猜到他下一秒會做出什麼動作。

感覺看著對方,就好像在照一面鏡子,自己在對方面前一覽無遺。連男女之間的性生活都那麼有流程感。

分手後,我們還能再見於江湖嗎?

大學舍友三三跟老公離婚後,兩人還經常約出去吃個飯什麼的,三三在離婚後一直覺得虧欠前老公的,他們倆離婚,既不是小三插入,也不是婆媳關係,完全是因為三三不想要孩子。

他們倆是大學的戀人,好不容易步入婚姻,卻在婚後一年便離了。用三三的話說就是,自己還沒當夠孩子,根本就養不了孩子,可老公和婆家的人想盡早生,因為三三也不年輕了。

三三為了逃避生孩子這件事,直截了當把婚給離了,老公在求和之後無果,最後也接受了三三的決定。

離婚後,她前老公一直單著,總是明裡暗裡的在三三面前表露出自己還在等著她,希望她能回心轉意。

但三三明確表態,朋友可以做,婚不能複合。

分手後,我們還能再見於江湖嗎?

很明顯,三三的前任就是想借分手後,用做朋友的方式來為以後兩人複合做踏板。

愛情不同於生意,不可能“買賣不成仁義在”,在很多愛情裡,因為彼此深愛過,所以最後不忍成為敵人,也有因為彼此傷害過,所以也不可能成為朋友。

在現實裡很多分手後的戀人是很難再做朋友的,很多男女分手一般不是彼此傷害,而是一方傷害了另一方。

被傷害的那一方會有深深的挫敗感,總覺得自己付出那麼多,對方卻毫不領情,所以就很難在一起和平相處。

愛情的最終目的不是結婚就是分手,分手後的再續朋友關係,這是愛情的延續,還是人性的灑脫,這個因人而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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