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打了農藥,小偷偷吃農田裡的青菜被毒死,農民有責嗎?

老平102

農田打農藥多見,小偷偷吃農田裡的青菜被毒死的少見。因為偷吃青菜的小偷很少,即使有偷青菜的,也會經過洗滌,上火烹飪而農藥殘留微乎其微,不會中毒。但,偷吃了噴灑農藥物品的現象,還是有的,如水果。很多人見了樹上的果子會垂涎三尺,以至有“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說法。怎麼回事?就是人們看見這些東西,都會會忍不住摘一個,嘗一下。因此,噴灑了農藥的水果,蔬菜一定要立警示牌,防止這種現象。而且要多立,讓人一目瞭然。不僅是為了防盜,還是為了防止有人誤食。

打農藥是為了防止病蟲害,有些農作物病蟲害嚴重,不打可能就沒有收成。但在農藥的使用過程中也有不科學和濫用現象。有些劇毒農藥,有關方面已經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因為農藥的濫用己造成了一些公害。如隨雨水進入土壤,河流中;因日曬揮發進入大氣中;隨著產品的入市進入我們的菜籃子和果盤子,然後進入我們口中等等。但在沒有替代物品或找到更好的辦法之前,還不能完全杜絕使用。因此,要使用就要規範。

規範使用一是要不使用禁用的農藥,二是要科學合理把握品種,劑量。同時對注意事項嚴格執行。為防止誤食一定要有警示告知。同時儘量在農產品的生產中少用或不用農藥,用生物技朮或其它手段來防止病蟲害的發生。如一定要用則在遵守規定的前題下,覆行警示告知義務,以防止誤食現象發生。對我們消費者來說在食用前,無論蔬菜,水果洗淨後,一定要在加鹽的水裡浸泡十幾分鍾,然後衝淨就可以了。


天太2

農田打了農藥,小偷偷吃田裡的青菜被毒死了?農民應該用的是劇毒農藥。現在,劇毒農藥全國禁用,有一部分高毒、中毒農藥也被限制在花木苗圃施用!而且,購買者需帶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商店、專櫃登記後才能購買到。有一整套嚴格的購買程序。所以,該事件的真實性存疑!

假設小偷真偷青菜食用後死亡,農民肯定要承擔責任。根據南京市農藥管理規定:農民在蔬菜上施用禁用農藥,最高罰款3萬人民幣,造成農藥中毒,需承擔刑事責任!

不但農民要擔責,商家也要擔責。根據上面那份規定:商家出售禁用農藥,最高罰款1萬人民幣,發生中毒,也擔刑事責任!

所以,真的發生了以上偷菜死亡案?應第一時間報案,交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一生農資人

我們村出現偷吃南瓜被藥死事件。

起因是楊家一老頭愛沾小便宜,這老楊頭看到鄰居史家的南瓜便摘上一兩個,鄰居家老史的三兒子發現後偷偷的在暗處想抓老楊頭的現行,老三發現老楊關專挑大一點的,老一點的摘,因為老南瓜煮著好吃,老三看到後沒當現制止,想出了一毒招,第二天用廢棄的針管向一個最好的南瓜注射了老鼠藥,這事是幾年前的事,那時叫氣體老鼠藥,有人說叫毒鼠強,很毒的,老三注射毒藥後跟家裡人說了此事,因為南瓜被偷,全家都很氣憤,也沒馬上採取措施,等第二天感覺不對時,老三的父親便摧促老三抓緊去地裡把毒南瓜摘下來,巧的是老三走到南瓜地正看到老楊頭摘了南瓜剛要走,老三本來就氣憤,扭頭就回家了,結果造成老楊頭當天死亡,幸虧沒跟孩子們一塊住,老楊頭為了吃完飯去打麻將,所以飯吃的快,吃完幾分鐘就不行了,老伴把孩子叫回來,孩子們把飯餵狗,不一會狗也死了,馬上把事情向支書說了,支書立馬報了警,後來警察審問老三,為啥當時看到老楊頭摘瓜而不馬上制止?老三說,我還以為他偷我的南瓜是餵豬呢,再說我下藥是為了藥老鼠,我在自己地裡下藥也不犯法,後來經過調查和取證定性為一樁有計劃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老三被判無期徒刑。事後村裡人談起此事都感到後怕,一個村住著難免誰吃誰的,千萬不要太過了,原來農民怕別人偷自家的玉米,很多農戶在玉米上掛上毒藥瓶子,專門寫上“劇毒“字樣,自從出現毒南瓜一事,全村再無掛毒藥瓶的事,慘痛教訓啊。


就半工半農

對於這個問題,我的觀點是:農民在自己的農田裡噴灑了農藥,小偷偷吃而被毒死,農民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道理很簡單,農民在自家農田裡,為了防止病蟲害的發生,而使用了農藥,完全是一種正常,合規,也合法的行為,何責之有?


