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醉”也屬於酒駕,醉駕

“隔夜醉”也屬於酒駕,醉駕

“隔夜醉”也屬於酒駕,醉駕

“隔夜醉駕”行為如何認定?

對於“隔夜醉駕”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關鍵在於對主觀故意的認定。危險駕駛罪屬於故意犯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可能處於醉酒狀態並駕駛機動車,但不要求行為人準確認識到自己的醉酒程度。對行為人“隔夜醉駕”的主觀心態認定,要全面審查、綜合分析。既要注重行為人自己的供述、證人證言等言詞證據,又要注重分析行為人體態特徵、醉駕引發的後果、視聽資料、血液檢測鑑定意見等客觀證據。若證據表明行為人基於當時的身體狀況、精神狀態、客觀條件,主觀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處於醉酒狀態,就應當認定其有醉駕的主觀故意。事實上,人在醉酒後經過一定時間的休息,甚至隔夜休息後,體內的酒精含量仍然可能使飲酒者處於醉酒狀態,因為血液酒精含量衰減是一個緩慢的過程。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千萬不要有“喝酒隔夜就不是酒駕”的錯誤認識,一定要慎之又慎。

誤區一: 酒量大,喝一點查不出來

有的司機存在僥倖心理,覺得自己酒量好,少喝點休息一會兒再開車上路,就沒有大問題。

“隔夜醉”也屬於酒駕,醉駕

其實酒量的好壞,與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係。法律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為飲酒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酒駕的認定標準和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係!

誤區二:酒後挪個車不算酒駕

汽車發動併發生位移,駕駛人就是處於駕駛行為了。司機飲酒後駕駛車輛即使車速再慢,由於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已經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此種情況下,極易發生危險事故,對周圍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脅。

“隔夜醉”也屬於酒駕,醉駕

誤區三:隔餐酒、隔夜酒不屬於酒駕

很多人中午過量飲酒後,下午休息一段時間,晚上開車,或者是晚上飲酒當晚沒開車,但次日早上開車,認為這樣就沒事。

“隔夜醉”也屬於酒駕,醉駕

但其實這個想法也是錯誤的,即使是隔夜酒,血液中仍然會含有酒精,還是有可能構成飲酒駕駛或醉駕,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現在社會上流傳著一種“飲酒後6小時就不會查出酒精”的說法,其實並沒有科學依據, 由於每個人的體質都有所不同,致使每個人體內的酒精分解能力也不同,因此,“酒後多久能開車”這個問題是因人而異的。

專家指出:酒裡面的主要成分是乙醇,人體吸收酒精後,乙醇便開始逐漸向全身分佈,一般通過口腔、食管、胃等吸收到體內的各種組織器宮中,大約5分鐘後就會出現在血液中,喝到30至60分鐘時,血液中的酒精濃度就可達到最高點。隨後,酒精開始通過人體器官轉化成二氧化碳和水,從汗液和尿液中排洩出去,但是一般人對酒精的代謝速率為每小時10ml左右,所以當你前一天晚上喝了半斤白酒,大概需要20多個小時才能徹底地將酒精從身體內排洩出去。

在已知的解酒方法中,只能減少酒精對人體的危害,解除醉酒狀態,但並不能有效降低人體內酒精含量 。就會出現“隔夜醉”

其實,人體血液中酒精代謝是需要一定過程的,酒精濃度數值高低與酒後時間長短有關,也跟個人體質有關,所以不能想當然地認為“沒事了”,有些人認為午間飲酒、午睡後便可駕車,結果晚間被交警查獲,這就是通常所說的“隔餐醉”或“隔夜醉”,依然會給出行帶來危險。

喝多少屬於醉駕呢?

“隔夜醉”也屬於酒駕,醉駕

從人體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變化來看,正常人喝一杯200毫升的啤酒後,酒精濃度即可達到20mg/100ml的酒駕標準。

如果喝了3兩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酒精濃度可達80mg/100ml的醉駕標準。當然,個人體質不同,這個數字可能略有差異。

需要強調的是,酒後駕車不會以司機的自我感覺作為評判標準,也不會以酒後時間長短界定,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濃度專業測試結果為標準。所以,只要駕駛員飲酒後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並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酒駕標準,即構成酒駕。

溫馨提示: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 2004)中規定,該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酒駕與醉酒的處罰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轉自:廣東車主通 法務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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