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勇:科舉制利弊得失再檢討 中國是“文憑社會”嗎?

马勇:科举制利弊得失再检讨 中国是“文凭社会”吗?

科舉制度的廢除已有一百多年了,最近一段時間,人們似乎越來越懷念這一制度,平心靜氣之後,發現這一制度似乎也並不像當年批判者所宣稱的那樣罪惡,其利弊得失在百年之後似乎值得重新檢討。

任何制度的興廢都與其社會需求密切相關,科舉制度的廢除是因為近代中國需要大量的近代人才,而科舉制沒有適時調整應變,於是成為被拋棄的對象。

其實,科舉制的興起,並不是要解決教育問題,而是為中國官僚隊伍輸送更多合適的人才,所以這一制度在最初的定位是人才選拔制度而不是教育制度。

在科舉制興起之前,中國的人才選拔制度為察舉制。所謂察舉,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考察、舉薦。察是從上至下,是領導考察;舉是從下到上,是群眾推薦。

這一制度形成的準確時間不太清楚,至少在西漢初年漢高祖劉邦就曾下詔求賢,要求各郡國推舉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開漢代察舉制度之先河。

至漢文帝,察舉制度體制化,成為漢王朝選拔官員的一項正式制度,不斷由各郡國向中央薦舉

“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此為統治階層提供新鮮力量。

稍後,在漢武帝的主持下,察舉制度進一步規範,一是規定以儒術作為取士的標準;二是規定察舉的內容應該包括德行、學問、法令和謀略四個方面;三是將察舉分為歲舉和詔舉兩類,歲舉為常科,每年進行。

科目有孝廉、秀才。察孝廉的對象是地方上六百石以下的官員和通曉儒家經書的儒生,他們提名之後由郡國每年向中央推薦,其出路一般是到中央政府任郎官。

孝廉的名額有限制,東漢和帝時規定凡滿二十萬人的郡國每年舉一人,不滿二十萬人的每兩年舉一人,不滿十萬人的郡國三年舉一人。舉孝廉是察舉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所謂詔舉,就是由皇帝下詔察舉人才,是臨時性特科。人數不限、時間不定。

無論歲舉還是詔舉,這些被選中的賢良文學到了中央,還必須經過一定的考試程序才能獲得任命。考試的辦法主要有對策和射策兩種。對策就是命題作文,射策就是抽籤考試。凡屬詔舉上來的,一般由天子直接面試,大多問些皇上目前最關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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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承認,領導考察與群眾推薦相結合的察舉制在實行的幾百年中也為兩漢王朝選拔了大量有用人才,只是隨著政治腐敗日趨嚴重,察舉不實的現象時有發生,至東漢晚期,察舉制已成為豪強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這一制度逐步失去其創設之初的功能。

為糾正兩漢察舉制度的缺陷,曹魏政權開始實行“九品中正制”。按照這一制度,中央政府在各州郡設立“中正”官,負責察訪、評定本地士人,按其才德聲望劃分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後根據士人的品級,向吏部推薦出仕人選,士人德才有變,“中正”有權升降其品級。

九品中正制的意義是將士人評議品級的權力由豪門名士之手收歸中央,這便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東漢以來豪門名士操縱察舉的局面,從而使人才的選拔相對說來更加公平和公正。

但是到了南北朝,由於門閥大族勢力重新抬頭,九品中正制遭到嚴重破壞,負責人才選拔的官吏利用掌控的考核權力,操人主之威福,奪天朝之權勢,任意品評,敗壞吏治,天下洶洶,但爭品位,不聞推讓,最後結果就是“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 (《晉書·劉毅傳》)。九品中正成了九品不中不正,所有上品皆為士家大族,而寒門弟子即便懷抱真才實學,也只能屈居下品。

鑑於九品中正制既壓抑了大批寒士的進取之途,又妨礙了皇權專制的強化,因而當隋朝建國不久,即廢除中正,另設“州都”負責舉薦人才,但不再給士人劃分品級,只需參照“志行修謹”、“清平幹濟”兩科進行考察,分別薦進。

