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視!吉林省高溫補貼少到不想要!看看人家大海南……

2018年首輪高溫天氣來襲!今年首輪高溫天氣影響我國大部分地區,江蘇、江西、杭州等地突破35℃。你在哪兒?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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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由於全國氣候條件的差異,各省份規定的高溫津貼發放時間有所區別,例如海南省的發放時間為4月至10月,長達7個月。

此外,各地津貼標準也不盡相同。今年,吉林省高溫津貼標準是10元以上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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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感受一下全國的補貼標準(截至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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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高溫天還有很多福利。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休息場所應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有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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