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湘鄉地名文化的思考

地名,是一個地域或者地方的標識,也像人有一個姓和名字一樣重要。嚴格意義上說,人的姓名取捨屬於個人行為,而地名的取捨則是群體行為,是人類共享的資源。地域一般泛指較大的地理空間範圍,如:湖南或者湘鄉;而地方則一般指較小的地理位置了,如:山、衝、坳、河段、橋、屋場等等。地域和地方的實質是一致的,只是“地域”是泛指,範圍可大可小,而“地方”則是特指,範圍相對較小。那麼,一個地域和地方究竟取什麼樣的地名較為合適呢?

地名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隨著社會的前進而不斷髮展演變。從古至今,地名的數量和種類越來越多,含義越來越豐富,覆蓋面也越來越廣。一般而言,地名是人們對具有特定方位、範圍的地理實體賦予的專有名稱。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實體名稱,行政區劃名稱,居民地名稱,各專業部門使用的具有地名意義的臺、站、港、場等名稱。人們賦予某一特定空間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實體的專有名稱。地名命名的意義通常認為是地名的字面所表達的含義。它是人們為地命名時的著眼點,或者叫命名的因由和理據。

第一,地名是人們賦予的,而不是本身自有或天然的。這種賦予從歷史發展看,經歷了從當地少數人使用到逐漸為眾人所知,直至被社會大眾廣泛使用,從賦予語言到文字再到數字代碼,從約定俗成到標準化、法定化。

第二,在空間上,既包括陸地,也包括海洋和海底。隨著人類對宇宙探測的進展,地名命名的空間範圍逐步從地球不斷向宇宙中的其他天體擴展。

第三,這裡所稱的特定,包括特定的主位、特定的範圍、特定的時間,也就是特定的時空。

第四,我們所說的代號,既包括語言代號、文字代號,也包括早期的圖畫、圖形符號,以及信息時代的數字代號,反映了人類社會的進步與發展的歷程。“地名的要素是指物質的最基本的元素,或者是構成事物的必要的、不可分的基本因素。”(選自《數字地名》)另根據《地名學概論》指出,地名具有社會性、時代性、民族性和地域性及代表性等特性:社會性— —地名是社會的產物。它的命名、演變始終受到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沒有航海知識的積累和15~17世紀的地理大發現,就不會有像太平洋、印度洋等海域的名稱。地名由少數人稱說到為廣大社會成員所公認,要經過一定的傳播和篩選過程。

時代性 ——恢復有歷史文化內涵地名,體現一定區域地名序列化,調整更新重名名稱、不雅、有歧義道路名稱,保持與周邊道路名稱協調性,增強地名命名的指位性以時代特徵為主題創意地名的命名,通常反映命名時代的特徵。

民族性 ——不同民族分佈區域內的地名,一般總是由生息在當地的居民以其語言命名。地名的命名依據,還能反映一個民族的心理狀態、風俗習慣和其他文化特徵。

地域性 ——地名是地方的指稱。它的命名常反映當地當時的某些自然或人文地理特徵。

代表性 ——地名是人們對具有特定方位、地域範圍的地理實體賦予的專有名稱,因而具有代表性。

地名的本質屬性, “1. 指位性:地名之所以稱為地理實體的專有名詞,其主要原因是它所代表的這個地理實體是在地球表面上具有一定方位和範圍的,即具有一定的空間位置。2. 社會性:地名是社會的產物。它的命名、更名、發展、演變始終受著社會各方面的制約。因此它具有廣泛的社會性。”(選自《地名學概論》)地名的功能,即地名的作用和效能。主要有兩個方面:1. 地名是人們工作、生活、交往不可缺少的工具。2. 地名為語言學、地理學、歷史學、民族學等學科的研究提供寶貴資料。(選自《地名學概論》)關於地名類型,雖有各種爭執,但不外乎以下情形:1. 描寫自然景觀,方位距離地理形態特徵物產和其它特徵的;2. 記敘人文歷史,意蘊民族文化及姓氏事件人物傳說的;3. 寓託思想感情,歌頌崇仰祝福言志的;4. 其它命名:古老原始地名移用或地名序號地名的。

故《地名學概念》一書重申地名的意義:1、有利於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民族尊嚴;2、有利於國際交往和睦鄰友好;3、有利於民族團結;4、有利於社會治安和國防建設;5、有利於經濟建設;6、有利於旅遊事業和人民日常生活。

