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歷史上有名的“青天大老爺”。關於包拯的事蹟,影視劇、小說中多有提及,雖然不一定是事實,但是也反映了包拯的鐵面無私。歷史上,包拯歷任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有“包待制”、“包龍圖”之稱。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諡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包拯因為其鐵面無私、不畏權貴、敢於為百姓鳴不平,故而民間稱其為“包青天”或“包公”。那麼,包拯真的很黑嗎?
包拯的原配夫人是李氏,但早卒。包拯的繼室是董氏,後封永康郡夫人。包拯有“兩兒兩女”。長子“包繶”,娶崔氏為妻,官至太常寺太祝、通判潭州,但先於包拯去世。幼子“包綬”,出生在媵妾家中,後被崔氏迎回,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是包拯的繼承者。另有兩個女兒,一嫁陝州硤石縣主簿王向;一嫁國子監主簿文效。包拯的衣缽就由“包綬”繼承了,那“包綬”乾的如何呢?
“包拯”逝世時,“包綬”僅有五歲,雖然宋仁宗為了照顧包公後代,賜了包家許多財物,還封了包綬個官。但之後,“包綬”就跟隨家人回老家合肥去了。“包綬”也算沾了他父親的光,還是童稚之身的他就已經是八品“承事郎”了(要知道,包拯當年中進士得的官還沒他的大呢)。不過,“包綬”並不墮落,反而嚴於律己、自強奮進。後來,終於在朝堂上打拼出了自己的一片天下,也得到了皇帝、大臣們的一致好評和認可,頗有“包拯”之遺風。
宋徽宗崇寧四年(1105年)十月,包綬調任譚州(今湖南長沙市)通判,赴任途中身染重症,船隻開到黃州(今湖北省黃岡縣)附近,便撒手歸西了,時年四十七歲。他逝世時,行李中除了任命狀、書籍、文具、著述之外,竟找不到任何一件值錢的東西,衣袋裡也只找出了四十六枚銅錢。由於他身上的財物少的可憐,因此,也有人猜測他是“連病帶餓死的”。“包綬”作為一個“宋朝官員”(宋朝的官工資可是高的嚇人的),卻如此清廉,真不負“包青天”之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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