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村原世傑借款6萬餘元不還,速來圍觀!

案情介紹:原告郭保風訴被告原世傑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林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2016)豫0581民初4228號民事調解:被告原世傑欠原告郭保風人民幣100000元,分期償還:被告於2016年11月30日前給付原告20000元;被告於2017年4月30日前給付原告40000元;被告於2017年8月30日前付清原告剩餘借款40000元。如逾期不能付清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息。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原世傑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郭保風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原世傑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其至今仍有61150元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李莊村原世傑借款6萬餘元不還,速來圍觀!

失信被執行人:原世傑

性別:男

年齡:37歲

身份證號:4105211980****0018

戶籍所在地:林州市城關鎮李莊村一區105號

立案時間:2017年5月26日

執行案號:(2017)豫0581執1380號

執行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6)豫0581民初4228號民事調解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林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6115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舉報電話:(0372)6162175

林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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