關於湘鄉地名文化的思考

從以上不難看出,地名是人們從事社會交往和經濟活動廣泛使用的媒介。每個人在每天的生活中都離不開地名。地名又是文化的傳承。地名文化是祖國先進文化的組成部分。因此,加強地名工作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加強地名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實現經濟快速高效、持續健康發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物質基礎。地名信息是社會基礎信息,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政府對社會的有效管理都需要提供完整、準確、方便、規範的地名信息服務。經濟建設對地名信息的需求量越來越大,對快速獲得和傳遞地名信息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然而,縱觀湘鄉近代對地名文化的管理,挖掘和發展,應該說是喜憂參半。喜的是黨和政府對地名文化的重視並加強管理,憂的則是歷史遺留的特別是大躍進和“文革”的怪名、異名在制衡和影響優秀傳統地名的弘揚。例如永忠、衛星、躍進、東風、光明、永明、光輝、光勝、向東、向紅、向韶、紅旗、五星、紅日、反修、反帝渠、反資塘、五一、七一、民主、和諧等等。原先老祖宗傳下來的地名,她(它)的來歷幾乎都是一個地名有一個傳說和故事,經歷幾百年乃至上千年篩選而流傳下來的,可是卻在一定的時間內被一些莫名的怪名、異名和政治名稱所覆蓋,嚴重地失去了璀璨的地名文化意蘊和優良傳統的地理地域特色信息。而今,卻仍在繼續製造怪地名、異地名和洋地名,不能不說對地名文化的管理還沒有真正規範化。

最有滑稽意味的是,湘鄉市在2014 年將 696 個農村基層建制村縮編合併為503個村,剛過兩年,在2016年又進行一次大合併,使全市的農村建制村縮編合併至297個村。這是適應經濟發展和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的需要,是農村建制改革的一大進步。但合村取什麼村名呢?看似一個似乎簡單的事情,卻被弄得十分複雜起來。說到底,是一種利益衝突使然。比如,原來的兩個村或者三個村合成一個村,如果單取其中一個村的村名,似乎這個村就主導了其他合併進來的村而在潛意識裡形成了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態勢。因為一合村,很快會要選舉村主任和黨組織內選舉村支書,並重新安排報賬員。合進來的村的村幹部們豈不處於劣勢下風麼?於是,合村的頭頭們就爭村名。爭來爭去,誰也不能好了誰,也不管不顧老祖宗遺留下來的本地域內優秀的傳統地名文化和自然地理特色,乾脆一個村來一個字組成地名。合村時賭氣,標新立異取名。這樣,怪地名、異地名、洋地名,在新的形勢下又出現了。由於這些不良地名的滋生和存在,勢必給後世研究和整理文史資料造成諸多難度,也使今天遠在他鄉異域的遊子找不到回家的路。

不妨列舉幾個例子 — —虞唐鎮原永忠村、衛星村兩個村合併,堅持採取一個村來一個字的辦法,叫永星村。其實,仍是個政治地名的延續,他們卻寧可捨棄本地域內最能體現地理地形風貌且歷史悠久的橫壁沖和馬蹄場幾個傳統的優秀地名。

虞唐鎮原羅宏村、五里村兩個村合併,如用各村取一個字組成村名,總不能叫“羅五”或者“羅裡”吧。於是,別出心裁,叫潭西村!此地域內無河浪深潭呀,竟然別出心裁,八杆子打到了湘潭西邊的份上,全然不顧本地域內有一歷史悠久的“湧口”地名。湧口在湘鄉、雙峰、婁底、邵東都是聞其名的。

育塅鄉原南山村、橫路村、石泉村三個村合併,該取什麼村名呢?其實幾個村的頭頭們心裡明鏡似的,該地域內橫路橋地名遠近聞名,聲至寧鄉、雙峰等地,其地名少說也在數百年曆史以上,故《湖南地名志》註釋原“橫路村”地名來歷時,冠以“因橫路橋而得名”。現在,既然合村,不應單順哪一個村的原村名,乾脆來點新意,叫“新橫路”村,把老祖宗賦予的橫路橋地名撇開了。

翻江鎮原楊和村、陡崗村兩個村合併,亦是一個村取一個字,組成“楊崗”村,把一個歷史久遠且最能體現地理地域風貌的陡崗地名棄之不用。陡崗有幾處地段險峻陡峭,風景優美,好地名的存在是將來旅遊開發的先聲奪人資源。毛田鎮原東景村、坪山村兩個村合併,仍然是一個村須來一個字,組成後叫“東坪”村。該地域內真的就沒有最能體現地理地形風貌的老祖宗遺留下來的優秀地名嗎?

棋梓鎮原蛇潭村、鵝石村兩個村合併,也是各取一個字,組成後叫“石潭”村,可老祖宗留下的蛇潭地名與鵝石地名叫了好幾百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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