煬帝即位後,又於大業三年(607年)令各級文武舉薦人才,共分十科: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節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撓、學業優敏、文才美秀、才堪將略、膂力驍壯。

又二年,詔諸州薦人分為四科:學業該通,才藝優洽;膂力驍壯、超絕等倫;在官勤奮,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強御。顯然,隋朝的選官辦法是兩漢察舉制的沿襲與改良,依然無法解決人才選拔中的客觀標準問題。

繼隋而立的唐朝在開國後開始調整官吏選拔制度。正式建立科舉考試製度。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令諸州進行人才選拔考試,報名資格是明於理體、為鄉里所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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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認定後由本縣考試,州長重覆。其合格者,由各州每年十月向中央推薦,謂之舉進士,經考試合格者,皆稱進士。這就將進士作為一個重要的科目規定下來,並第一次明確每年十月到中央考試,明確州縣地方考試只是預試,相當於後來的鄉試,只有到中央的正式考試,才是國家大考。

第二年,唐中央政府明確士人自願報名,投牒自應,而不必再經過任何官府或官吏的舉薦,這樣便使下層寒士真正獲得進入統治階層的機會。

在唐朝,這種考試的科目分為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這就叫作“分別科目”進行考試和選拔。又由於這些參加考試的士子由各地政府舉送而來,所以科舉兩字的準確含義就是“分別科目,舉送人才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在唐朝最初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這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儒家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

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儒家經典和唐朝的官方註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死記硬背比較容易,文學才能畢竟需要某種天賦,所以重詩賦的進士科比較難,而以儒家義理為主的明經科相對較易。

科舉制雖然在唐朝建立了,但這個制度的完善與定型並對中國政治發展產生極其重要影響還是到了北宋時。北宋熙寧年間,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變法,科舉制度的改革首當其衝。其內容主要有:

一、合併唐朝科舉制中複雜的科目,只設進士一科。這個改革在當時幾經反覆,但在元明清時代終於被固定下來,成為定製,因為合併在一個科目中畢竟對所有考生更公允,標準更統一。

二、廢除考試中的詩賦、帖經、墨義等形式,專以經義、論、策取士。王安石對儒家經典義理的重視,是中國科舉考試製度的一次重大轉變,明清科舉考試所看重的八股經義,實際上是從王安石尤其是他的《三經新義》、《字說》等標準文本開始的。

三、殿試僅試策一道,且不得少於一千字。

四、取士必須由學校逐次升等,最後參加中央組織的統一考試。這種辦法也在明清確定下來,形成童生、生員(即秀才)、舉人、進士四個固定的等級,重要的三個考試分別是州試、省試和殿試。州試由各地方舉行,通過的舉人進京參加由禮部在貢院舉行的三天省試。殿試由皇上親自主持,在宮內舉行。凡殿試中進士者皆即授官,不再需要經吏部選試。

宋朝確立的科舉制度在金元時期受到破壞,到了明朝全面恢復北宋比較嚴格的科舉取士制度,並在此基礎上有所發展與調整。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詔開科舉,規定中外文臣都必須通過科舉途徑而進,非科舉者勿得與官,科舉考試成了官僚體制重要構成。

1644年清兵入關,兩年後,清政府舉行首次科舉考試,大體照搬明朝成例,有清一代基本上沒有多大變化,其形式與內容差不多完全承襲明王朝。

後來人總是說科舉制度抑制人才的成長,殊不知在沒有其他更好選拔方式的歷史條件下,嚴格的考試製度可能是最好的選拔制度。而科舉大概就屬於這樣的制度。

按照科舉制的一般原則,它具有這樣幾個基本特點或意義:

一是投牒自應,讀書人不論出身、地位、財產狀況,均可自行報名參加考試,不必再經過官吏的舉薦。在分數面前人人平等,朝為田中郎,暮登天子堂。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這大概是絕對公平的考試製度下一切讀書人的追求。這個制度之所以被日本、越南、韓國長期採納,被十八世紀歐洲啟蒙思想家看重,其實就是它的“三公”原則。英國在十九世紀中期開始建立的公務員敘用法以及由此而確定的文官制度,顯然是對科舉制的“制度移植”。

