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美國空軍的F

張毅誠

FB-22是在上世紀現有技術不夠發達的情況下,美軍追求戰鬥轟炸機的嘗試,不僅僅是美國一家,世界各國的空軍都曾經追求一機多用的戰鬥轟炸機,俄羅斯的蘇-30、美國的F-15E、中國的殲-16都是這種追求的結果,但是在上世紀的技術條件下這是不可能實現的。同時還有當時還屬於通用技術公司產品的F-16XL戰鬥機,一言以蔽之他們都是雙重任務戰鬥機計劃的產物。

雙重任務戰鬥機就是戰鬥轟炸機,是美軍最早意識到戰鬥轟炸機的重要性,原因並不是因為美軍缺錢需要通用化降低費用,更重要的還是戰場需要。阿富汗戰爭開打之後美軍驚奇的發現自己現有轟炸機航程普遍不足,從中東盟友和印度洋迪戈加西亞基地起飛的轟炸機需要經過空中加油才能到達目標上空,因此之前裝備的轟炸機都不能滿足需要,這就為戰鬥轟炸機的出現提供了機會,雖然它並不能解決航程不足的問題。

進入21世紀之後美軍最年輕的B-52也已經50歲了、B-1B也是30歲的老兵,因此轟炸機的研製需要開始迫切起來,這些都為戰鬥轟炸機的項目提供了機會。通用基於F-16戰機研發航程更遠、載彈量更大的F-16XL;波音公司基於F-15推出了F-15SE;戰鬥機大戶洛克希德馬丁公司自然不會缺席競標,它們的設計就是基於F-22而來的航程更大、能力更強的FB-22,最後的結果只有一個贏家。洛克希德在買下了通用的F-16戰鬥機之後,擁有了足夠的戰鬥機生產業務,F-35項目勝出後有進一步分離了洛克希德的研發團隊,FB-22項目就此被束之高閣了。

從FB-22的最終結局看它是不切實際的科幻產品,且不說F-22本身僅有700公里的小航程,重在隱身性能的F-22戰機就算是增大尺寸、擴大內置彈艙,也很難達到戰鬥轟炸機的載彈量需求。而F-16XL改裝機翼之後獲得了4150公里的航程,又因為可以外掛武器載彈量也不是問題,但是即便如此單發的F-16XL也還是敗給了F-15SE,事實證明也只有F-15這種重型常規戰鬥機有可能改裝成雙重任務戰鬥機,F-22至今都沒有雙重任務戰鬥機型出現,用於攻擊作戰的是最新型的F-35戰機。


利刃軍事

首先要說,F/B-22並不是美國空軍正式考慮的計劃,而是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向美國空軍兜售的概念。其出發點首先是美軍現有的轟炸機隊太過老邁,其次是技術上太落後,無法應對現代化的防空體系。但注意,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提出這個項目的時間是在2001年,當時F-22面臨採購量大幅下降的現狀,洛馬公司急需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所以推出了這麼個項目。

但問題是,FB-22的方案中,要對F-22從外型到電子設備都進行大規模的改動,其實無異於研製一種新飛機。按照此前美國公司,尤其是洛馬公司研發的歷史,這個過程必將會花掉無法計算的時間和費用。

更要命的是,FB-22很可能會成為既貴又不好用的一個大坑。按照洛馬公司的計劃,FB-22將會是一種高端、先進的中型轟炸機,將整合F-22上既有的技術,再加以拓展延伸。但這種概念的轟炸機,載彈量將很有限,採購和使用成本卻必然會高的可怕(可以參看F-22的現實)。也許在面對有著完善防空系統的對手時,在戰爭初期能發揮一定的作用,但除此之外的戰爭環境中,FB-22的效費比都將低的可怕。更何況,預定給FB-22的“踹門”任務,B-2同樣能完成。甚至F-22本身也可以掛載包括“小直徑炸彈”在內的精確打擊武器來完成,完全沒有必要額外搞這麼一種新的飛機出來。

事實上,按照對洛馬公司對FB-22的定位,更接近於一種類似F-15E的戰鬥轟炸機。而在後來的發展中,這個定位已經有了F-35來承擔,就更加顯得FB-22的雞肋和不合時宜了。所以,到2006年,F-35首飛以後,洛馬自己也乾脆就不再提這個項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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