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丈夫因病去世了,然後再嫁,死的時候要和誰葬一起?

午夜黨



第一個丈夫去世了,然後再嫁,死的時候要和誰葬在一起?筆者認為:

如果你再嫁時,都會和家裡有個協議:或活嫁死不嫁,也就是活著嫁過去,死後埋回來。或活著嫁人,死後同墳,也就是活著嫁過去,死後埋在那裡。等百年之後,按這個協議執行就是了。

如果你和第一任丈夫家沒有協議,那你死後埋在那裡,就應該根據情況而定了。

如果他的妻子也是死亡,那這事就單純了。你百年之後埋回去,而他則與他的亡妻合葬即可。

如果他原來是個光棍漢,或是離異的話,與你結婚後又生了自己的孩子,那你還是應該留在後家,畢竟他和你是白頭偕老的人。

究竟埋在那裡,做起來就很難了。如果你們倆都有自己的孩子,並且也有了你倆的孩子,這件事就不那麼簡單了。

如果你與後夫合葬,你與前夫的孩子肯定不會樂意。因為有句俗話說的是,地裡有孤墳,家裡有孤人。誰也不想讓自己的父親孤著而殃及後人。所以就是搶也會把你搶過來的。

如果你埋在前家,你與後夫的孩子肯定也不會同意,這樣就會剝奪他們與你的母子情分。再說你的後夫原來是個光棍漢或者離婚的話,你埋過去,他這裡就孤起來了,做為這一方,恐怕也是不會答應的。

究竟埋在那裡,還是要和前後兩個家庭做好協商而定,別弄的你爭我奪鬧的不可開交就不好了。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這個問題很複雜,各個地方的風俗習慣不一樣,我就說說我們這邊的風俗吧。

我們這邊如果不是因為第一個丈夫病逝的話,或者說因為出軌、感情不和、家庭暴力等原因離婚的話,死後不會合葬

如果是因為病逝,那主要會分三種情況。

第一隻情況:結婚後沒育有子女,結婚時間短,一方病逝,另一方改嫁後一般不會與之合葬,除非極特殊情況下才會,在這不做討論。

第二種情況下:結婚後沒育有子女,結婚時間長,一方病逝,另一方沒有改嫁的,死後會合葬;另一方改嫁了,如對方一直沒有婚配,後來育子女,不會合葬,如後來沒有育有子女,則後期選擇誰合葬,這要看雙方協商。

第三種情況:結婚後育子女,結婚時間長,一方病逝,另一方沒有改嫁,死後會合葬;另一方改嫁,如對方也是再婚,婚後沒有子女,則不會合葬,在病重或臨死前,子女會將其接回,與原來病逝丈夫合葬,如婚後有子女,具體怎麼合葬還有看具體協商。如對方一直沒有婚配,再婚後有子女,會協商處理。沒有子女,一般會由原來孩子拉走與前夫合葬,當然也會存在特殊情況。

以上就是我家這邊的風俗,各地風俗習慣不一樣,不過在我看來還是要尊重死者與下一代親屬親情為主。


天涯0咫尺

這個涉及到許多方面:民俗,感情及子女問題。

許多地方在第一個丈夫因病去世後,再婚時會向對方說明死後仍與第一個丈夫合葬。應該說這是一種民俗,認為第一個丈夫去世,然後找一個人過日子而已,等到將來日子已盡還是要回到原配那裡去的。這裡雖然照顧了人的感情方面,但是細思起來也是有許多令人值得推敲的地方。首先,如同第一個丈夫合葬,看起來覺得第一丈夫圓滿了,不孤獨了。那麼再嫁的丈夫呢,死後怎麼辦?也許你會說再找啊,但我認為是不合適的。人畢竟是有感情的,再嫁也許感情更深,畢竟是再嫁的丈夫伴她度過了餘生。

其實,我覺得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一件自己與第一個丈夫的定情物陪第一個丈夫,而死後呢陪第二個丈夫,人生是一段一段地走過來的,既走過了,就了結一段吧。

不知我說的是否能夠合大家心意,不過還是希望大家白頭偕老,一生一世只愛一人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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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話題既沉重又複雜,我認為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首先,第一個丈夫是因病去世的,雙方大多有著比較深厚的感情基礎,既然生不能白頭到老,那死亦可永久同穴。特別是兩個人的孩子,他們是願意讓父母葬在一起的,每年清明節的時候,也可一起祭奠。如果把兩個人分開,自然不便兼顧,掃這頭,傷心那頭。另外,老人在九泉之下孤苦伶仃的,子女也看不下去啊。


