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人橫過道路時,明明有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卻因為嫌麻煩、貪方便不願意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也不想一下這樣做的到底有多危險。例如下面的這個案例,明明斑馬線就在不遠處,卻硬是不走斑馬線,結果出事了吧!
案例:2017年04月07日16時12分許,餘某某駕駛粵SXXXX轎車從上朗路左轉彎進入廈邊大道往上角方向行駛時,遇行人朱某某從右往左橫過道路,在此過程中,轎車車頭與朱某某身體發生碰撞,造成朱某某倒地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注意圖片的右上角,斑馬線就在那裡)
安全提示: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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