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用卡欠一萬,逾期三個月了,今天給我發短信說要報案,起訴我了,會坐牢嗎?

HxGDi

不會!與也在招行有一萬逾期一年的事情,一開始打電話催,那時生意失敗,錢都賠光了,沒有翻身的本錢,就去找了一份工作,工資每個月養家都很難,逾期 一 二 三個月,基本都是電話催 瞭解你的情況,最後也確實煩了,電話 停機保號,招行就給家裡打電話,剛好那段時間,電信咋騙特別猖獗,我就給家裡說,別理這些電話,郵箱也收到過類似,說我已被起訴到法院,我沒理,總而言之,欠債的心情真的不好受,半年後,一次還了五千,還有將近六千(有滯納金),此後每個月給還個七八百到一千元,不過每個月要承擔幾十塊錢的費用,最後剩了一千二百元的時候,不知道招行從那裡搞到我的電話,說看能不能,把剩下的一千二還了,態度很好!(客服),我說趕月底之前就還了,總而言之,一萬元,逾期一年下來,要多還之前兩千多,也就是一萬二千多。

交行的有三千元逾期了一年,最後還了六千一百元,一年翻了一倍多,中間交行好像爛賬外包了,外包公司打電話也威脅過,我都沒管,期間我回去聽鄰居說有幾個人找過我,(在外上班不在家),讓鄰居把一份信交給我,我回來看了看,什麼我已被起訴到法院,等 等及威脅的口氣,我還是沒管,但是心裡在盤算著 這個賬大概到什麼才能還上,(當時在還招行資金跟不上),半年後(合計逾期一年了交行),最後一次性還清,三千元逾期一年,還了六千一百元!清賬了,總而言之欠錢的滋味不好受,要學會理財,錢還清了,身心真的很輕鬆,你沒有一個強大的心裡素質,最好別在信用卡上打主意。


冷風夜長安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惡意透支,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法律分析:

根據上述現有法律規定,信用卡透支一萬元,屬於信用卡詐騙罪中數額較大的情況,持卡人逾期三個月未還,超出了銀行實踐中通常允許的寬限期,因此根據提問中的描述,當事人已經在數額和時間上違反了法律規定和銀行經營管理規定,但是真正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還需要滿足髮卡銀行兩次催收後仍不歸還、具有為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主觀意圖兩個條件,而是否滿足需要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認定,尤其是對於非法佔有目的的判斷,必須結合客觀證據和實際經驗得出結論,如果以上條件都成立,那麼持卡人有可能面臨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的刑事處罰。

儘管法律還規定,當事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免除處罰,但是即便免除刑事處罰,信用卡惡意透支的經歷仍會給持卡人的生活帶來煩擾,除需要繳納逾期利息、滯納金外,還可能被銀行列入了“不良信用記錄”中,也就是俗稱的“黑名單。這種不良信用記錄是指公民在與銀行發生借貸行為時,產生逾期還款或者未按約定還款行為時,銀行將相關信息遞交到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管理中心,徵信管理中心將上述行為記錄公民的個人信用記錄,而根據《徵信管理條例》,該不良記錄可以保存五年,將長期影響公民辦理各項金融業務或進行高額消費,因此,對於信用卡持有者而言,應當謹慎合理、量入為出的使用信用卡透支功能,一旦產生不良信用記錄,需儘早還清應繳應還款項,重新建立良好的信用記錄,平時,應主動了解自己的信用報告,對其中可能錯誤的信息要及時向當地人民銀行或業務發生銀行提出申請糾正,避免帶來不利影響。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企業經營風險合規法律事務部主任 李江華律師

諮詢熱線:4001-666-001


京師律師

有可能會觸犯信用卡詐騙罪。

信用卡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

由此可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惡意透支一萬元以上,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所以,“招商信用卡欠一萬,逾期三個月了”是否構成信用卡詐騙就要看一下兩點:第一,髮卡行是否已經進行了兩次催款;第二,持卡人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所以該當事人有沒有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就得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考慮。但由於銀行的目的是還款,所以即使該當事人惡意透支了,只要符合該第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也可能不需要坐牢。

案例

在天津發生了一起這樣的案例:外國人易某於2008年5月3日至同年9月12日期間,明知該信用卡已被凍結,採用持卡簽單的方式,在法國多次進行透支消費,透支金額遠超該信用卡的透支限額,共計36775.54美元(合計人民幣251816.83元)。中國建設銀行工作人員于于2009年10月15、16日、11月2日催款未果,且易某已逃匿,於是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信用卡中心向天津市公安局報案。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易·盧卡斯在明知其信用卡已停用的情況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持卡簽單的方式,超過規定限額惡意透支,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逃匿,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且數額巨大。遂判處易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驅逐出境。

http://www.pkulaw.cn/case/pfnl_a25051f3312b07f39bc38e6b33b8287c0e6461c501c1f3e4.html?keywords&match=Exact


