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高青檢察機關公佈14起案情 涉及尋釁滋事等罪行

近日,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周華棟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範國鋒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盜竊罪對邵明剛、嶽金運、曲慶卓、朱效芝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紀武涉嫌販賣、運輸毒品、於新華涉嫌販賣毒品案一案,經博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陳紀武一審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被告人於新華一審以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

近日,高青縣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孟某某涉嫌詐騙案依法提起公訴。

高青縣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陳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依法提起公訴。

高青縣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張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依法提起公訴。

高青縣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侯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依法提起公訴。

高青縣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趙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依法提起公訴。

高青縣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崔某某涉嫌故意傷害案依法提起公訴。

高青縣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趙某某涉嫌盜竊案依法提起公訴。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高青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等三人因涉嫌盜竊罪被高青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秘某某因涉嫌盜竊罪被高青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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