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限制規模要求或將放鬆 合規業務可以增長

近日,網貸之家獲悉,對於P2P網貸平臺規模不得增長的要求或將放鬆,“合規業務可以增長。”

據網貸之家在2017年8月的報道,當時各地網貸平臺陸續收到通知(或書面或口頭),被地方監管部門要求做到“整改期間業務規模不得增長”(業務規模即網貸平臺的待收餘額),此外存量不合規業務逐步壓降至零,不得新增不合規業務等。

P2P限制規模要求或將放鬆 合規業務可以增長

但近日,一位知情人士向網貸之家透露,監管方面或將取消該限制。“備案之前合規的業務還是可以增長的。”

不過,網貸之家諮詢上海、廣東、浙江等地的網貸平臺,地方的監管部門暫未就該問題做出新的要求和指示。

或因為當時存在口頭通知下達限制規模的要求,直至目前,關於規模控制的問題,各地實際執行情況並不相同。如北京地區,曾在限制規模增長指令下達後,當地網貸平臺業務規模依然保持了幾個月的增長態勢。

而上海、浙江、廣東、江蘇等地,在合規整改、剝離不合規業務的同時,近一年來普遍實現了業務規模(待收餘額)的下降。

近期,還有網貸平臺向網貸之家表示,有地方似乎已經默認取消了該限制。

原因在於2017年12月8日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也稱“57號文”),根據一併下發《關於整改驗收過程中部分具體問題的解釋說明》(下稱“具體解釋”)中相關說明中:

“關於網貸機構業務規模控制有關問題。網貸機構應當持續優化自身業務結構,調控自身業務規模,在前述要求的基礎上,應當自整改通知書下發之日起,實現存量違規業務持續下降,確保不再新增任何違規業務。對於存在違反《辦法》規定的十三項禁止性行為以及單一借款人上限的網貸機構,在其相應違規業務沒有化解完成前,各省(區、市、計劃單列市)整治辦應當不予備案登記。”

因《57號文》與《具體解釋》並未對網貸平臺的規模問題做出明確指示,所以目前各地或許有出現了不一樣的理解。

就規模控制問題,網貸之家注意到,從該通知下發以來,很多平臺不得不做出捨棄。

“因為控制規模,我們現在還壓了10個億的資產!”、“去年盈利了,但今年這樣下去就比較難了,會虧!如果限制規模取消了,今年做到盈利還是有希望的。”

就近期網貸之家注意到,不少網貸平臺經營上壓力較大,“因為延期備案,同時業務規模還要控制。”所以,若取消了限制平臺規模,會使得很多網貸平臺舒緩一口。

有業內人士分析,從4月的網貸行業交易數據來看,環比大幅下降了9.64%,同比更是下降23.04%,待收也幾乎不增長,行業的規模已經得到比較有效的控制,行業去除不合規業務的行動也依然在繼續。在這種背景下,對合規業務解除增長限制,甚至允許一定增長,也是符合現實狀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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