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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拆遷的賠償標準不滿意該怎麼辦?
當農民朋友在拆遷過程中,遇到補償不滿意該怎麼辦?二代整理了以下內容,為大家解答疑惑,希望以下內容對大家有幫助。
對於拆遷補償不滿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是行政複議,如果還是不能解決問題,可以選擇訴訟,拆遷方是不可以強行拆遷的,要拆遷必須申請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才行。
二代在這提醒大家,當對補償不滿意的時候,首先需要做的是不要和拆遷方簽訂任何拆遷安置協議,避免造成違約而遭受損失。
以下說下對補償不滿意行政訴訟流程。
【1】行政起訴
因為行政訴訟,實行當事人不起訴,人民法院不會主動受理的。
【2】法院受理
法院接到訴訟審查認為符合訴訟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7日內受理案件,不符合條件的,在法定日期內裁定不予受理。
【3】法院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理性做審查,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4】法院裁判
裁決是法院就問題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做的決定。
如果當事人依然,對補償不滿意可以在接到判決書30日向更高一級法院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