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的楊志先後擔任什麼官職,相當於現代什麼職位?

漢江水20

《水滸傳》正式成書於元末明初,所以書中好多官職、軍職都有錯用、或者無證可考的情況,而這其中,像高俅的殿帥府太尉(包括殿帥府這一行政機構)、制使、正副牌軍等等職位在北宋歷史上,更是子虛烏有。

“制使”,顧名思義,按照書中描寫,制使一職更像是皇帝的使者,而押運花石綱也正是為皇帝辦事,也就是說制使更像是臨時差遣,並非官職。而這一點從《唐律•釋文》中的“天子所使謂制使”也得到了印證。

但如果按照書中對於制使的描寫,制使一職官職並不高,屬於低級軍官之列。從梁中書提拔楊志做提轄,楊志感恩戴德這件事來看,提轄似乎還比制使大一些。

也就是說,北宋歷史上,並無“制使”這一官職。

楊志後來和索超比武,得到了梁中書的賞識,梁中書就任命楊志為提轄。

首先要說明的一個就是,提轄這個官職北宋確實有,但從梁中書隨隨便便就能提拔來看,楊志和索超的這個提轄,多半也是架空了歷史。

我先說說歷史上的提轄。

很多人認為提轄是營連長級別,大多是根據《宋史•職官志》中的記載:“崇寧中,復置提舉兵馬、提轄兵甲,皆守臣兼之。掌按練軍旅,督捕盜賊,以清境內。”或者大家以訛傳訛,跟風吹出來的營連長。

其實不然,宋代的守臣指的是知府、知州一類地方官員,宋代以文治武,好多武職主官大多由文官兼任,而武職副官才是由武將兼任。所以所謂的提舉兵馬、提轄兵甲也大多由路、州一級文官兼任。所以大名府梁中書隨隨便便就能提拔的提轄顯然不符合上述的情況。而且在這一點上,《水滸傳》中單純的將董平的兵馬都監、秦明的兵馬總管描寫成守城武將,都是極不符合北宋官制的,因為武將不可能成為軍事主官。

但如果按照書中對於兵馬提轄的描寫來看,兵馬提轄大於正副牌軍,小於兵馬都監,顯然“營連長”這一級別,和秦明的兵馬總管、呼延灼的都統制、董平的兵馬都監等等高級武官簡直沒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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