邏格斯

放心吧,銀行不會報案的,即便去報案,公安機關也不會管這種事情,更不會坐牢的。

首先,他們之所以這樣告訴你,無非就是說你的行為涉嫌信用卡詐騙,這個罪雖然規定在刑法196條當中,但是在實務中被適用的卻是非常非常少的。

刑法中規定的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表現主要有4種:

1、使用偽造信用卡。2、使用作廢信用卡。3、冒用他人信用卡。4、惡意透支信用卡。

我們生活中逾期還不上的行為僅僅屬於第4種:惡意透支信用卡。

但是什麼叫做惡意透支呢?

刑法當中緊接著就有解釋,大概意思是:

1、非法佔有為目的。2、欠款達到一定金額並逾期超過一定時間。3、經過銀行兩次催收還不還。

具體來說,欠款達到一定金額指的是欠款本金達到1萬元人民幣;
逾期達到一定時間指的是逾期超過3個月;
兩次催收自不必說,很容易符合標準。

但是你以為滿足這幾個就構成信用卡詐騙了麼?不是的!!!

因為還有個前提條件:就是非法佔有為目的!!!!

這個主觀上的東西是很難證明的,所以,為了解釋什麼叫做非常佔有為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又專門出過一次司法解釋,列舉了五種屬於非常佔有為目的的行為表現。

而在這五種行為當中,最沒見的又只有一種:改變聯繫方式,躲避催收。

說白了就是,欠錢本身沒有事,但是如果你跑了,就有事了。

所以回到題目中,招商信用卡欠一萬,逾期三個月了,會坐牢麼?

答案是:不會的!!!

一般情況下,公室機關是不會管這些事情的,這只是普通的民間經濟糾紛,公安機關也會建議銀行去法院走訴訟程序解決問題。

一個最簡單的道理:如果欠信用卡還不上就屬於刑事犯罪了,那國家的監獄早就爆倉了恐怕。

所以,實際上,題目中的問題,只要你保持和銀行溝通,努力的賺錢還錢,是不會屬於刑事犯罪的,根本是不會坐牢的!


益仟律師

你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本人從事信用卡網貸工作有四年了,這樣的問題很多客戶都問過我,之前回答過這類的問題。今天分享一些自己的觀點和我身邊的一個案例。


首先不管怎麼說欠銀行的錢都是必須要還的,還是想辦法還進去,哪怕是找家人幫忙。不然到最後害的不僅是自己還有身邊的人。一般情況下欠銀行10000元以上,銀行多次催收無果都會選擇報警,但銀行的目的是為了讓你還錢,並不是為了讓你坐牢。所以哪怕銀行起訴你了報警了你也不用太擔心只要想辦法把錢還了就行了,如果你想著銀行都報警了就不打算了,那麼恭喜你你想多了,如果你一直不還錢最終就會坐牢可是出來後還是需要把錢還了。


但是總有自以為是的人,就是耍賴不還,但是銀行也有對付你的辦法,銀行提起訴告你信用卡詐騙,當銀行真生氣想搞你的時候絕對一搞一個準,不帶跟你廢話的。起訴你之後還是不還下一步就是坐牢,有的銀行會過段時間讓你出來然後再讓你還錢,你要是不還錢還會接著起訴你讓去坐牢,接著沒幾天你又出來然後你走進去了,反反覆覆。

所以銀行的錢有能力的抓緊還了,哪怕讓家裡幫忙都行,畢竟銀行只是想讓你還錢而已,一時無法還錢的可以和銀行協商從新制定一個還款計劃,注意態度讓銀行知道你並不是故意不還只是暫時沒錢還而已。


案例:

我身邊的一個朋友,他有四張信用卡都逾期有一張中信的15000逾期很久了,一直不還。銀行打催收電話也不還,他以為沒事不就15000快錢嗎。後來把銀行惹毛了,銀行直接報警由銀行大堂經理帶著警察去抓的他,當時我就在旁邊,警察直接問你是不是張XX,他說是的,警察直接把他拷上帶走了,到了警局我那朋友還是說沒錢還,然後銀行跟他說只要還錢這事就當沒發生過,你要是還不還錢就直接起訴你,後來我那朋友也怕了只能讓家裡籌錢還了,不過我那朋友還是挺聰明的,最後和銀行談了條件說自己家裡沒什麼錢都是家裡籌得,還錢可以但是隻還本金利息違約金沒有,後來他們雙方協商了一下午,銀行答應了只還本金就可以了。


總結: 欠銀行錢不管怎麼說都是要還的,如果一直逾期不還銀行肯定會有所行動的,當然了剛開始肯定會嚇唬嚇唬你,但是真把銀行惹毛了銀行說搞你那簡單的很,所以大家欠銀行的錢不要心存僥倖,有些人說我都逾期了幾個月,銀行天天打電話我不一樣好好的嗎……那是因為你還沒到那一步。當然了遇到事要善於思考不要只會想著怎麼辦,要學會和銀行談判,銀行只是想要錢挽回損失。


翔盛U卡聯盟


大家好!