第二,如果第二任丈夫以前是單身,並且你走得早,即使你想和前夫葬在一起,也未必能夠如願以償,現任丈夫是不會答應的,因為你們是合法夫妻,他也不想自己將來孤孤單單。

第三,如果第二任丈夫有前妻,並且他又走的早,顯然他是要和前妻合墓的,你不讓,他們的子女也不願意啊,而且如果你第二任丈夫又走了,那按照農村人的迷信思想就會說你剋夫,把你掃地出門都有可能,更別說葬在一起了。然而如果你走得早,那基本上也是遵循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否則現在都是一夫一妻制,等第二任丈夫去世以後,子女如何祭奠?前任的子女不願看到有另一個女人分享父親之愛,後任的子女也不想呆在這個本來不屬於他們的地方。

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雖然前夫因病去世,但是生前有嚴重的家暴行為,或者是背叛你得了艾滋病而死,生前你恨透了他,又或者你與第二任丈夫也有自己的孩子等等。

總而言之,我認為,如果你再嫁,死的時候最好提前立下遺囑,或者和子女協商好和誰葬在一起,或者找塊公墓,再或者把骨灰撒向大海等等都可以。

其實,人死如燈滅。三千繁華,彈指剎那,百年之後,不過一捧黃沙。哪有這麼多的條條框框,只是人世間最難割捨的就是情感。


且行且珍惜166750911

這個問題首先要看發生在什麼地方,發生在不同的城市由於逝者生前再婚前後可能會有兒女,而且勢力均衡,可能會互不相讓,都想讓其與父親同葬,逝者生前如有遺囑還好說,遵照遺囑比什麼都貼近人性。

農村有農村的一套喪葬風俗,目前農村大部分地區還是興棺木土葬,各村有各村的逝者墓地,不是想往哪裡葬就往哪裡葬,而且也沒有逝者夫妻合葬的要求,如果有那都是逝者生前擇好的地方。



夫妻一方不論哪一個先逝,都是在本村祖葬的墓地處選擇穴地,有時還得見縫插針,適合葬哪塊就葬那塊。


第一個丈夫去逝,然後改嫁,死的時候肯定是要進再嫁丈夫的墓地的,即使比丈夫先逝也是如此,因為從她嫁過來的第一天,她就不是外村人,所以逝後只有葬進本村的墓地,想葬往前夫的墓地是完全不可能的,而且前夫的族人是決對不會答應的。


頁川木木1

我來講一個我們村裡發生的這種事吧!

我記得那是在2004年的一個秋天,我們村裡一個二十六七歲的小夥子在煤礦上幹活的時候發生事故不幸去世了,那時候他的孩子才五個多月吧。

後來,他老婆又嫁給了我們村的另一個小夥子。在她再嫁之前,她前夫家與和她關於她百年之後和誰葬在一起立下了字據,就是她有生之年要負責為她前夫配一個陰婚,否則百年之後她要與她前夫合葬!

她再婚後,一起扶養前夫的兒子,她又給男方生了一個女兒,生活過得也很好。前年她們為她前夫配了陰婚,自此,她也算為前夫盡完了該盡的責任與義務!

所以說,百年之後到底和前夫還是後來的丈夫葬在一起,要看實際情況。畢竟,事在人為!


楓葉再飛舞

電視劇的做法是這樣的,老丁原配去逝後,娶了德花為妻,一起生活了近40年,德花與老丁生一女兒,原配生4個兒子,德花嫁過來,勤勞能幹,幫原配的兒子帶孩子,毫無怨言。老丁去逝,原配的兒子們主張父親老丁與親媽葬在一起,德花很苦惱,後來由厲害的軍人侄女江亞非出面周旋,決定買三塊墓地,各自安葬,德花善良感恩,考慮到墓地昂貴,並且兒子們的親媽秀娥嫂子原來對德花非常好,並且是原配,不與她爭,主張買兩塊墓地,老丁與原配葬在一起,德花說只要把她葬在他們附近就行,但江亞菲跟姑姑德花說,現在有一個新辦法,可以把名字寫在一塊,意思是他們仨個可以葬在一起,德花喜極而泣說,那可把俺美壞了,去墓地看,墓地上中間寫父,老丁的名字,左右分別寫母,德花和老丁原配秀娥嫂子的名字,這件事就這麼圓滿解決了,了卻一塊大家心病,其實德花原來有過一個丈夫,新婚一個月即赴戰場犧牲了,兩個人沒有孩子。

