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異地買房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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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異地買房分兩種情況,以北京市公積金異地買房為例進行分析如下:

一、異地支持使用北京公積金貸款

比如在廊坊買房就可以使用北京公積金貸款,但是有一些限制條件,下面我們就可以看一下在廊坊如何使用北京公積金貸款,

1.借款人申請住房貸款,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有效居民身份。在異地就業的,持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夫妻雙方均未享受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還清本項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應當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獨立產權人,並且擁有符合規定比例的自有資金。申請組合貸款,首付款比例同時符合“中心”和商業銀行的有關規定;

(5)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證明材料;

(6)能夠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貸款擔保;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那麼如何開具在北京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呢?流程如下:

a.材料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委託單位經辦人:委託人身份證原件

b.地點

市屬:所屬管理部(注:所屬管理部地址可在公積金網站首頁“經辦網點”中查看)

國管:住房公積金開戶網點

2.借款人申請貸款的,應當到“中心”查詢確認是否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領取並填寫《廊坊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審批表》,同時出具下列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居留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購買住房的購房合同或者協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規劃、土地及房地產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及複印件;

(3)購買住房首期付款的原始收據及複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證明;抵押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享受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證明;

(4)借款人家庭經濟收入的證明;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或者資料。

二、異地不支持使用北京公積金貸款

若您購房地的公積金管理部門不支持使用北京公積金貸款,您可以申請商業貸款購房,購房後向北京管理中心申請購房提前住房公積金。

1.異地買房,提取國管公積金還貸

(1)全款買新房:購房合同、發票

(2)貸款買新房: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

(3)全款買二手房: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

(4)貸款買二手房:借款合同、契稅完稅證明

2.異地買房,提取市屬公積金還貸

(1)申請提取職工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填寫《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填寫網籤合同編號和密碼);

(2)購房合同(原件);

(3)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契稅完稅憑證);

(4)房屋所有權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如果是貸款,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需要提供貸款合同原件。

注:1.辦理提取須使用住房公積金聯名卡;2.可以向所在單位提出公積金提取申請,人事會代你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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