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要結婚了,收到請帖後要去參加婚禮嗎?

前男友要結婚了,收到請帖後要去參加婚禮嗎?

看“奇葩”系列節目時,其中有個姑娘曾經說,前男友的婚禮她一定會去。

這個自認為自己顏值高的姑娘很有意思,也非常自信,但是她忘了在中國婚禮和法律意義的結婚是兩碼事。

在中國,通常的結婚順序是訂婚、領結婚證、舉辦婚禮。所以,在婚禮上帶走男方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因為這個婚禮只是形式而已,況且能夠走上婚禮的新人,99%都是能夠完成那一套看似繁雜的儀式,剩下1%留給意外。

再回到那個姑娘的第一條理由,曾經愛過、為了成全對方的炫耀心理所以一定去參加。

我見過的,現實案例中的所有男女情侶,90%以上分手後老死不相往來,有的甚至此生不相見,更別提去參加婚禮,這種又勞命又傷財的虧本生意了。

前男友要結婚了,收到請帖後要去參加婚禮嗎?

前男友要結婚了,作為女生,內心一點不觸動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都是成年人,該如何面對這個觸動是重點?

當初相愛的時候,的確認真的愛過,當初分手的時候也是兩人的決定和選擇。

有些姑娘說,我前男友根本沒和我說過分手,就是不聯繫我了。聽著,姑娘們,從現在起,但凡沒和你正式說分手的男生,就不是你的前男友,他對你們的這段感情不尊重,那麼你也不用給他一個前男友的名分。

前男友結婚時,或許你已經有了現任男友,那就皆大歡喜。假如前男友結婚時,你還是孤身一人,那麼也不是多大的問題,只需要好好的經營自己,讓自己的下一任更好,更加配得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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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和她前男友分手時痛苦萬分,整日渾渾噩噩,工作也不好好做,也不顧形象的暴飲暴食。

分手3年後依然單身,朋友看著已經30歲的小林說,“親你要改了喲,分手後遺症太長了吧,你這樣我要是你前男友也非常慶幸和你分手,誰要一個30歲的又窮又醜的肥婆啊,還是個怨婦型肥婆。”

因為只要小林說起單身、工作、皮膚、身材等等方面的不如意時,就大哭特哭說都怪那個賤男人,害老孃分手弄成現在這個鬼樣子。

朋友對小林說,你覺得現在的吳君如和杜德偉誰比較如意,小林說當然是吳君如啊。朋友說,當初杜德偉逃婚,吳君如當年的狀態就是現在的你,沒長相,沒身材,不出名。在那個年代一個女丑定位的吳君如幾乎是滅頂之災,但是她的好友曾華倩督促她健身、減肥、重新開工。

陳可辛也承認過吳君如是美的,所以吳君如就越來越美,自信且有特色,不是網紅臉,卻在江湖中依然有自己的地位。

後來小林漸漸走了出來,鍛鍊身體、認真工作,每天把自己折騰到根本沒有時間想其他。當小林的收入越來越多、人也越來越瘦時,終於遇見真命天子,兩人相處愉快。

或許是經歷過那一段不堪,小林也學會了愛自己多一點,學會了很多的男女相處之道。

前男友要結婚了,收到請帖後要去參加婚禮嗎?

另一個朋友,小美,90後,在被問及“是否會去參加前男友的婚禮”時,她的答案更加直白。

小美淡定的說,前男友結婚我會不會去,去個鬼,有那個時間還不如去做個指甲洗洗臉,或是出趟差也好啊,為什麼要把那麼寶貴的時間放在這樣的吃了口蒼蠅似的事情上呢?人生那麼多有意義的事情,做點什麼不好,非要做這些亂七八糟浪費生命的事情上,對不起霍金啊。

80後的姐姐們則更加直接,什麼?還去參加前男友婚禮?是前夫吧。前夫的婚禮也不去,有那個時間要好好琢磨掙錢買房子,讓自己早日享受到單身快樂,以及獨立擁有一個房產本的樂趣。就祝前夫繼續生活在水深火熱吧,記住,千萬別找我借錢。

也有人會問,娛樂圈那麼多的前任不是相處的挺好嗎,不僅參加婚禮,還能共同合作。但是那是他們的工作,為了生存,總是將個人情感拋向一邊,舍小我為大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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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總結,除非是極個別的案例,比如奇葩系列節目中的大王和肖驍,雖然曾經在一起但是現在相處也很好,我想更多的是兩人的一致相處原則,以及那段共同拼搏的歲月鑄就的情誼,已經超出了前任現任的界限。

剩下的在生活中,男女分手時絕大多數是撕破臉皮的,那就好好放手,從此再見是路人,再也不說是朋友。

別說參加婚禮,就連點頭問好都是多餘,女人還是好好愛自己,前男友是個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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