看了其他回答,覺得可能會誤導題主,覺得永遠不會坐牢,這是錯誤的。如果招商銀行報案的是公安機關經濟偵查部門,而不是向人民法院起訴,那坐牢的可能性就很大哦!

01

我們知道信用卡透支分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

善意透支又稱不當透支,分幾種情況:

1.是指透支後按期歸還,

2.或雖然逾期,但經催繳後如數歸還,

3.或雖暫時沒還完,但已經和銀行簽訂還款承諾和分期還款計劃,並正在落實之中。

4.雖然暫時沒有能力還款,但已取得銀行延期還款諒解,且主觀上無潛逃躲債行為

所以如果是善意透支,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而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當然不會坐牢。


02

但是,善意透支並非一層不變,會隨著量變而引起質變,善意透支隨著時間拖延和欠款金額滾雪球似的變大,就會朝著惡意透支發展。民事責任也會上升為承擔刑事責任,也會有坐牢的可能。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和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即涉嫌信用卡詐騙罪,下面我們一起看看信用卡詐騙罪中關於惡意透支的幾個主要特徵:

1.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2.超過規定限額(5000),或超過規定時間(一般為3個月)不歸還

3.經發卡行催收仍不歸還的

4.沒有能力償還的

5.主觀上根本就不想還,在行為上採取潛逃方式躲避債務的

以上五個條件同時滿足,即構成惡意透支行為,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將被追究民事和刑事責任。

03

本案在欠款時間和金額上均符合立案標準,如果不還款,即可認定為惡意透支,極有可能被銀行以經濟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能以惡意透支向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報警,追究刑事責任,不容質疑。

有的網友說了很多長期欠款,而沒有被起訴或被警方調查的故事,大家別有任何僥倖心理。

不是不會,只是因為你的金額,時間或其他因素暫時沒有發生,也許你的髮卡行心存善良,希望雙方走調解之路,但要起訴你或告你信用卡詐騙罪,那只是分分種的事。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就看你的表現了。

04

欠款1萬本來是小事一樁,勒勒褲帶,過點苦日子也就挺過去了。已經逾期3個月,上了徵信黑名單,以後房貸,車貸,打工,經商等都會造成汙點和困擾,而且消除不良信用是從你還完所有欠款開始計算5年,你永遠不還,永遠在黑名單。要是真的被銀行以信用卡詐騙罪向警方報案,可能後悔莫及了。勸君珍惜個人信用,踏踏實實做人做事。好了,今天分享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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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門山財經

第一,信用卡逾期兩個要點,金額和逾期時長!金額的話,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一萬是界定。但實際上,很多都是欠款遠超這個界限的,大的幾十萬,小的也有很多幾萬十幾萬的!別問為什麼欠這麼多,吸毒,賭博,生意破產,生病等因素多到你不敢想!那些才是被重點催收的對象,幾千一萬相對好點!時長的話,一般90天算嚴重了!現實中很多也是90天以上,180天以上的,這些都是基本無力及時還款的!兩者綜合,數字越大,越危險!

第二,逾期就涉及催收!催收是有時間段的!信用卡相對小貸,民間借貸催收是比較程序化的,不會直接開打!基本是銀行內部催收部,然後再到法務部,然後在外包給第三方催收公司!這幾個階段就是主要根據時間跨度來,基本3個月那就是到第三方催收公司手裡了!前面銀行自己的信用卡中心催收部,法務部都還好,不會亂來,但是,第三方催收那就是暴力催收,電話轟炸,上門恐嚇等!

第三,關於是否會接受法律制裁,基於你的逾期金額和時長,畢竟是銀行的錢,如果你要好好過日子,那就努力還!逾期的情況下,有些信息是告訴銀行我並非惡意佔有,拖欠,比如每個月還一定金額,比如及時接電話,態度好點,但是你如果聯繫不到,金額還大,時間又長,銀行總會走到法律訴訟那一步的,進監獄概率一般不大,畢竟銀行目的是要還錢,哪怕你還了套出來再還那也是另外一種意願,銀行催收部門這也算人家的工作,我們理解就行,有時候他們的語氣不會太好,人家也是算KPI的,再說,欠款你在先,找你還款那也是理所當然!記住,別抗拒!你可以沒能力還太多,但是不要放任不管,及時找朋友借,找份工作,省吃儉用還,只有這些!別去繼續擼小貸,賭博,彩票等等,只會越陷越深!

