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执法大队会参工吗?

钟晓坚

林业上参与执法的有森林派出所,林政,木材检查站,林业站,森防站,可以称得上多头执法,百家齐鸣。国家早都提出要整合林业执法力量,将各种执法队伍拧成一股绳,也就是成立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你们那林业执法大队应该是整合了除过林业派出所以后的新的执法队伍,我们这一块现在还没有这个单位,继续是各个林业执法机构执自己的法。以前林业执法队伍除过森林派出所归公安系统,是行政单位外,其他都是一般事业单位。


这个单位后面参公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只要国家放开编制,进入行政编也是很简单的事。最后祝你们好运!


公职人员向导

本人工作在上海,对于福建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只能从国家政策上解读一二,希望对出题人、对这个问题有兴趣的人有所帮助。

从题目上看,上述单位目前应属于事业单位性质,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制,实际上行使林业执法职能。从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相关文件上看,事实上行使行政职能包括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会逐步过渡成公务员单位。当然,从各地操作来看,这个过渡需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首先转型成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即我们常说的参公属于比较可行的做法。

现实中,一些地方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有的已成公务员单位,有的目前属参公单位。个人感觉,题目中的单位参公概率比较大。

个人观点,非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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