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中旗一男子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受到處罰

察右中旗一男子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受到處罰

現場圖

旅商新聞訊(通訊員:閆志軍)2018年4月23日,烏蘭察布市察右中旗森林公安局刑偵隊接到旗林業局林政股交辦案件稱,察右中旗科布爾鎮東工業園區林地內有人涉嫌擅自改變林地用途,要求我局前往調查處理。

察右中旗森林公安局刑偵隊接到報案後,立即前往案發地點進行調查,經過現場勘查、詢問。現已查明烏蘭察布市某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經理郝某某因公司生產需要在科鎮東工業園區林地內堆放砂石,經林業主管部門鑑定,佔用無立木林地1.4畝。烏蘭察布市某某有限責任公司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已構成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依法對該公司進行了處罰,並責令恢復林地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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