二是科舉考試定期舉行,不必再等候專門下詔才能舉行。這有利於考試製度規範化、專業化、程序化,命題官總在琢磨著命題,考生們總在潛心準備,一切都在有序地進行,一切結果都是可預知的:一分耕耘,一分收穫。

三是考試格外嚴格,錄取與否完全取決於考場文章的優劣。這便有效排除了世襲貴族作為一個階級的存在,從而促成社會階層的良性流動,保證了統治階層的新鮮、活力與動力。嚴格的考場紀律和嚴厲的作弊懲處機制,在在保證這項制度的公平公正與公開。據統計,明清兩朝的進士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沒有讀書或讀過書但並沒有做過官,是典型的“寒門”出身。

四是作為一個穩定的人才選拔制度,科舉制度在其存在的一千三百年中,為中國社會選拔了大量人才。據不完全統計,歷代進士接近十萬人,舉人、秀才數以百萬。這些人當然並不都是精英和傑出人士,但他們在一層又一層的選拔中能夠過五關,斬六將,破門而出,也並非等閒之輩。宋明以來的名臣能相、國之棟樑,除極個別特例,基本上都是進士出身。明朝英宗之後的慣例是,不是進士入不了翰林,不是翰林入不了內閣。科舉成為高級官吏的必由之路。

五是科舉制對知識普及和民間讀書風氣的養成起到很大的推進和示範作用。功名利祿的引誘,光宗耀祖的期待,有時或許可以說是一種不健康的心理,但更多的時候則是一種鞭策,一種動力。因此從客觀效果上說,科舉入仕的風尚提升了民間社會的境界,淨化了民間社會的風氣,基層讀書人雖然難免有著渾身的酸腐味,但正是這種酸腐味加大了民間社會的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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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科舉作為一個制度,在最充滿活力的時候也潛伏著深刻的危機。王安石廢除科舉考試中的詩賦等科目,改以經義取士,原本是認為唐代詩賦取士,華而不切實用,於是並多科為一科,一律改試經義。

王安石的改革有其進步意義,更沒有使之教條化的企圖。然而法久必弊,王安石以經義策士的做法到了元代逐步僵化。至明初,或許是出於考試規範化、客觀化的要求,總之,洪武年間詔開科舉時,又對制度、文體提出明確要求。

洪武年間的科舉考試文體雖然有要求,但並不明確,但到了成化年間,經王鏊、謝遷、章懋等人提倡,逐漸形成比較嚴格的程式,科舉考試日趨教條化,成為“八股”。

所謂“八股”,通俗的說法類似於今日中學作文教育中的分段,即每篇文章均按照一定格式、字數,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

破題規定用兩句話點明題義,即將題目之義破開。其實用今天的語言來解釋,就是點題。也就是說,在開篇就必須用簡略的文字點明題意,讓讀者知道你這篇文章要講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且規定點明題意只能用兩句話,這兩句話是概括題意、解釋題意,但不能直說題意,要留有懸念。破題是八股文最重要的一個環節,破題好壞直接影響後面的表達。

有一篇題為《子曰》的八股文,其破題的兩句話是:“匹夫而為天下法,一言而為天下師”。前一句破“子”字,後一句破“曰”字。這是比較標準的破題。

承題是承接破題的意義而說明緊要之點,是對主題的進一步補充,具有“導語”的功能,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三句、五句皆可。

起講為議論的開始,首二字多用“意謂”、“若曰”、“以為”、“且夫”、“常思”為開端引出下文,以聖賢口氣開始議論,比較深入說明文章的用意所在,但最多不能超過十句。

入手為起講後入手處。這些是八股的前半部分。

接著的起股、中股、後股、束股這四大部分才是八股文的正式議論,以中股為全篇重心。在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兩股排比對偶文字,所以又稱起二比、中二比、後二大比、末二小比。有的研究者說或稱提比、小比、中比、後比;或說是提比、中比、後比、束比。比者,對也,是全篇正式的議論。

