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尼德蘭會分裂為兩個國家?

凱風思雨

16世紀的尼德蘭革命可謂是西方資產階級革命的先聲,這場比英國資產階級革命還早的政治革命催生了後來被譽為海上馬車伕的的荷蘭共和國。然而,荷蘭只是尼德蘭的一部分,曾經的尼德蘭領土還誕生了今天的比利時。為什麼尼德蘭會發生分裂呢?

圖/荷蘭與比利時


北方的革命

在尼德蘭各地區中,以阿姆斯特丹為首的北方諸省是資本主義發展最為迅速的地區。阿姆斯特丹約有3萬人,是荷蘭省最大的商業城市和尼德蘭北方的糧倉;它的捕魚與航海業尤為發達,也建立起新興的紡織、釀酒工場。阿姆斯特丹的船隊從波羅的海地區運來糧食、木材,然後把這些物資銷往西歐、中歐各國。因此,北方諸省在經濟方面更為外向且十分獨立。

圖/荷蘭商船


16世紀上半葉的宗教改革運動使得路德教與加爾文教在靠近德國的北方諸省迅速傳播。1566年革命爆發之時,起義很快席捲尼德蘭12個省(大部分是北方省份),這場史稱“聖像破壞運動”實則是資產階級借抵抗西班牙天主教為名發動的革命運動。當時總督瑪格麗特慌了手腳,連忙發表宣言,答應停止迫害新教徒、允許加爾文教徒在指定地點傳教、特赦貴族同盟成員,由此可知當時北方新教勢力的強大。

圖/荷蘭聯省共和國


南方的保守

尼德蘭南部地區(今天的比利時)一直是西班牙在尼德蘭的統治核心區域。1567年,新任總督阿爾發公爵率領西班牙軍隊1.8萬人進駐布魯塞爾,以此為基地對抗北方荷蘭諸省的叛亂者。雖然尼德蘭南部諸省在1576年曾經被起義者短暫佔領,但是南方各省與西班牙較為緊密的經濟聯繫卻使得南方省份難以擺脫對西班牙的依賴而產生了離心傾向。更為失敗的是,南方人民日益把連年來的戰爭看成是北方各省聯軍釀成的惡果,曾經的泛尼德蘭主義逐漸消亡。

圖/布魯塞爾廣場


1578年,巴馬公爵亞歷山大·法爾奈斯出任尼德蘭總督。他施展政治手段把南方各省拉到自己一邊,並依靠尼德蘭南部的天主教勢力(阿拉斯同盟)逐步將布魯塞爾與安得衛普重新收入囊中,同時在戰爭中將眾多新教徒驅逐到了北方以保持南方的穩定。於此同時,南方由特蘭託主教會議決定的“反宗教改革”運動得到了極其廣泛而有力的傳播。

人們不僅採取措施來剔除教會里的積弊,而且在吸收和培養新聖職人員方面小心謹慎,以便大力加強聖職人員的影響。幾乎在所有教區都建立起神學院,這使得天主教在南方的得到了復興,而新教卻幾乎絕跡。

圖/QS世界大學排名前十的天主教魯汶大學(比利時)


正是在經濟、軍事與宗教的多方面影響下,尼德蘭的南北雙方才分裂為兩個截然不同的政治實體,相對於在1648年就成為獨立國家的荷蘭,比利時的獨立要晚了整整200年。


參考文獻:

1. (比)讓·東特著 南京大學外文系法文翻譯組譯,比利時史,江蘇人民出版社

2. 陳欽莊,孔陳焱,陳飛雁著,基督教簡史 (修訂本),人民出版社


歷史研習社

尼德蘭地區包括今天的荷蘭和比利時兩國,指的是萊茵河、馬斯河、斯海爾德河下游及北海沿岸一帶地勢低窪的地區。在中世紀時,經濟比較發達,屬於法蘭克人王國,是外國王侯。16世紀時,由於封建婚姻繼承關係,成為西班牙的屬地。當時的尼德蘭人口眾多,工商業繁榮,城市繁多,有城市之國的美稱。當宗教改革的浪潮席捲尼德蘭時,受到了尼德蘭城鄉民眾的熱烈歡迎。卡爾文教和路德派宗教等新教的力量,形成了一股強大的反對西班牙封建統治的勢力。16世紀60年代開始,尼德蘭人民反抗西班牙的鬥爭進入高漲階段。為此,西班牙的統治者採取了專制手段,武力鎮壓,幾度發生流血事件。1566年,尼德蘭許多城市爆發破壞聖像運動。西班牙的統治者更是瘋狂鎮壓,大肆捕殺起義者,甚至將未參加起義的人也以不起來反對異端的罪名殺害。

