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民國時期身份證長啥樣?鎮安籍女子後人展示歷史物證!

我家住山東濟南,但我的太奶奶是陝西省鎮安縣人,她去世後,留給家人一張她民國時期的身份證,上面還記錄著她的本籍。

罕見!民國時期身份證長啥樣?鎮安籍女子後人展示歷史物證!

1946年,民國政府公佈《戶籍法》,規定製發國民身份證,發證對象是18歲以上的國民,不分男女;未滿18歲,自動請求者也可准予發給。這張身份證的頒證日期為1948年5月1日,那時太奶奶只有九歲,還在讀小學一年級。身份證長16釐米,寬12釐米,共2頁,單面對摺印製,整體白底黑字。第一頁右半部分為封面,第一、二行宋體字印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字樣,第三行起依次為“陝西省鎮安縣、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寄籍和號碼”等項,正中還有紅色大方印章(字跡不詳),最下一行落款為“中華民國三七年五月一日發給”;第一頁左半部分為表格樣式,包括“保甲番號、住址、注意事項”,其中保甲番號包括“鄉鎮、保、甲、戶”等編號。第二頁左半部分表格分別包括“教育程度、職業、公職候選人資格、特徵”等項目,其中特徵中除了蓋有指印外,還對雙手十指上的“箕、鬥”紋分別用“×”“○”進行了標記,在照片或標準指紋一欄還有圓形鋼印(鎮安××國民身份證),右半部分表格自上而下依次分別為“公民資格、家屬、役歷”等項,其中“家屬”項目中對其親屬關係包括“父、母,姊”均有詳細記載,兼具有現在身份證和戶口簿的作用。

這張民國身份證上還詳細標註了個人信息,如教育程度、工作地點、家屬姓名、從事職業等。與當今的身份證不同,在當時信息不發達的情況下,詳細地標識個人資料,是為了快捷而準確地核實信息情況。隨著科技發展,藉助一些現代化的技術手段,現在的身份證簡潔明瞭,更注重保護個人隱私和資料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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