這樣,四股當中,每股都有兩段比偶文字,句子的長短、字的繁簡,都要相對,合計共八股,所以稱為八股文。換句話說,在這四段文字中,要求儘量使用排比句,要講究詞性相對、平仄相對。

由此不難想象,一句詩找出可對之句,似乎並不太難,難的是這長篇大論都要講究排比,講究詞性,講究平仄,講究韻律,這確實不是那麼太容易。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八股文是融經義、策論、詩賦為一體的考試格式,所講究的是文辭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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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規定科舉考試中的四書義不得少於兩百字,多則不限。到了清乾隆年間,規定每篇不得超過七百字。批評者總是以為八股文不僅體制僵硬,而且要代聖賢立言,於是八股文大都是一些半通不通的文字,毫無文采和氣勢可言。清初學者徐大椿的《道情》描寫八股文的害處時說:

讀書人,最不濟,背時文,爛如泥。國家本為求才計,誰知道便作了欺人技。兩句破題,三句承題,搖頭擺尾,便道是聖門高第。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漢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案頭放高頭講章,店裡買新科利器,讀得來肩背高低、口角唏噓!甘蔗渣兒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負光陰,白白昏迷一世。就叫他騙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氣!

這個批評對於八股末流可謂切中時弊,因為隨著科舉制度日趨規範,命題自然越來越有規律可尋,於是一些不良補習老師不是要求士子認真讀書,結合實際充分理解儒家經典微言大義,而是憑藉自己的經驗和聰明猜題、押題。

結果正如顧炎武所批評的那樣:士子連儒家經典都不要讀了,只記其可以出題之篇及幾十篇範文而已。

(《日知錄·擬題》)這與現在高考中語文複習特別是作文複習的弊病有很大相似性。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八股取士束縛人的靈性和創造性。

八股文後來的弊病當然不是制度創設者的原初本意,這個制度的設立主要的還是出於考試規範化、客觀化一系列公平公正的考慮,因為只有在規定的字數內、時間單位內,才能考察各位考生的差異。

這就像體育競賽一樣,所有競賽者必須遵循同一的規則,沒有例外。而且作文的評估從來都是閱讀者主觀色彩最濃的一門科,如果不對文章結構進行細密解析,閱卷者勢必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所以這個制度的創設猶如蘇軾所說的那樣,“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書吳道子畫後》)

即要求所有試子在一定規則限制下,從事創新,一決勝負,衡量優劣。而這個“一定規則”,就是設定文章的特定章法、規則、結構、引證、論據、材料以及理論深度、文采等要素。

如果作者不能緊扣題目,下筆千言,離題萬里,那當然也不能得分,所以那些補習老師就不斷總結經驗,終於歸納出能夠緊扣題目、講究文章氣勢、結構,而又能進行個性表達、張揚個性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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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股取士的幾百年中,當然是魚龍混雜,即便是那些所謂狀元,也不是個個都是優秀人才,這就像現在的高考一樣,我們不能因為高考選出來的並不都是優秀人才而將高考廢棄,因為這種相對說來最為公平公正公開的考試製度,所選出來的畢竟優秀者居多。翻看明清進士題名錄,就可以深切理解這個制度的利弊得失。

然而八股取士的弊病在近代中國大轉型的年代裡沒有及時更新內容、刷新頁面,這就使它揹負了更多罪名。

鴉片戰爭後,中國人逐漸感到以八股取士的科舉制度遠遠不能適應現實需要,於是他們開始了向西方尋求真理的艱難旅程。魏源提出“師夷之長技以制夷”,強調應將中國傳統學問從文史經義擴大到科學技術。

此後不久,馮桂芬更明確提出改變科舉取士的方法與內容,嚴厲指責八股取士使“聰明智巧之士窮老盡氣,銷磨於時文、試帖、楷法無用之事。這便將吳敬梓《儒林外史》、曹雪芹《紅樓夢》以及蒲松齡《聊齋志異》等文學作品對科舉制的譏諷更加理論化、理性化,終於敲響科舉制的喪鐘。

