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房子,到底有什麼區別?

Kanata_

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房子,很多人只知道土地使用年限長短不同,其實他們還有很大的區別:主要在於以下幾點:

1、土地用地性質不同:70年產權主要用於民用住宅,而40年產權主要用於商業、娛樂、旅遊等。

2、使用年限不同:40年產權的房子,其土地年限為40年。70年產權的房子,其土地年限為70年。我們擁有房屋永久的居住權,但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有限的,土地年限指從開發商拿地之日算起。

3、房屋的價格不同:由於土地性質不同,開發商拿地的成本也不一樣,70年產權拿地成本最高,相對應房價就高於40年產權的房價。

4、稅費、土地出讓金不同:40年產權的商業用房,其交納的稅費和土地出讓金都要比住宅要高。

5、按揭方式不同:70年產權的房子可以商業貸款,也可以公積金貸款,貸款年限也很長,貸款利率是基準利率。而40年產權的房子只能是商業貸款,不能使用公積金。而且貸款年限為10年。貸款利率通常會比較高。

6、居住成本不同:40年產權的房子一般不同天然氣,按照商業用水、用電標準收費,價格比較高。住宅各項生活成本相對較低。

7、孩子落戶情況不同:70年產權的房子屬性是住宅,可以落戶。而40年的是商業辦公,不能落戶。如果為了孩子落戶,這一點一定要問清楚。

8風險性不同:40年產權的房子最大的不確定性就是政策風險,一旦政策限制商業用房不能改成商住房,或者禁止商業住房申請貸款,對於已經買商住房或者準備買商住房的人來說,都是非常不利的。

9、再次出售難易程度不同:70年產權的房子再次出售轉讓相對比較容易。而40年產權的房子,在進行二次交易時,由於稅費高,貸款年限及貸款額度等限制,出售難度比較大。

所以買房時,一定要問清楚房屋的產權年限以及房屋的剩餘產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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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買房子可以說是我們國家最熱門的話題了。

大家都知道一套房子的產權普遍是70年,但其實,並不是所有房子的產權都一樣,除了70年以外,還有40年的。那麼40年產權的房子和70產權的有什麼區別呢?

首先是土地性質的不同,70年產權的房子主要用於民用住宅,簡單說就是用來住人的,也就是我們平時看到小區裡一棟棟的居民樓。

而40年產權的房子是非住宅用房,主要用於商業、娛樂、旅遊等業務,像是開設超市、KTV、或者商場

,購買的都是40年產權的房子。

其次,首付的比例也不同,70年產權的房子首付至少30%,但40年產權的至少需要50%,假如買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均價7000元一平米。

70年產權需要支付21萬,而40年的需要支付35萬,兩種產權的房子,使用起來沒什麼不同,商業產權的的房子也可以直接住人,有的居民住宅也可以用來辦公。

但最大的區別還是在水電費這些生活成本上,一般居民住宅的房子水費是每噸2.9元,電費每度0.5元。

而商業產權的水費卻能高達4.4元一噸,電費每度0.85元,如果一個家庭一年用水250噸,用電3000度,那麼商業產權就會比居民住宅多花375元的水費和1050元的電費。

所以可想而知,如果你買了40年產權的商業房屋,使用成本將會非常高,商用產權的房屋一般都處在交通便利的地段,地理位置優勢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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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而言,具體區別如下:

1.住宅性質的房子會較商住房子貴,增值能力也會更高。

2.40年與70年代表著不一樣的土地性質,土地使用的定位也不一樣。

3.首付比例不同,而住宅性質較商住性質更具有增值能力以及貸款能力。

4.房子的後續費用不同,商住可能需要承受更高的成本開支。

5.與住宅性質不同,商住的使用範圍更廣,不僅僅侷限於居住,而且利用商住性質滿足多樣化的配置需求。


郭施亮

按照國家發佈《物權法》40年和70年產權房產只是,注意只是土地使用期限不一樣,土地上的房產永遠屬於房產產權人,現在很多人都沒有明白產權屬性,當然還有人為限制入戶問題,從而帶來學區問題,還有就是水,電費用高於一倍價格(和房價相比這些費用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因為在上海商住房只是同類區域商住房的60%左右價格)。但是租房都能夠和產權房享受同樣待遇,這些問題還會遠嗎?除非又一次忽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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