以前,還看過一個報導,丈夫先後娶過兩個,丈夫去逝後,兩房兒女勢均力敵,互不相讓,各自抱著骨灰盒都想讓自己的母親與父母葬在一起,劍拔駑張,相互撕扯爭搶中,三個骨灰盒全部掉到地上摔開了,三個人的骨灰混到一塊了,分不清了,結果兩房兒女破涕為笑了,就這麼葬一塊吧,永不分離。

講了兩個故事,轉過來看問題,丈夫病逝,女的再嫁,死後與誰合葬一起?這個事,首先要問當事人的意願,願意與哪任丈夫葬一起。沒留下遺願的,按當地風俗選擇或與誰生活時間長,感情好就與誰葬在一起,如果現任丈夫沒有病逝的前妻的話,主張與現任葬一起,如果現任丈夫有前妻,如果沒有阻力,也是要與現任葬一起,因為都再嫁了,再回頭與前任葬一起,不大合適,也不知前任願不願意,如果實在太糾纏,就海葬吧,逝去的人,活著的人都將不再糾結了。


興致言言

她第一個丈夫因病去世,然後再嫁,死的時候要和誰葬在一起?這真是個挺複雜的話題,因為涉及到民俗,傳統文化,以及子女的情感歸屬。



中國的傳統文化講究夫妻本是一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死後得合葬,生同眠,死同穴。古代婦女看重名節,改嫁的事是很少的,所以這個問題不突出。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無論什麼原因,改嫁了人太多了。這就涉及到了一個死後合葬的問題。

如果夫妻倆離婚,各組家庭,那麼即使是原配,兩人死後也不應該合葬,生前過不到一塊兒,死後怎不能過到一塊兒呢?但是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娶或者改嫁,這個問題就複雜了,尤其兩次婚姻都有兒女的話,更難辦!

這種情況下,怎麼做都不好。比如丈夫死後改嫁的女子。如果和原配合葬,那麼就是對現在這個丈夫不公平,反之,就是對原配不公平。這時候,女人分身乏術,總不能把她劈成兩半,一人一半吧?

這時候,如果改嫁之前有協議最好了,約好死後的歸屬,這樣不容易產生爭議。如果生前沒有約定,那就看兩方的子女,誰更厲害了?死人已經做不了自己的主了。

其實,我認為土葬並不是好的喪葬方式,與活人爭地導致遷墳平墳的事還少嗎?並且親情是層層遞減的,兒女也就罷了,兒女的後代們會祭奠我們嗎?

與其這樣,還不如海葬呢!歸宿奔向大海,自由自在的,多好!如此,合葬的煩惱自然就沒有了,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什麼和誰葬在一起都不是事了,大家說對嗎?歡迎討論。


走向佳美

這個問題帶有深深的人情味,我也是再婚之人

我與你有同樣的感受,老婆和她前夫離婚了,然後又嫁到我這裡,

她前面有一個兒子,今年20多歲了。在我這裡也生了三個孩子,她的心裡有好多想法,在這裡也就不說了。

你說你第一個丈夫因病去世了,然後再嫁,死的時候要和誰藏在一起。

我不知道你們前夫有沒有孩子,要是有的話,可以給孩子商量一下。如果沒有孩子,你死後可以跟現在的丈夫藏在一起。

如果有孩子,孩子稍微大了一點,也可以與婆家人,孩子共同商量一下,有這樣的例子叫做”活嫁死不嫁,如果都同意了,必須寫下文書證明,免得後面給孩子們找麻煩。


中國聲音——喬存興

這種情況在我們公墓很常見,我就跟大家說說我的處理方式。


陳女士是我接待的一位客戶,她跟我說了她的特殊情況。她的母親已經去世多年,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 :

她母親的骨灰到底是跟自己的親生父親合葬還和繼父(繼父也已經去世多年)合葬?


為此與家人吵的不可開交。父親那邊的親人說要和自己的原配合葬,繼父那邊的親人說當然要和現在的丈夫合葬。

想到母親去世那麼久了,就為了和哪一任丈夫合葬一起,遲遲沒有入土為安。想到母親和目前家裡的情況,說著說著眼淚就不禁往下流出來。


我給陳女士提供了以下幾個建議:

  1. 堅定信心,讓自己的親生父母合葬在一起。

  2. 由於自己的親生父親早早過逝,讓母親和繼父合葬也是可以的。

  3. 把母親和骨灰分成兩份,分別和自己的父親,繼父葬在一起。

  4. 繼父、父親和母親,三人合葬一起。


最後,陳女士選擇了第四個建議。兩邊家庭也合解了,安葬當天都過來送親人最後一程。安葬結束後,陳女士終於安心了。


大家還有什麼好的建議,可以評論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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