伴隨著此後一連串戰爭失敗後的割地賠款,尤其甲午戰爭後,許多有識之士更感到單單學習西方科學技術並不能從根本上有助於改變中國的處境,他們特別指責科舉制度害人才,試圖以改革乃至廢除科舉制作為中國進步的首要或先決條件。

嚴復在1895年發表的《救亡決論》中強調甲午後天下之理最明而勢所必至者,就是中國不變法則必亡。但是中國變法將從何處入手?嚴復的答覆很簡單,就一句話,曰莫亟於廢八股。

嚴復指出,不是說八股損害了中國,而是說八股取士的結果是中國無有用之才。他根據個人體驗,歸納八股取士的弊病有三:其一害曰錮智慧;其二害曰壞心術;其三害曰滋遊手

有了這三大害中的一害,不亡國滅種是不可能的,何況中國現在是三害兼有?或許是因為嚴復三進考場三次名落孫山的結局使他產生如此情緒化的言辭。

以八股為主要內容的科舉考試製度所存在的弊端在清廷最高決策層那裡也不是一點都不知道,經過幾十年的議論,這一制度所存在的問題是再明顯不過了,但究竟應該怎樣改革,是否可能一下子廢除?

在清廷最高決策層那裡似乎很難下決心,因為這畢竟牽涉到無數青年才俊的出路,必須找到一個妥善的解決方案。所以,光緒帝在1898年6月11日宣佈明定國是詔時:

一是明確宣佈創立京師大學堂,作為新知識教育的基地以及將來青年知識分子獲取功名的培養基地,似乎期待以新學堂的創辦去取代舊的教育體制;二是將以八股為主要內容的科舉考試製度的弊端大體指出,但對是否廢除科舉考試、怎樣改革科舉考試,並沒有提出明確的看法,似乎依然期待能夠尋求一個最佳的妥善方案。

清政府在涉及到無數青年才俊前途的考試製度方面的改革取謹慎態度無疑是對的,以先立後破的方式著手創建京師大學堂和各地新式學堂,以便為青年學子提供一個過渡期的緩衝帶,無疑也是政府應該採取的審慎態度。

然而,清政府對科舉考試製度模稜兩可的曖昧態度激起了主張變法維新的青年一代知識分子的極端不滿。6月16日,康有為利用面見光緒帝的機會,當面指陳八股科舉考試製度的危害:

學八股者,不讀秦漢以後之書,更不考地球各國之事,然可以通籍,累至大官。今群臣濟濟,然無以應事變者,皆由八股致大位之故。故臺灣、遼東之割,不割於朝廷而割於八股;二萬萬之款,不賠於朝廷而賠於八股;膠州、旅大、威海、廣州灣之割,不割於朝廷而割於八股。

這就將中國之所以衰敗的根本原因歸罪於八股取士制度,這當然符合新知識分子群體的一般認識。

康有為的建議獲得了光緒帝的認同,光緒帝也認為中國與西方國家最大的不同在於各自的教育制度,西方人所學為有用的實學,而中國人所學則基本上是沒有用的東西。這些沒有用的東西當然是指以八股取士為主要內容的科舉考試製度。

6月23日,光緒帝宣佈廢除八股取士制度,要求鄉會試及生童歲科各試不要再使用《四書》進行命題,而一律改試策論

。同時又宣佈這一改革並不從今年開始,而是三年之後正式施行,至於如何分場、命題、考試等一切詳細章程,還可以再討論,然後由相關主管機關制定公佈。

在光緒帝指示下,湖廣總督張之洞與湖南巡撫陳寶箴稍後聯名呈遞《妥議科舉新章折》,就廢八股之後如何改進科舉制度,如何保障青年知識分子的權益提供了全面的方案,比較務實地解決了廢八股、改科舉過程中所湧現出來的矛盾。

马勇:科举制利弊得失再检讨 中国是“文凭社会”吗?

