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售樓處沒有房子,反而中介手裡有很多售樓處的房源?

Only_小雅

  其實這個問題目前是一種比較常見中介和售樓中心內部人員聯合來哄抬價格,賺取購房者差價的猖狂的做法,具體來講的話就是中介直接從開發商那裡拿到新房的房源,買斷房源,從而以二手房的價格來賣給購房者,以此來賺取他們的利潤。

  這種做法尤其在一二線城市和一些熱點城市,更加常見,因為這些城市的新房價格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下,限價開盤,所以新房的價格往往比附近的二手房的價格還要低,形成嚴重的價格倒掛,這樣一些覺得有錢可賺的附近的市民就會想方設法地賣掉自己現有的房子而去搶即將開盤的新房子,從而使得新房變得更加搶手,開盤日瘋狂搶房的現象屢次出現,;與此同時,新樓盤往往開盤不到三分鐘,就售罄了,為什麼呢?這就是一方面售樓人員的內部人員進行優先購買,佔的房源,另一方面就是中介把房子以團購的方式買了,從而造成真正想買房的人當日無房可買,以後再買的話恐怕價格就要上漲了不少,很輕易地就空手賺到了利潤,這種方式是實實在在地在坑害老百姓,所以會被老百姓所痛恨,也希望國家以後在這方面要整治一下他們他們都不規範銷售行為。


放飛自我2590

太正常不過了,當下這種現象太普遍了,而且在一些熱銷城市也已經成了行規,甚至是買房都要經手中介,裡面的黑水太深太渾。

據我個人瞭解,中介的房源一是來自於開發商銷售內部人員與中介工作人員的內外勾結,銷售人員把房源配額拿到手,然後由中介尋找可靠的買主,在交易時簽訂陰陽合同,或者是直接勾結開發商財務一起做套,按公佈價成交,但實際交費私下動作。二是中介通過關係直接拿到房源,買斷房源,倒賣房號,說白了就是賺差價。

當下的地產被火爆熱炒,我認為中介在中間起了一個非常不光彩的角色,知道真相你會知道他們有多可恥有多貪心,一個房號炒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都正常,而且他們還不斷的人為製造緊張氣氛,惡意抬高房價,炒作市場,一定程度上他們比開發商還可惡,開發商起碼還開發了房子,可中介完全就是空手套白狼,賺的都是黑心錢,也正是因為他們的攔腰一道,客觀上刺激了市場的混亂。

所以說,要想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必須嚴厲打擊中介的不法行為。


元芳有看法

簡單回答這個問題,說的多了別人找麻煩,商人都是追逐利益的,利益的最大化就是他們的目標,現在有個商品本來2萬可以賣出去,但有人非要你賣1萬,而且你還必須要聽他的,不能賣2萬,這個時候商人就要想辦法了,因為損失的都是利潤啊,怎麼辦呢,那他就1萬賣給另外一個合作者,那個合作者拿到後再以2萬賣出去,這樣商人就可以把這個利潤賺夠了

那個合作者手裡有了產品,發現這個產品很多人都需要,那麼他就有了賣給誰的權利,這個權利對於他來說是可以賺取利益的,而對於商人來說,你賣給誰和我都沒有太大的關係,各得其利,最倒黴的就是買商品的那個了,本來是1萬可以買的,結果到最後2萬都買不到,還得交名額費用,可能最後才來是2萬5買的

以上說明應該很清楚了


大頭看房

這種現象很樓市裡很常見,也是開發商和中介聯手炒作房價的常用手法。

在房子蓋好之後開發商和中介會有一個內部協議,把大量的房源用稍微低於市價的價格全款賣給中介,比如原本賣110萬的房子現在100萬賣給中介,但在這個過程中並不籤房屋交易合同,這樣所對開發商和中介來都是好事。

對開發商來說,開發商從中介那裡得到了大量的資金,這樣可以儘快的投入到下一個項目的開發中。至於低於市價賣出去開發商會不會虧本這個問題,要知道開發商賣房的時候並不是追求單套利益最大化,而是爭取整體利益最大化,如果110萬想把房子賣完要1年的時間,但100萬批量賣一天就可以賣完,開發商肯定會選擇後一種,畢竟1年的時間已經可以讓開發商再開發一個項目了。

對中介來說,中介在拿到這一批房子之後就把房子用高於市價的掛牌出來,比如100萬買的房子賣120萬,再炒作出一些相關的買房消息,那麼購房者很容易就會受到房價上漲的影響的而前來買房,在這樣的背景下中介能賺到大量的差價,而且因為跟開發商沒有籤交易合同,中介也不需要承擔稅費,中介的差價都是淨利潤。

在這樣的背景下開發商和中介都獲得了巨大的收益,唯一吃虧的就是剛需了,被開發商和中介聯手坑了一次。


樓盤網

近年來,房地產持續高漲,社會居民購房意願一下子點燃。但,往往會存在一種現象,即售樓處沒有房子,反而在中介機構手裡有很多售樓處的房源,這確實值得思考。不過,這其中還是有一些原因的,例如中介為了更吸引投資者的眼球,把售樓處的房源作為吸引的亮點,更大程度上屬於宣傳性質。另外,還可能會存在一種原因,那就是捂盤惜售的問題,坐地起價獲得利潤最大化,這或許也是一種可以解釋的原因之一。再者,則是可能存在售樓部與中介的暗地合作,中介可以獲得中介費,房源提供的一方可以獲得更快更好的銷售任務,但仍需要警惕一些套路行為,而在房地產熱度不減的背景下,房地產中介亂象不少,套路很多,購房者仍需謹慎,購房過程中仍需要做好大量的準備工作。


郭施亮

新的銷售方式。好處1開發商製造房子供不應求配合哄抬房價。2.中介有房源可買,可以在平臺發佈自己就能製造緊著環境而且不花錢。3.雙贏騙老百姓,而且沒有監管。房子不在售樓部買你怎麼控制我的價格。二手房人家想買多少就多少,誠心買給你優惠點多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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