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律的“綠茶婊”就不是出色的“拜金女”!

不懂法律的“綠茶婊”就不是出色的“拜金女”!

01

小茶是學校的校花,禁不起同學賤賤一再追求,終於大四一畢業兩人就不顧雙方父母反對,雙宿雙飛了。

小茶父母無奈,膝下福薄,只有一女,雖條件不好,又怕女兒吃苦,東拼西湊拿出8萬資助小茶兩口買房,小茶拿出積蓄2萬作為二人共同出資,賤賤拿出6萬,小茶又向朋友借了些作為裝修費,小兩口在市裡買了一套二手房,寫的賤賤名字,在老家置辦了幾桌酒席。

隨後賤賤劈腿怒甩小茶,要求離婚,小茶不同意。賤賤便人間蒸發和情婦雙雙離開該市。小茶經不住苦苦等待決定與賤賤離婚索回房產。

而此時:1、賤賤和小茶已經分居滿兩年。2、由於結婚時,小茶未達到結婚年齡,所以只置辦酒席,而未領證

最後因為賤賤沒出庭,返還房產的訴訟終於打贏了。

漲知識:

1、法定結婚年齡,男22歲,女21歲,未滿法定年齡即便自主舉辦婚禮,但是領不到證,該婚姻不收法律保護,所以小茶只能以同居關係進行起訴。

2、一般,無特殊約定的話,女方可以以同居期間共同購置的房產進行起訴,這樣的話法院一般會以按份共有的方式處理,即:按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3、原告去法院起訴立案後,法院依法將傳票送達被告後,被告有權利拒絕出庭。被告拒絕出庭的不會影響案件的審理,法院會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提交的證據,依法缺席審判,並作出判決。被告不出庭視為放棄訴訟權利。

不懂法律的“綠茶婊”就不是出色的“拜金女”!

02

小茶經歷了上一段感情的挫敗,心灰意冷,漸漸墮落,一味靠出賣肉體養活自己(身邊備胎無數),漸漸迷失自我。隨著年齡的增長,虛榮心也逐漸增長,終於從小茶淪落為綠茶。後來經過好姐妹點播,小茶自己貸款買豪車,參加車友會。終於把自己嫁給富二代脫胎換骨。

但是兩年以後由於查出來孩子不是親生的被離婚。富二代 0 收入,車子房子都不在其名下或婚前。

簡而言之:什麼也沒分到。

漲知識:

1、老公的財產,婚前的房子車子,離婚的時候沒有老婆的份,但是老公的收入,在婚內有女方一半,所以找一個會賺錢的老公比找一個爸媽有錢的老公要相對靠譜

2、就算是要出賣肉體,也得懂法,不然賠了夫人又折兵!

不懂法律的“綠茶婊”就不是出色的“拜金女”!

03

小茶女士離婚後隱瞞了有孩子的事實,找了一直喜歡其的備胎先生(北先生),這次小茶多了一個心眼,讓北先生把其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小茶。兩人隨後領證結婚。現在北先生髮現自己“喜當爹”。

但是北先生想來想去覺得小茶情有可原。於是原諒了小茶妹妹。

不久之後,小茶再次出軌。

北先生終於忍無可忍。決定請律師要回房子。

現在小茶學前夫人間蒸發,北先生正在等待公告送達。

漲知識:

本案中,北先生將其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小茶,屬於婚前贈與行為。該房產應屬小茶婚前個人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該房產不予分隔。具體情況法院會依法具體處理,如果男方在起訴時提供過戶證明、女方過錯證明等,且這筆財產的贈與對男方家庭經濟造成嚴重打擊,法院會酌情處理(一般給與相應賠償)。

婚了麼寄語

雖然婚姻更需要的是情感基礎,但是人心總是浮動的,是否會變誰能說的好呢?如果在這段婚姻裡作為女方,你有一定的經濟投入或做出對於你來說做出重大付出,最好懂些法律常識,要求男方給與適當的保障,相信如果對方對你是真心的,應該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男方這點保障都做不到,那還是散了吧!對於男方對於女方的饋贈,亦是同樣道理,除非你覺得這點錢不算什麼,或者心甘情願,被背叛也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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