這個方案依然堅持儒家倫理中的道德精義不可廢除的原則,所謂中學為體就是要堅守住儒家倫理,堅守住歷代帝王經天緯地之大政,至於八股的弊病,已為天下所共知,自當改革。

但由於科舉體制為天下學術之所繫,國家治本之所關,所以任何改革都當慎之又慎,妥議方案。他們認為,八股科舉考試的弊病可以從五個方面進行討論,也就是說所謂改革也只是侷限於這樣五個方面:

一是正名。將多年來沿襲的所謂八股考試正名為四書義、五經義,以示覆古,其格式大略如講義、經論、經說;

二是定題。四書義出四書原文,五經義出五經原文,或全章,或數章,或全節,或數節,或一句,或數句均可,要不得刪改增減一字,亦不得用其義而改其詞;

三是正體。所有考試文章,以樸實說理,明白曉暢為貴,不得塗澤浮豔,作駢儷體,亦不得鉤章棘句,作怪澀體;

四是徵實。所有考試的作文準其徵引歷史事實進行陳說,博採群書,詳加論證,應當鼓勵,但不得違背經旨,更不得以無所顧忌的時文混入其中;

五是閒邪。若周秦諸子之謬論,釋老二子之妄談,異域之方言,報章之瑣語,凡一切離經叛道之言論,都必須嚴加屏黜,不準闌入。

果能做到這樣五個方面,張之洞、陳寶箴相信,所謂八股考試的格式雖然有所改變,但考試衡文的宗旨與要求,仍與清真雅正之聖訓相符,這樣自然也不會引起考生們的反對,因為畢竟沒有從根本上廢棄他們賴以發展的道路。

如此看來,張之洞、陳寶箴“妥議”的改革方案實際上只是稍微改變了八股取士的面目,並沒有如康有為等人所要求的那樣根本廢棄八股取士的制度而改策論。

但是,張、陳方案的好處是逐漸變革,是在保留舊的考試形式的前提下逐步變化其內容,這樣自然比較容易被那些生員們所接受,引起的社會動盪就小好多。

至於考試的形式,張之洞、陳寶箴的方案仍主張三場定案,但對三場考試的內容與形式略有調整。根據他們的設計,大抵第一場的宗旨在於選出那些博學之士,第二場於博學中求通才,第三場於通才中求純正。

先博後約,先粗後精,這樣所選拔的人才既無迂暗庸陋之才,亦無偏頗狂妄之弊。三場考試各有重點,前兩場以中西經濟時務之學為主,後一場側重於考察這些生員對儒家倫理精義的認識與理解,範圍限定在四書義、五經義。

至於錄取的順序,他們建議不必等待三場考試全部結束,而是從第一場開始就進行淘汰,分場發榜,下第者先歸,這樣三場下來,考生越來越少,“寒士無候榜久羈之苦,謄錄無卷多錯誤之弊,主司無竭蹶草率之虞”。一舉三善,人才必多。

至於三場考試之後的殿試,張之洞、陳寶箴認為不僅不應廢除,而且應該加強,應該加以改進,殿試的宗旨是由皇帝親自考察人才,登進賢良,自宜求得正誼明道如董仲舒、直言極諫如劉蕢者而用之,所以斷不宜繼續以小楷優劣決定去取。

實際上所有經過殿試的考生都將被授予相應的官職,他們日後的主要工作是以講求實學實政為主,所以那些文藝小楷之類的內容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在殿試中再出現,而應該以他們的政治見識、實際能力為依據,授予相應的官職,從而鼓勵他們汲汲講求強國禦敵之方,以切於任官修政之急務。

當然,詞章書法,潤色鴻業,也是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才,自亦不可盡廢。不過,朝廷如果確實需要此類人才時,自可頒佈特旨,偶一為之,不必列為常例,略如過去南書房等招考故事。

應該承認,張之洞、陳寶箴的設計在默認八股取士制度必須改革的前提下,對舊的考試製度進行了相當大的改革,這主要體現在內容上,至於形式,這個方案儘量不做大的調整,以免引起激烈的反彈,造成無謂的爭論。

