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王鳳雅事件會出現截然相反的兩個版本?事件中傳播謠言的媒體有責任嗎?

夢的琉璃

這是自媒體時代的問題,也是一味地追逐流量博眼球的結果。

現在想想,我也心有餘悸,幸好我在看了所謂陳嵐等人的文章後保留了質疑,保留了冷靜和理智。我最終選擇相信紅星新聞的報道,寫出了自己的回答,本來排在陳嵐那篇高贊回答的後面,今天去看看,好像她的那篇回答被刪除了。

令人可悲的是,大眾習慣性選擇了情緒的宣洩,類似偏向冷靜理智的判斷,基本上觀者寥寥。沒辦法,這是陳嵐之流慣用的伎倆。

大眾的善良正在被別有用心者不斷透支,大眾的眼睛被五花八門真假難辨的自媒體文章遮住了。

今天,很多普通網友都開始轉發微博,開始向小鳳雅的家人道歉。我相信大家都是善良的,大家的出發點都是好的。但請記住:善良一旦缺少了理智作為導向,是會傷人的。

小鳳雅已經走了,她的家人還要遭受不明真相者的詆譭和謾罵,而這些虛假的堆砌的自媒體文章才是罪魁禍首。那些深藏其後,捏造事實,玩弄大眾的人賺了流量,賺了金錢。吃人血饅頭對他們來說並不陌生。現在,他們似乎只需要一聲道歉,甚至裝聾作啞,保持沉默就好,畢竟,時間會沖淡一切。

這些傳播謠言的自媒體當然有責任,可那又如何?他們已經習慣了信口雌黃,因為犯錯的代價可以忽略不計。


夜雨如書

反轉:真相浮出水面

調查:不存在詐捐,家人已將剩餘善款轉交慈善部門

網友紛紛道歉:

漫畫《“救我……”3歲女嬰正在等待被父母拖死》的作者@明白漫畫致歉,稱漫畫主人公“丫丫”並非王鳳雅,因過於相似導致誤解。不少網友轉發了微博,要向王鳳雅家人道歉。

網友這麼說:

@郭大裁縫:不管看見什麼熱門事件的報道,一定要沉著冷靜,不能心血來潮,拍案驚奇,我們普通網民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而那些大V它們是靠吃人血饅頭為生的,還要把腦殘的粉絲當韭菜收割就饅頭。長點心吧!不要當韭菜了。

@愛馬i:希望警方趕緊把發佈那篇文章的造謠之人給抓起來,造謠生事引起社會不安,希望嚴懲造謠者。

@楓韻紫秋70560:一個家庭本就不幸,但有些人在未了解真想的情況下,對其家庭進行無辜的指責甚至辱罵,站在所謂道德制高點上對其指指點點,這樣的人自以為自己多高尚,其實是沒有腦子的愚蠢東西。

@裂土轉掌:不得不說輿論有多強大,致命殺人工具!

@諾坎普的女保安:不管怎麼樣,孩子已經走了,願她一路走好,我們知道,你來過,你很乖。

@No16小千:對於網絡暴力,尤其是那些所謂的大V們,一定得嚴肅處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任性!

@陳宏葆:不是誰該反思,而是誰要拘留吧?

一些網絡事件,往往都是“結論先行”,人們根據一些信息的片段就得出結論,然後“義憤填膺”地進行口誅筆伐。這一方面固然需要有關機構和個人及時澄清,以正視聽;但另一方面也要求廣大網民擦亮雙眼,在加入“討伐”的隊伍之前,先讓理性“多跑一會兒”,追一追事實,等一等證據。

在事件劇情反轉之後,王鳳雅的父母表示對造謠者將訴諸法律。確實應該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這有利於進一步釐清事實,也是對正當網絡慈善活動的一種支持。輿論的監督有助於網絡募捐的正規化、透明化,但任何監督必須基於確鑿的事實,否則傷害的不僅是相關當事人,也是在傷害慈善本身。對此,你怎麼看呢?(X)


大河客戶端

我們普通民眾能知道什麼,有些事實就是被這些自以為很厲害的作者給扭曲了,在這個遍地是自媒體網絡的時代,難道你們就可以不負責任的亂說話嗎?答案是不可能的,我們國家的法律是不允許你們造謠,造謠者必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你的地盤,做為一名擁有幾萬人粉絲的作者,或者是那些幾百萬粉的大V,一定要謹言慎行,不靠譜事情,大家不能因為一點流量而傳播,粉絲關注你是因為相信你,是因為你寫的文章對他口味,你們這樣做對的起大家的信任嗎?

以下是來自某平臺某知名作者傳播的東西:







光明觀天下

小鳳雅事件,完完全全暴露出人性醜陋的冰山一角。


5月4日,不到三歲的小鳳雅永遠的離開了我們。這讓我們感到揪心惋惜的同時,從這個事件透露出的種種,不得不值得我們反思。

傳播相關事件的媒體,自媒體大部分等已經刪除了相關報道,但是它對我們的影響還在繼續。

本來一些不規範的網絡募捐,甚至有詐捐就屢屢刺痛人們的神經,使捐助者和受捐者已經出現了隔閡,互相之間缺乏足夠的信任。這次事件再次告訴我們,中國人不缺善心,但是經不起一次次消費。事情反轉後,王鳳雅父母決定將相關媒體訴諸法律,捍衛自己的名譽和權益。


那些譴責王鳳雅家人詐捐的愛心人士那些網友們,你們真的,不該好好反思嗎?你們不覺得欠人家一個道歉嗎?


笑傲江湖是我

社會關注事件,經常出現反轉,主要是爆料者沒有掌握信息,或者爆料者出自不同利益,選擇性發布信息。信息公開徹底,謠言會不攻自破,它也沒有存在的意義。慈善行為,應當信息更加公開和透明,才能讓社會監督善款的使用。


429方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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