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外發生欺凌事件 校長、副校長被免職 你怎麼看?

晉城一中學週末發生校外欺凌事件,校長、副校長被免職,政教主任、安全室主任被誡勉談話,班主任做出深刻檢查,你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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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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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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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責任分工

1、事情發生在校外,又是週末,學校、教師有責任嗎?

2、我認為沒有責任,那上級教育主管啊們有為何處理校長和教師呢?

3、息事寧人、推卸責任的做法,不願為教師擔當,不願意為教師說話,同時,也體現了領導短、平、快的強硬作風。

4、意外事件,肇事者擔責,年齡不夠的,監護人擔責,為何要教師擔責呢?

說是教師的責任,就是把教師往火坑裡推,那是放假期間,家長的監護職責呢?社會的責任呢?

要想平息時間,總要有人挺身而出,於是教師就成了犧牲者,就成了罪人。

學校教育不是萬能的,教師不是萬能的造化者,不要無限擴大教育的職能,教師只是凡俗夫子一個,也是弱者,於是,你不犧牲誰犧牲,你不奉獻誰奉獻。

請各位大神拿出法律有關條文條例,也教師也“犧牲”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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