而要說責任,那隻能是小偷了,你偷吃了我家的菜,還要我來承擔責任的話,這和小偷入室盜竊,還要被盜之人家來承擔責任嗎?偷菜園子裡的菜和盜竊家裡的東西應屬同一個道理!只是價值不一樣而已。所以,這個因偷吃菜而被毒死的小偷只能咎由自取了。
當然,對於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我不知道有沒有這種農藥禁令)農民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帶來問題,自然應當追究其非法使用農藥的責任,但這屬於另外一個問題,不可和正常給菜地裡噴灑農藥相混在一起。


木子一一劉旭春

山東大蔥致毒死羊事件、已經引發人們對食品安全的關切,如今又有消息稱、小偷偷吃農田裡農民打了農藥的青菜後、造成人身損傷或毒死。如今引發討論是農民打藥是否擔責的問題,在前-一個標題下我已闡述了農民責無旁貸的觀點,今再補充一點、因為悟空給了我-一個三農問答達人的高帽、感覺有這個責任。

國家近幾年己經對部分有機磷高毒高殘農藥禁產禁用,亦有部分因為沒有替代品作為保留限制在作物用途和作物類別上限制使用。農藥產品說明書上已經註明使用規範和注意事項、生產者已經做到了提示告知義務。

農民即農藥使用方、在使用農藥前應該知道農藥是特殊有毒物質,應知道過量使用或不應用在青菜上的不當使用、會造成農藥汙染致毒後的危害後果。如果明知有毒害後果、而去以打高毒農藥去阻止或懲戒小偷偷菜的行為,已經涉及到了刑事犯罪。即使以設置告示立牌的方式、應是看護不當也應擔責。

由於人的道德觀念認知不同、蔬菜又是大眾必需品、難免被他人隨意取用,且在農村社會比較普遍。即使以高毒農藥為青菜殺蟲為目的,也應做出防止他人誤食而應盡的看護告之責任、如有後果屬責任不當,。綜上農藥使用者都要對自已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

有網友把農藥比作賣刀和買刀的關糸,此為不當之比。買賣刀具和買賣農藥是交易過程,即物品的持有者,持有者在刀具和農藥的使用過程中、必應遵守法律來行使自己的行為和權力。

目前農村還有部分農民由於文化的欠缺,對農藥不甚瞭解。需要農資人負起責任,農民更應遵守法規,因為農民是食品安全第一個環節的行為人,需要守法良知慎行。更需要我們基層的農業管理人員盡職盡責,食品安全重要之重要。


劉士志

關於這種農民在蔬菜水果上因為打藥,而被小偷誤食而發生的糾紛問題有很多實際案例的。

具體事情要具體分析

(1)蔬菜水果上施用農藥這在種植上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如果是施用了合法、合格、合理的去使用農藥,蔬菜上的農藥殘留並不會出現毒死人的情況。那麼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是,施用了國家禁止在蔬菜,水果上使用的含有高劇毒的農藥。例如前不久的“毒大蔥事件”。事件本身,農民施用含有高劇毒農藥就是違法行為。

(2)農民合理、合法去使用農藥的情況下。在施用農藥後,如果有做出提示,出示警示牌等防範措施,是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的。分享個真實案例。

我們老家是種荔枝的,大家都知道水果生熟的時候,又紅又大,非常的誘人。經常會有農民下田地幹活的時候路過,渴了,就會熟手摘了就吃。

當時有一個人因為這件事被判刑了,被偷吃的荔枝是剛被噴了農藥的,小偷吃了之後中毒住院了。

後來小偷把農田主給告了,他認為他是因為吃了農田主家的荔枝才會中毒的。農田主則認為,我在自己家的果樹上打藥,使用的又是合法施用的農藥,跟他沒有關係。

結果法院判決下來,農田主負管理不當責任,因為他在使用農藥後沒有做出告知行為。農田主在施用農藥後並沒有做出警示行為,例如立個警示牌什麼的。

(3)要判斷當事人是否有主動投毒意識。也就是說農民如果因為蔬菜經常被偷想要施用劇毒農藥懲罰小偷,而小偷被毒死,這屬於刑事犯罪,會被判刑的。

以前有個毒南瓜時間,農民因為自己家的南瓜被偷很氣憤,所以在南瓜裡注入了老鼠藥,最後造成小偷食用過後死亡。農民最後被判刑。


島本酵素灬白衣

我個人認為菜農不應對此負責人。首先種菜打農藥這是種菜的程序,完全是正常而合理的行為,而且是在自家田裡種菜,並沒有影響到周邊,不需要對他人有告知行為。至於偷菜的一方,本身你的行為就是錯誤的,偷盜違法這是人盡皆知的,後果是因為自己的錯誤所導致的,完全與他人無關,理應由死者個人負責。如果非要追究菜農的責任,那就是應該寫個牌子,告知一下蔬菜剛打過農藥。但話說回來,如果都這樣追究的話,那需要著名的事情太多了,是不是每一輛車上都要貼上汽車可以撞死人的告示呀!所以我個人認為,菜農沒有責任,是他自己的行為過錯導致了這樣的後果。


無名149668340


夜貓子是誰

這個問題我來說一下,現在的農作物都酒農藥,如果是當天灑的農藥,偷吃了就會中毒,一般農民自己吃都要下完雨過段時間才會吃,農民灑農藥治蟲,小偷偷吃了,農民應該沒有責任,但有些農民為了防偷灑農藥,就要寫告示,一般偷吃點灑了農藥的菜不會毒死,只會中點毒。植物,水果表皮都有保護層,洗洗後中毒也不會很深的。


婁底曾哥

個人觀點沒有責任。首先農田裡打的藥毒不死人,其次你怎麼證明是吃了我的菜中毒死的?有沒有吃其他東西?比如你偷了我的柿子吃了再喝酒關我什麼事?柿子毒不死人,喝酒也死不了,但兩樣同時吃才造成的死亡,跟我的柿子沒有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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