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3.15,來說說那些“房不勝防”的事兒

隨著社會的發展,“房子”對於中國人的意義,遠超於“居者有其屋”的物質要求,更上升為身份象徵、社會安全感的高度。然而,現在買一套房,有時候要傾注兩代人三個家庭的積蓄。並且在目前房地產較為火爆的市場,買房不僅僅只是在金錢上的負擔,看房、搖號、選房等事情更是浪費心神。

房地產3.15,來說說那些“房不勝防”的事兒


第一:虛假證件:開發商五證不全、提供虛假或不完整證件

支招: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首先要審查開發商提供的五證是否齊全,審查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五證的用地單位、建設單位及銷售單位是否與實際的售樓單位一致。五證分別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購房者可到發證機關的相關網站,來查詢這些證件的真偽。一般來說,市民在購買商品房時,可重點查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因為若其他四證不全便無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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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虛假廣告:我讀書少你不要騙我

不否認有樓盤在廣告宣傳中誇大樓盤事實,吹得天花亂墜,以此來迷惑購房者,此時更應該理性思考。

支招:買房不是小事。購房者應做足功課,冷靜分析房子的區位交通是否適合自己,不要被開發商的廣告宣傳所迷惑,必須要親自到現場去看看,如遇欺騙,保留相關證據,並立即向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房地產管理部門等主管部門投訴,還可以向新聞媒體舉報,也可以向該機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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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合同陷阱:開發商跟你玩的文字遊戲

在簽署購房合同時,很多購房者往往只留意麵積、價格等幾個關鍵敏感詞,而忽略了其它同樣關鍵的問題,讓開發商在合同中大玩文字遊戲,令人掉入購房陷阱而防不勝防。

支招:簽訂合同時,除去房屋面積、價格等問題,對於交房、辦理相關證件的具體日期也一定要明確約定,購房合同中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語句,以避免日後糾紛發生。


第四:面積縮水:協議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許多購房者在拿到房以後才發現房屋的套內面積比協議上縮水了好幾個甚至十來個平方米。

支招:購房時應在合同中寫明銷售房屋包括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在內的暫測總建築面積,並明確約定:“預售時根據甲方暫測面積付款,最終以房地局認定的實測面積為準”。如合同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如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給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讓人。


第五:價格差異:樓盤報價與實際價格不符

支招:購房時一定要到售樓處問清楚樓盤的具體價格,切不可沒弄清楚就匆匆付款購買。如遇欺騙,保留相關證據並立即向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房地產管理部門等主管部門投訴,還可以向新聞媒體舉報,也可以向該機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房屋質量:歡喜變驚嚇

誰不想高高興興順順利利收房,可是當收房時,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諸如牆體出現裂縫、門窗有破損等,滿心的歡喜卻變成驚嚇時,怎麼辦?

支招: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者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者有權退房,給購買者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房地產3.15,來說說那些“房不勝防”的事兒


第七:延遲交房:再不交房我們就老了

買了房就盼著早日交房,可是到了合同約定交房日,開發商卻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一而再、再而三地推遲交房日期,又或者交了房可是房產證卻遲遲辦不下來,那種等而不得、遙遙無期的心情著實令人焦慮。

支招:應注意蒐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證據,保留延期交房的額外損失證據,還應注意訴訟實效,瞭解延遲交房退房條件,開放商延遲交付超過30-90天,買受人就有權要求退房,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應向買受人雙倍退還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而按照購房合同中關於交付房產證時間的約定,有約定的依約定,沒有約定的依法律規定。根據最高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的規定,自合同訂立之日起(預售房為交房之日起)90日內,購房者應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否則就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其次,如果超過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期限,由於開發商原因購房者沒有拿到房產證的,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主張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合同明確約定了逾期辦證違約金的,依合同約定主張,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主張逾期辦證違約金。

不難看出,房屋交通有問題影響出行,房屋質量有問題影響居住……無論發生什麼問題,無論房屋身上發生任何“小事”,對於購房者來說那都是“大事”。購房者如何維護自身的利益,企業如何更好的履行責任,需要我們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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