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釋“上帝能否創造一個他搬不動的石頭”的悖論?

天行棍道

上帝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團隊,是這個團隊創造的人類,這是一支來自獵戶座方向的外星科考隊,到地球的科考目的就是研究人類的進化發展,這批人員都分工明確,有負責飛船航行的艦長,艦員,軍人,科學家,男女等等人物組成的龐大的科考團隊,這支科考隊在地球工作生活了很多年,因為壽命要超出進化中的人類很多年,在人類進化中傳下來的神話中就把這些有科技能力壽命長的外星人稱為了神或上帝,只有團隊能力才是無限大的,這些創造人類的外星人是和人類一樣用的是科技創造文明的。下面是這支創造人類的外星人團隊中部分外星人的樣子,和人類進化的樣子。

外星科考隊帶到地球的人類祖先猿人


進化成人類的遠古兒童

科考隊中的科學家

穿著太空服的科考人員

休息中的外星人

在用望遠鏡觀察的艦長


探秘獵戶座

這只是個邏輯悖論,證明現實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全能之神存在,但並不能證明其他神如“上帝”不存在,比如,“上帝”可以就定義為一個造石頭舉不起或乾脆不造石頭光造人的主,並非全能之神,因為邏輯是人的發明,跟“上帝”一樣不是真的,或至今為止尚未得到實證。事實上,你我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際上都無法證明不存在(的任何“主”)。換言之,天外青山樓外樓,你我不知道的事情多得是。

跟非信徒無關,肩負論證或實證“上帝”或“真主”或“真理”存在的責任在各類信徒,而且條件是他們企圖向別人傳銷他們的信仰,因為個體信仰是自由無可非議,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但一旦傳教、輸出價值觀就是社交麻煩和文明或部落衝突的開始,因為信仰都是假的,而假的商品都是多版本的其中包括針鋒相對和你死我活的。

總之,信徒不可傳銷信仰、非信徒不可嘲笑信徒,這才是健康人倫關係、和諧社會的政治前提。(問題描述的最後一句打漏了一個字?)


Lauzi

這個問題毫無意義!

不要說是上帝,就是人也不可能做一件違反自己特性的事。

基督教的神的“全能”性,不是指這位神什麼都能做,而是指他的能力的超越性:在人所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通過聖經的描述,這位神既創造了天地萬物,也主宰著所造的一切。所以,神的全能性是指他創造的能力,以及可以掌管(護理)一切所說的。

在基督教聖經裡描述,神不僅是一位全能的神,他還是一位無所不知、無所不在、聖潔、公義、慈愛……的神。這些特性結合在神身上,相互輔助並制約,或者說,神不會違背自己的特性做事。也就是說,“神去造一個自己搬不動的石頭”,這件事本身就是違背神的特性的,或者說是自相矛盾的。就像男人有生育能力,但你不能將這種特性無限放大,去讓一個男人懷孕生孩子。

同樣,神有能力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必定不會使用自己的能力,去做違背自己的事。如造一個自己都搬(控制)不了的石頭。


魚人私語

這個提問本身就是一個悖論,因而,錯誤命題無法導向正確結果。首先,神是絕對的存在,沒有在祂之上的存在,而石頭是被造物,是一個被創造出來的相對存在。相對存在與絕對存在之間,是沒有類比空間的。用一個不太恰當,但是類似的一個比喻,來比喻提問者提出的問題來說,提問者好比是提出瞭如下這樣一個問題,即:這世界上是否存在一個三角形的圓?首先,“三角形”已經定義了提問者指向的這個形狀的根本形態,但是提問者又繼續試圖探討,這個三角形的形狀是否是一個“圓形”的存在,這顯然是一個錯誤命題,因此,錯誤命題不會導向正確的答案。所以,整個被被造界不會存在一個被造物,是能夠在創造主的存在之上的,不論這個被造物是石頭或者是其他什麼東西。而對創造主來說,祂不需要創造什麼來滿足祂自身的需求,因為祂是終極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存在來支撐自己的存在(只有被造界的事物需要),祂是“自有的”,且是“永有”的存在--聖經·創世紀3:14。


山居學房

如果真的有上帝,它的意義在於製造了一系列自然法則,如果按照這個法則走,則得心應手,左右逢源,如果違背這個法則走,則舉步維艱,阻力重重。就連他自己也逃不過這個法則。比如我們可以製造我們搬不動的東西,假如我們再去搬它,就違反了自然規律,要麼費勁全身力氣無濟於事,要麼自己還因此受傷。為什麼我們要去搬它,為什麼要違反這個自然的規律呢?既然有了規律就要遵循。對於上帝來說,這個規律是他定的,既然是他定的,他又去違反它,否認它。那不是和我們說,我搬的動又搬不動一樣,自相矛盾嗎?因為這句話本身就矛盾,就好像說,你能給我很多又很少的錢,做又長又短桌子,把一個東西放在天上又放在地上一樣,你能給我找一間既明亮又黑暗的房子嗎?上帝能讓一個物體既往下落又上升的物體嗎?這套規則不會變,變了上帝就是在肯定自己又在否定自己……而上帝是什麼呢?上帝就是規則。


很久都沒想明白的事

一維世界怎能理解二維世界,二維世界怎能理解三維世界,三維世界怎能理解四維世界,人的世界又怎能理解神的世界。同樣“悖論”的提出僅基於人類的理解,但人類無法理解神之“悖論”背後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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