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取得積極進展 為美麗中國築牢屏障!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取得积极进展 为美丽中国筑牢屏障!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取得积极进展 为美丽中国筑牢屏障!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取得积极进展 为美丽中国筑牢屏障!

《人民日報》版面截圖

5月3日,湖南檢察機關提起的湖南首例破壞生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公開宣判,隨意處置傾倒危險廢物的6名被告被判限期共同處置危險廢物、消除危險、修復被損害生態環境,並支付處置危險廢物及修復環境產生的費用167萬餘元;

5月8日,北京檢察機關提起的北京首例大氣汙染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檢察機關要求一家未按規定進行噴漆作業致使廢氣直接外排的公司依法停止侵害,並賠償生態環境損害近90萬元……

近一年來,各地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案件逐漸成為常態。從2017年7月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正式寫入法律,到2018年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公益訴訟案件10565件,其中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案件6335件,督促恢復被汙染、破壞的耕地、林地等15.2萬畝,督促治理恢復被汙染水源面積284餘平方公里,督促1451家違法企業進行整改,為“美麗中國”築造了一道堅固的司法保護屏障。

多種途徑解決生態環境

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難題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取得积极进展 为美丽中国筑牢屏障!

生態環境汙染具有複雜性、潛伏性和廣泛性等特點,一般需要經過長時期積累,也缺乏明顯具體的受害人。辦理此類案件,無論是線索發現、調查取證,還是損害鑑定,要求十分專業。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肖瑋表示,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是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民事、行政訴訟制度,推動公益訴訟制度進一步發展的重要舉措。與其他訴訟主體相比,檢察機關擁有法定調查權,能夠很好地解決調查取證和舉證困難問題;具有專業法律監督隊伍,能夠高效、準確地啟動和進行訴訟,還可以大幅度降低司法成本。

近一年來,檢察機關辦理了一批時間長、案情複雜、牽涉利益眾多的生態環境領域案件,讓許多長期受損害的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得以保護。

2017年4月14日,浙江杭州餘杭區百丈溪一片渾黃, 水體汙染綿延3公里。公安民警和環保執法人員聯合勘查發現,溪邊不遠處有一個隱蔽的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加工點。

犯罪嫌疑人洪某很快被浙江杭州餘杭區檢察機關批捕。檢察機關還發現,洪某隻是整個汙染環境案件的最後一環,汙染環境行為還包括生產、運輸、收購、儲存、處置危險廢物等環節,案件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和多家企業向洪某提供危險廢物。

“實踐中,檢察機關探索通過多種途徑,解決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難題。”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廳長鬍衛列表示,檢察機關不斷完善升級“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平臺,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執法線索雙向移送機制、聯席會議機制等,在線索移送、調查取證等方面構建全方位協作配合機制。同時,將大數據信息平臺、無人機取證等先進技術運用到辦案實踐中,不斷提高線索發現和調查取證的能力,並且充分藉助專業力量,探索從高校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中選聘專家成立公益訴訟專家庫,對調查取證、損害鑑定提供專業支持。

探索生態修復司法理念,

建立生態修復機制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取得积极进展 为美丽中国筑牢屏障!

在檢察機關辦理的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案件中,除汙染環境案件外,還有很大一部分是破壞生態環境案件,比如違法採礦、濫伐林木、非法捕魚等。福建廈門市同安區檢察院曾在履職過程中發現,某公司在對一處廢棄採石坑群進行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時,敷衍了事,沒有達到治理要求,深達100多米的採礦坑存在巨大安全隱患。

檢察機關向區國土分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責令該公司限期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自查在監管其他已關閉礦山的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上,是否存在類似的怠於履職情形。福建廈門同安區國土分局收到檢察建議後,立即採取措施,督促該公司將採石坑作為建築廢土處置消納場立即進行回填,徹底恢復採石坑生態環境。

在辦案實踐中,“增殖放流、補種復綠”越來越成為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經常性要求,被告人除承擔刑事責任外,還被要求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快速有效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確保公共利益得到保護。

內蒙古一公益訴訟案被告人被判決補種16966株樹木;江蘇省一公益訴訟被告人被要求在指定地點補種3年生以上黑松苗2000株,並負責養護1年,驗收成活率需達到95%以上……

胡衛列表示,生態恢復的要義在於“恢復”、關鍵在於“落實”,首先要做好修復方式的評估和選擇,徵求專業部門的意見合理確定補種的品種、數量、地域等要素,做細修復方案,確保生態環境的修復落到實處。

為辦案提供規範指引和專業支撐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取得积极进展 为美丽中国筑牢屏障!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改革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公益司法保護道路。但是,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是一項開創性工作,既涉及司法職權配置的再優化,也涉及權力監督格局的再調整,仍然面臨不少難題。

首先是人員力量和業務能力問題。當前,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一般由民事行政檢察部門承擔。近年來儘管有了長足發展,但總體仍較為薄弱,人員力量和業務能力難以滿足職能拓展和業務快速增長的需要。

“公益訴訟工作涉及面很廣,集線索發現、調查取證、法律適用、庭審應對於一體,對辦案人員綜合能力素質有很高要求。”浙江衢州市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主任詹金峰認為,在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辦案過程中,往往會碰到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檢測認定等問題,專業性較強,還有調查權行使、證明標準等問題,都需要邊實踐邊摸索邊總結。他建議,應針對公益訴訟隊伍在法律適用、調查取證、庭審應對等方面的能力短板,開展高質量的素質培訓,同時細化、健全公益訴訟司法解釋、辦案程序和制度規範等,為基層辦案提供更好的規範指引和專業支撐。

安徽阜南縣檢察院曾辦理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針對一處違規設置16年、嚴重汙染環境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將該縣住建局送上了被告席。這起“官告官”的案件在當地引發強烈轟動,“以前從沒遇到過這樣的事,當時坐上被告席,心情一度非常複雜。”縣住建局局長餘繼林說。這起案件促使政府觀念發生改變,意識到黨委政府與檢察機關在促進依法行政、維護公共利益這個整體目標上是一致的。

“我們在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中發現,有些對資源、生態、環境的破壞行為具有跨區域實施的特點,由某一行政區劃內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容易受到當地行政機關的干擾,而跨地區調查取證又可能面臨諸多困難。如果能將構建公益訴訟制度與跨行政區劃檢察院改革統籌推進,就能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更有利於維護司法公正。”安徽省檢察院檢察長薛江武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