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業執法大隊會參工嗎?

鍾曉堅

林業上參與執法的有森林派出所,林政,木材檢查站,林業站,森防站,可以稱得上多頭執法,百家齊鳴。國家早都提出要整合林業執法力量,將各種執法隊伍擰成一股繩,也就是成立林業綜合執法大隊。



你們那林業執法大隊應該是整合了除過林業派出所以後的新的執法隊伍,我們這一塊現在還沒有這個單位,繼續是各個林業執法機構執自己的法。以前林業執法隊伍除過森林派出所歸公安系統,是行政單位外,其他都是一般事業單位。


這個單位後面參公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只要國家放開編制,進入行政編也是很簡單的事。最後祝你們好運!


公職人員嚮導

本人工作在上海,對於福建的情況不是很清楚,只能從國家政策上解讀一二,希望對出題人、對這個問題有興趣的人有所幫助。

從題目上看,上述單位目前應屬於事業單位性質,人員屬事業單位編制,實際上行使林業執法職能。從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相關文件上看,事實上行使行政職能包括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會逐步過渡成公務員單位。當然,從各地操作來看,這個過渡需要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首先轉型成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即我們常說的參公屬於比較可行的做法。

現實中,一些地方的履行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有的已成公務員單位,有的目前屬參公單位。個人感覺,題目中的單位參公概率比較大。

個人觀點,非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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