所以這個方案,既迎合了新的潮流,又充分照顧了數百年來所形成的舊習慣,是一個新舊兩宜的折衷選擇。7月19日,清政府以這個方案為藍本頒佈廢八股後的新科舉方案。至此,由康有為等人所鼓吹的廢八股運動終於由張之洞等“穩健改革家”的“穩健方案”得到落實。

張之洞等人的穩妥方案只是暫時平衡了新舊衝突,實際上隨著新知識的傳播,科舉制本身就面臨著深刻的生存危機。特別是1901年清政府宣佈實行新政後,各地新教育風起雲揚、熱火朝天,更重要的是,價值觀念的轉變和社會對新知識需求的加大,在在壓縮科舉生源。

至1904年,清政府頒佈《學堂章程》,這樣一來,科舉制雖然繼續存在,但已不是青年學子的進身之階,青年學子紛紛進入洋學堂或直接出國留學,科舉制的存在已經意義不大。1905年9月,清政府肇準袁世凱、張之洞立停科舉的奏請,宣佈自第二年開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至此,中國的科舉考試製度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的風風雨雨終於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而壽終正寢。

一百年後回觀科舉制度的利弊得失,我們不能因為科舉制到了近代的不適應而徹底否定其歷史上的貢獻。事實上,在中國漫長的傳統社會中,為中國文化發展與繁榮作出過巨大貢獻的一切學問家,至少在隋朝之後,差不多都是通過科舉制度而獲得功名,躋身於上層社會,並由此獲得作出相應貢獻的活動基礎。

他們有的雖然出身清寒,但由於勤奮苦學,終於憑藉自己的真才實學從下層知識分子階層脫穎而出,成為一代名臣或學者大師。顯然,科舉制度儘管存在相當多的負面作用,但它畢竟是中國傳統社會製造社會精英的一個重要的基地。像北宋位至宰相的呂正蒙、寇準,以及范仲淹、歐陽修等,他們在參加科考前或默默無聞,或出身清貧,但他們都是通過科考而獲得金榜題名,然後再為社會作出自己的貢獻。

同時,由於科舉制度是將權力、財富、地位與學識結合起來,這就必然造成中國人極端重視教育、重視知識,鼓勵人們頭懸樑、錐刺骨式的刻苦求學精神。結果也必然促進中國文化的創造與繁榮。

第一個進入中國本土的傳教士利瑪竇將中國社會看作是一個“文憑社會”,丁肇中以為“中國從來就是一個考試社會”,所以中國留學生在美國當然應該成績普遍優秀。因此可以說,中國的科舉制度一個最大優點,是促成中華民族整體性地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一切有學問的人。明清時代的一個秀才,即使一直考不取舉人,或者再也不考舉人,他仍然受到他的那個社會圈子的普遍尊重,官府或富人都必然對他尊禮有加。

也正是在科舉制度下,使官吏的選拔有了一個文化知識水平的衡量標準,從而在中國建立起世界上最早也是最完善的文官體系。這便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貴族政治、武人政治和宗教政治所可能帶給中國社會的弊病,實際也為中國社會從中世紀走向近代提供了政治制度層面的支持,因為文官政治是近代社會一個被普遍接受的原則。文官選拔促成的考試製度,是中國文化對人類文明的一大貢獻。

科舉制度的基本原則是超階級的絕對公平,就是說科舉制的最大功能是使社會成員尤其是社會管理階層的成員不停頓地流動,即使是社會最底層的人,只要他具有相當的物質基礎而向心於學問,都可通過科舉考試而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一經考取便無可爭議地進入統治階層,成為統治階級的一員。因此中國曆代統治者,為了維護科舉制度的公正性,為了防範貴族官僚攫取更大的權利,都格外注意打擊那些科場舞弊的行為。

马勇:科举制利弊得失再检讨 中国是“文凭社会”吗?