尼德蘭的人民也開始組成武裝起義隊伍,號稱“森林乞丐”和“海上乞丐”的游擊隊水陸並進,沉重打擊了西班牙的統治。1572年,一支海上游擊隊攻佔了西蘭島上的布里爾城,這成為了各地大規模起義的信號。同年7月,奧蘭治的威廉在北方各省會議上被推選為總督,統率各省聯軍,北方宣佈獨立。

北方獨立之後,各省起義軍和西班牙統治者的鬥爭越來越激烈。萊登保衛戰、布魯塞爾起義、根特起義等相繼發生。南方的城市也爆發了起義,但西班牙對南方控制極嚴,一些市民上層和貴族有妥協傾向。南北出現分歧。1581年,北方各省宣佈成立聯省共和國,正式建立資本主義民族國家。而南部的布魯塞爾和安特衛普又被西班牙軍隊佔領。1588年,西班牙無敵艦隊被英國所滅,荷蘭共和國的勝利大局已定。1609年,西班牙被迫與荷蘭簽訂12年休戰協定。事實上,承認了荷蘭的獨立。而它和天主教國正式承認荷蘭是在三十年戰爭之後了。隨著哈布斯堡家族的衰落,1815年維也納會議後,原南部各省和荷蘭合併為尼德蘭王國。1830年南部脫離尼德蘭獨立,成立比利時王國。


國家人文歷史

題目說的尼德蘭分裂成兩個國家應該指的是1830年比利時獨立,因為1815年《維也納條約》將原奧屬尼德蘭(法國大革命時期此地被法國吞併佔領長達20年之久)劃歸荷蘭,同時荷蘭國王兼任盧森堡大公。荷比盧三國統一在一個國王的統治下。當時荷蘭的正式國號就是尼德蘭王國。所以1830年比利時獨立,標誌著統一的尼德蘭出現了荷蘭和比利時兩個國家(荷蘭國王仍然擔任盧森堡大公,因此盧森堡並未獨立)

為何比利時不願和荷蘭統一呢?

首先,荷蘭比利時統一本來就是維也納會議基於大國博弈的特意安排,並非比利時人民的意願。我們都知道,1814-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防範法國的東山再起,因此法國的鄰國領土都擴大了。比如普魯士獲得了萊茵蘭和威斯特伐利亞地區,比利時則被劃入荷蘭而非還給1789年的所有者奧地利。

下圖為1815年英國諷刺漫畫,用婚禮來形容比利時和荷蘭的統一,但主持婚禮的神父(奧地利首相梅特涅)和參加婚禮的賓客(當時英普俄奧首腦)說明這個婚禮就是國際政治的交易

這項安排符合列強利益,但從比利時人的視角看來卻存在很大問題

1,比利時在法國統治下,工業得到了很大發展,是歐陸最發達的工業區,但荷蘭一向以商業見長,在19世紀,比利時需要為工業尋找外銷市場,荷蘭則支持重商主義以利好商業,對工業不利,雙方矛盾尖銳。

2,比利時人口多於荷蘭,但荷蘭王室為了保證荷蘭在統一尼德蘭王國的優勢,拒絕在尼德蘭國會里按人口比例給比利時人代表權。而且尼德蘭王國軍政高層人士都由荷蘭人擔任。

3.比利時語言和宗教上和荷蘭不同,導致國家凝聚力不強。比如比利時通行法語,而荷蘭則希望在全國推行荷蘭語。荷蘭大多為新教徒,比利時則是天主教徒佔優勢。統一的尼德蘭規定,只有懂荷蘭語才可以擔任公務員,引起比利時法語人口的不滿。

總之,因為經濟利益,政治代表權,宗教語言的差異以及比利時在尼德蘭王國中的政治弱勢地位,導致比利時人越來越傾向於從荷蘭獨立,建立獨立國家。

這個動議得到了法國的支持。法國當然希望肢解尼德蘭,因為這個國家的設立就是制衡法國的霸權。

1830年比利時爆發革命,成立比利時王國。尼德蘭從此分裂成兩個國家(此時盧森堡和荷蘭仍為共主聯邦,但因為比利時獨立,領土不再相連,完全獨立也是早晚的事情)


昭楊

原本就不是一個國家,都是神聖羅馬帝國哈布斯堡家族統治下。查理五世生於根特(現比利時)所以尼德蘭與帝國關係很好。

查理五世死後,兒子菲利普二世接西班牙國王,對尼德蘭政策近乎壓榨,所以引發尼德蘭獨立運動,但尼德蘭南北本就有天主教和新教(加爾文派)之分。經過了短期的聯合後,1830年,信仰天主教的南部還是分了出去,就是比利時。北方七省就是現在的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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