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還是個人?

騎蝸牛追夢想

一、我們首先要弄明白的就是宅基地的歸屬問題。宅基地雖然一直以來都是農民的固定資產,但是農民只是擁有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屬於農民集體所有。農民所擁有的只是作為集體的一份子,所擁有的那一份使用權。農民一旦戶口遷出,那麼就不再屬於農村集體的成員,使用權也就沒有了。宅基地是要被收回的。

二、宅基地可以買賣。但是隻能和村集體內的人員流轉,不可以賣給村集體外的成員。否則屬於無效的違法買賣。根據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該規定表明法律並未禁止農民出租、出賣住房,而是在農村村民出賣住宅以後,農民喪失了再申請宅基地的權利。

綜上所述,你擁有的只是債基的的永久使用權。宅基地屬於村集體財產。你可以在同村內的人員之間轉讓自己的永久使用權,但是需要村集體的同意,同時你會失去再次獲得宅基地的權利。


露峰山雲淺

關於宅基地,相信不少人都有和題主一樣的疑問,這主要是對農村宅基地不太瞭解的緣故。

農村宅基地屬於誰?

長年以來,我們都以為農村裡的房子都是世世代代居住的,房子下面的土地當然也是屬於農民自己的啦,但這種“常識”在目前實行的土地政策下是一種誤解。

農房的確是農民自己的私有財產,但是用來建房子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卻是屬於村集體的,作為“福利”,集體內的村民可以對分到的宅基地行使“使用權”——建房居住、翻新擴建等。(今後政策逐漸放開之後,還可以用宅基地作為抵押貸款。)

宅基地是否可以買賣交易?

根據現有宅基地政策,農村宅基地是可以進行買賣交易的,但我們把這種交易稱之為“轉讓”,且對轉讓對象有著嚴格的限制,並不是你想轉讓給誰就能轉讓給誰的。

據最新消息,宅基地改革試點將持續到2018年底,在此期間,除了試點地區明令規定可以對村集體外的人轉讓宅基地外,其他地區在宅基地交易對象上,必須為“戶口在本村的村民”,且需要在村委會備案登記。注意,講宅基地及房屋賣給城鎮和城市人口是明確禁止的,不僅要承擔違規責任,由於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交易隱患也頗多。


土地論壇

貝姐研究過這個事,一句話來說就是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無法買賣,私下買賣不受法律保護的。

宅基地屬農民集體所有,也就是說,不是農民個人所有。不是農民個人所有,那麼農民就沒有權利將這個土地賣給你

即便村集體決定把地賣給你,這個決定也是違法的。國土部門可以沒收違法所得的,對於村而言,是收繳賣地的所得;對於村民而言,是要沒收租金和賣房收入。另外,房子要被拆除(違反規劃)或被沒收(符合規劃)。

經常聽說有人在農村辦了個農場,其實都是向村民以租用的方式租賃的,比如租50年。這塊其實也是不合法的。

第一,我國《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對於租賃合同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部分無效;

第二,如果是農用地被租用了,依法不得改變土地的農用用途,那麼在農用地上修房子的行為肯定也是違法的。

當然了,民不舉官不糾,但是這塊終究還是有風險的,投資需謹慎。


貝姐理財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不能超過省,市的規定標準。村民建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我空閒地。

土地法第44條規定辦理手續審批,同時規定,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不予再次批准地建築住房。

綜合上述所說,村民宅基地是歸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

如國家發展需要用地,是需要財政機構根據當時的行情給予村民一定的補貼,交易需要的條件是沒有的,唯一的就是村幹部證明,量地,簽字就可以了!


贛鄉風情

原先,我對題主的一些提問,會反感。現在已經適應了,換位思考一下,朝思暮想有一塊農村的宅基地的中國人一定是不會少的。人發財,只有發財之人才知道發財的真實途徑。建一幢別墅,自己不住,也可賣個幾百萬,上千萬的。

不行啊,中國的人均收入還不到世界的中等水平,中國還有一半以上的人口住在農村,一家只允許無償使用一個宅基地,那也是因為他種地有功才給的。農民的居住能力全國最低,賣掉了就說不定住橋洞啦。所以,農村土地所有權歸農村集體,暫時不允許買賣,宅基地使用權屬於農民。農民只要在土地上耕種,宅基地使用暫時免費。農民可以出租,可以抵押貸款,可以按合同法轉讓使用權,但非土地使用權。我國的土地國有,可以流轉買賣,國家會發房產證的。但買的也只是使用權。可以為我所用,但不可為我所有。


李198588733

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的,但使用權是農民的。而且是一戶一宅。根據我國土地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2018年全部完成確權後,國家會給權確的農戶頒發《宅基地使用權證》,有了確權證這塊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是你家的了,但所有權仍是村集體的。農民經批准後可以在宅基上建房居住或出租,但不可從將宅基地買賣,否則就違法了。


葉公來幫忙

“按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買賣農戶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和非法轉讓。”餘律師表示,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像國有土地使用權那樣在市場上流通,但可以在集體組織內部進行調劑,但這種調劑也是有條件的。


呆弟說事


民農歌者

歸根結底是屬於個人!!!集體屬於一個組織,他有許多個人來組成!個人即是集體成員,集體財產也歸全體成員(個人)所有。

即便是集體土地歸國家所有,我們國家是全民制國家,國家財產也歸全民所有。


手機用戶550127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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