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人民調解 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為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營造農村和諧穩定氛圍,陽關鎮司法所創新工作機制,以深入推進人民調解 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健全完善鎮、村、組三級調解組織網絡建設,把觸覺向下延伸,調整、充實、壯大人民調解員隊伍,積極吸納人大代表、有基層法律工作經驗的人員、社會志願者等參與人民調解工作,不斷改善調解員隊伍的知識結構和專業結構,提高調解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調解技巧。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消除糾紛隱患,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建立人民調解責任機制,推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定期通報制度,對排查出的問題,按照“定責任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包調查、包處理、包穩定”的“三定三包”責任制進行包案化解,將維穩工作責任落到實處。陽關司法所聯手鎮綜治辦、陽關派出所、信訪、婦聯、土地、民政、計生等部門,通力配合共同做好多發、易發和重大疑難的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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