可以說科舉制度是在中國傳統社會所可能採取的最公正的一種人才選拔方式,它確實擴展了國家吸引人才的社會空間,使社會上下層在和平與合法的狀態中保持經常地不間斷地對流,不僅緩和了階級矛盾,使相當一部分具有異端思想品格的下層民眾看到了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除了造反外,尚有和平與合法的手段可以獲得。

北宋王朝鑑於唐朝落第士子王仙芝、黃巢之亂的教訓,對那些即便落第不舉的士子也格外注意尊重,制訂了優待多次落第者的“特奏名”法,從太祖開始,凡舉人多次(真宗時定為五次)應試落第者,禮部即特奏其名,賜予所考科目的出身。此後士子潦倒不第者,均願再接再勵,反覆應試,以求獲得一個出身,“是故亂不起於中國,而起於夷狄”。

通過科舉考試而躋身統治階層的下層出身者,他們對民間疾苦有一定的瞭解,這樣便自然為統治階級不斷輸入新的血液,保障了國家機器相對活力與效率。它在政治層面的意義,便是造成了一個脫離狹隘的地域、家族利益,脫離武裝勢力集團的知識分子階層。

而這個階層之所以能夠成為統治階級的一員,主要憑藉考試的權威性與公平性,而考試的權威性和公平性又主要是通過皇權得到保證,因此當他們進入統治集團後,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便竭力維護中央政權的利益,將中央政權的利益視為自己的利益。從而在客觀上有助於中國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從今天的眼光看,科舉制的問題一是容易造成“官本位”的社會心態。知識階層是社會文化的代表,然而科舉制度卻壟斷了這個階層的幾乎全部精力。行政權力至上,這就決定了富依賴貴,財依賴權,否則財富便沒有保障。地主富商要想繼續發財或逃避破產,主要依靠政治手段而非經濟手段,於是在中國傳統社會所有富裕之家幾乎無不謀求科舉仕進,至少也要培養出一個能與當地官府打交道的秀才,從而維護自己家族的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

宋真宗的那篇有名的《勸學文》宣稱“男兒欲遂平生志,六經勤向窗前讀”,便真實道出科舉制下讀書人的實際目的。於是整個中國傳統社會雖然人們都在追求知識,但這種追求說到底都是為了仕,為了當官,也就是孔子說的“學而優則仕”。只有仕才能保障自己的富貴和享受。所謂吃盡苦中苦,便為人上人云雲,也是說的這個意思。

這一方面造成了整個社會的官本位的社會心態,另一方面也實在是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無數青年長時期將精力消耗在科舉考試的準備上,結果卻如馮桂芬所指出的那樣,他們將應舉作為自己的畢生事業,出入科場、頭白身衰仍鍥而不捨,年復一年地以為“今科雖失,而來科可得,一科復一科,轉瞬之間其人已老。”(《校邠廬抗議·改科舉議》)人人都期待躋身於統治階層,但最終能夠實現理想的畢竟是少數。

科舉制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導致中國人知識結構的畸形,這個問題越到近代越突出。在科舉制下,中國知識分子為了應付考試,必然將全部精力都用在科舉所要求的知識內容上,結果造成一代又一代知識分子在科舉考試的牢籠中掙扎,眼不離四書五經,終日所學只是做官應舉的學問,而對於那些真正對國計民生有用的真知識,卻不屑一顧。

中國古代自然科學落後不必說,即便是那些實用工藝技術雖然還算髮達,但卻一直是那些非知識分子出身的匠人所為,而被正統知識分子視為“奇技淫巧”。科舉制下知識分子滿腦子都是官方所允許的那些東西,始終只善於考試而不善於自由地創造性地思維。

還有一個重要問題是,由於科舉制所造成的官僚階層主要依附於皇權政治,因而其政治上的功能實際上是幫助皇權鞏固政權,而無法構成一個相對獨立的階級。這種狀況便決定了科舉出身的官僚階層一般說來在政治上都比較軟弱,只是皇權政治的幫兇和皇帝的家奴,而不可能成為真正的文官制度中的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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