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法院公開審理“7·11”電信詐騙案 34名被告人依法受審

涟源法院公开审理“7·11”电信诈骗案 34名被告人依法受审

(漣源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7·11”電信詐騙案)

涟源法院公开审理“7·11”电信诈骗案 34名被告人依法受审

(庭審現場)

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吳欣 梁言)5月22日和24日,漣源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7·11”電信詐騙案中被提起公訴的餘香林、謝友兩案共34人。此案由公安部督辦,涉案人員達160餘人。目前,漣源法院已受理25案125人。

漣源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12月至2016年2月,涉案詐騙團伙先後在貴州省貴陽市、湖南省婁底市成立多家商貿公司,假冒4G網絡推廣中心,以贈送智能手機和手機話費為名,與中國郵政深圳分公司簽訂收貨款合同,並派駐專人負責向被害人發送假冒偽劣的手機或手機模具。在被害人到當地郵局領取包裹時,向被害人索要“個人所得稅”實施詐騙。這一詐騙團伙先後向貴州、廣東、深圳、湖南等地的近14000人實施詐騙,其中有2700餘人受騙。犯罪嫌疑人餘某、謝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均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圍繞起訴書指控的事實,組織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辯護律師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問題充分發表辯護意見。最後陳述階段,34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此案將擇期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