最後,千萬不要看到很多答案告訴你誰誰欠幾十萬,欠幾年,就是賴著,電話不接,換住處等等,啥事沒有!既然有勇氣活著,幹嘛不去承擔自己該承擔的,不要說什麼沒有能力承擔,都是藉口,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活層次,能欠幾百萬,正常來說也有賺幾百萬的能力,人嘛,誰不希望過得衣食無憂的,困難挫折任何時候都有,但都是暫時的,記住,出了問題第一好好計劃怎麼解決,第二,付出行動!只想躲著,沒有實際行動去賺你所虧欠的金錢和人情,那隻會讓情況更糟糕!也祝願兄弟好好把這事解決了,找份工作好好做著,生活消費有計劃有一個度,相信,這麼計劃下來,付出行動,通過一定的時間,你會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白色丶風車

嗨!我是大熊。。。

如此厚顏無恥的問題居然還有臉來問?如此厚顏無恥的問題居然還有臉來問?如此厚顏無恥的問題居然還有臉來問?

罵完了..接下來回答你的問題。。。

信用卡業務是銀行部門的核心業務,其“低門檻”的辦理條件和先消費、後還款等特點,給別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機。“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惡意透支屬於信用卡詐騙犯罪行為。

逾期不僅有最低未還款部分的5%滯納金、賬單全額罰息(日息萬分之五,消費當日開始計息,按月計收復息直到本息還清為止)還會在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5年內就很難再申請信用卡和銀行貸款了。

逾期超過三個月或銀行催款兩次以上還不還款的,銀行會凍結你卡片並將你列為禁入類客戶(黑名單),同時還會起訴你信用卡詐騙及惡意透支,法院強制執行。起訴後拒不還款且欠款金額超過1萬的,法院會依據刑法第196條信用卡詐騙罪來量刑!

所以綜上所述..還不還你自己看著辦!我是比較討厭這種老賴的.....

我是大熊--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草根大熊

看了大家的回答,有法律界人士的專業講解,有銀行業人員的立場解釋,也有熱心群眾的出謀劃策。按照題主的意思,最關心的是結果如何,會不會坐牢?既然題主問了這樣的問題,說明你的內心是不想發生這樣的結果的,那麼我可以

肯定的告訴你,不會。客官請看:



一、題目分析:



二、挽救途徑:

銀行的目的是什麼,盈利性機構無非出於自身利益的保護,因此銀行的目的是讓你還錢,減少損失,控制風險。這幾種方法你不妨試試:

1、立即還錢。逾期三個月,時間不是很久,利息也不會太高,因此一萬元的金額,想想辦法就還了。

2、協議還款。如果確實連一萬多都無法湊到,可以臉皮再厚點,卑躬點,與銀行商量,協議還款。

這兩種方法都是可避免牢獄之災的。加之題主所講的這種信用卡詐騙犯罪,社會危害性較小,刑罰也相對較輕。



三、嚴重後果

以上只是針對坐牢這種極端後果提出的挽救建議。但有些後果已經造成,而且也相當嚴重。逾期三個月,你的徵信記錄已經產生了不良記錄,在信用越來越重要的當代,你將失去很多權利,受到很多限制。至少五年以內(逾期記錄在你還清欠款後五年消除),你不能貸款,嚴重者不能坐飛機,坐高鐵,一些企業,單位不會錄用你,甚至小孩讀書都有可能受到影響。這些後果,哪一點又不重要呢?



四、善意提醒:

信用卡逾期這種事情最好不要發生,更不要濫用信用卡,惡意透支觸犯刑法,咱們都是好公民,還需要在悟空問答裡面幫助更多人,因此不能做的事千萬不能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千萬不能做,不要害了自己,苦了家人!


秋楓暮霞捥紅曲

不是老胡嚇唬你,你的用卡逾期未還款情況已經比較嚴重了,造成這樣的後果首先在於你自身!

實話說,老胡也有4張信用卡,每張卡還款日期不同,老胡將4張信用卡設置了統一的還款日,也就是說工資發放一週內的還款日,確保足額還款信用卡欠款。

普及一下老胡瞭解的信用卡逾期還款的法律責任知識,老胡也是在用卡過程中一點點學習積累得來的——

如果欠款金額達萬元以上,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仍要承擔民事還款責任。如此看來,你已經複合要素了,關鍵就看髮卡行是否2次催收了。

《刑法》對於信用卡量刑有如下規定——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另外,關於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鑑於以上法律條款,建議你儘快和銀行工作人員取得聯繫,承認逾期欠款未還的行為是錯誤的,然後取得銀行的諒解,立即歸還所欠欠款!

最後還要強調一點:你的逾期欠款將記錄在人民銀行的個人徵信記錄中,對你個人名義購房、購車等造成嚴重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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