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結婚,想借父親的房子當婚房,繼母:不同意,你不是我兒子

老李和陳大姐都是二婚,走到一起十一年了,始終磕磕絆絆,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雙方的孩子花銷比較大,老李的兒子面臨結婚,想拿父親的一套房子作為婚房,繼母的做法讓人流淚。

兒子結婚,想借父親的房子當婚房,繼母:不同意,你不是我兒子

老李說,我兒子是判給前妻的,最近打電話來說,他要結婚了,想借用我一套房子作為婚房。我作為父親,當然是全力支持的,但是妻子陳大姐不同意,不想交出鑰匙來。繼母陳大姐表示,他兒子結婚,讓我們這邊出一套房子,我是不願意的。既然他說是借來當婚房,我是同意的,但是必須要跟我寫一份協議,證明這套房子是借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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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女兒現在還小,可以把房子借給老李兒子當婚房,有了協議我才同意借,但是他兒子就是不願意籤協議,我自然要防備一手了,明明說是借的,幹嘛不敢籤協議呢?在老李看來,兒子的婚事,繼母陳大姐也應該有所表示才對,老李說,昨天我兒子過來,想去看看那個房子怎麼樣,好裝修一下,但是妻子就是不願意拿鑰匙出來,開門看一下都不願意,再怎麼說也是我兒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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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陳大姐說,又不肯籤協議,到時候住進去不想搬走了怎麼辦?以後又一場架要吵,我這是防範於未然。我們認為,雖然父親成家了,他的兒子結婚,從道義上來講,父親還是應該拿出一點表示的。老李說,就因為這件事,妻子不願意把房子給我兒子結婚用,我兒子都要跟我斷絕關係了,我這個當父親的也很難做啊,妻子還威脅我要離婚,我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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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姐表示,我這個繼母不好當,他的兒子一直跟我關係不好,基本沒有來往過,我要是把房子給他了,等於說肉包子打狗,他以後一樣不會給我養老,我還不如留給我自己的孩子,我自己的孩子才會給我養老。最終,經過我們的調解,繼母陳大姐同意拿出6萬元,作為兒子結婚的禮錢,房子就別想了。

對此,大家怎麼看?你作為繼母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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