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中高考期間環境噪聲管理的通告

為確保廣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間有一個安靜的複習、考試和休息環境,防止和減少噪聲汙染的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山東省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自2018年6月1日20時至6月13日6時為中、高考禁噪期。現將禁噪期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校區及居民樓周邊)進行夜間建築施工作業(每日20時至次日6時)。

二、禁止各類文化娛樂、餐飲等公共服務場所噪聲超標排放。

三、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四、在6月7日至6月8日高考考試期間和6月10日至6月12日中考考試期間,各考點周圍禁止建築施工作業和建築物內裝修等其他一切產生噪聲汙染影響考試的行為(緊急搶險工程除外)。

五、各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間的噪聲汙染防治工作。

六、市民發現違規行為可撥打張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投訴電話2211100進行舉報;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山東省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

特此通告。

張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8年5月2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