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孩子學生老人路人安全,公安、民眾對無主流浪狗捕殺,愛狗人士有權反對和阻止嗎?

波茨開羅

為了學生老人以及路人的安全,對無主流浪狗進行管控是應該的,一是為了防治流浪狗對他們的襲擊,二是防止狂犬病的肆意傳播,但我認為沒有必要採取單純殘忍捕殺的方式。



1.大規模捕殺,尤其是用毒死、電死、淹死、棍棒直接打死這些極不人道的做法,肯定會受到一些愛狗人士的阻止,按道理來講人家也有權利去反對這樣的捕殺行為,抗議、遊行、暴力阻止,給社會秩序的穩定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2.集中式單純捕殺是一種既不治標,也不治本的方法,也無助於抑制狂犬病的傳播。因為這種方式會導致狗群流動性的增強,讓一些倖存的狗跑到別的區域繁殖,幾年後流浪狗的數量還會迅速回升。



3.除了獵殺這種方式,我認為相關部門應建立無主寵物的收養所。為了減輕收養負擔,被抓捕的流浪狗可以號召愛狗人士去認領,首先應由收養機構對流浪狗健康情況進行評估,對有傳播疾病的流浪狗直接採取安樂死的人道方式,對健康的狗號召認領,對無人認領的理應收養直到自然死亡。

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被人遺棄不是它們的錯,我們可以選擇不愛,但絕沒有權利去虐殺!


我是笑花

愛狗人士阻止警方捕捉撲殺流浪狗,屬於妨礙公務行為,警方可以對他們採取強制措施,依法對他們處理,對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民眾發現流浪狗,應當向公安機關報警,不要自發捕捉捕殺。民眾捕捉流浪狗,如果防護方式不當,可能被狗咬傷,甚至感染狂犬病。公民可以收留捕捉街頭流浪狗,但應送交公安機關處理,或者歸還失主。原則上,流浪狗沒有襲擾公眾,公眾不能立即捕殺,因街頭上有些狗可能是暫時失散的,它的主人正在四處尋找,成都女孩追狗糾紛就是這樣的。愛狗人士發現公眾捕捉撲殺流浪狗,應協助他們捕捉流浪狗並監督送交主管部門處理,阻止公眾無正當理由的殺狗行為。


愛狗人士,阻止警方撲殺流浪狗,屬於妨礙公務,。


429方寸世界

我作為兩隻狗狗的主人,我很喜歡狗狗!對於流浪狗的捕殺,說實話我不會去阻止也沒有資格反對!我只能說這種捕殺方式都是治標不治本!

在中國,最可怕的不是捕殺,而是養狗不需要任何條件,很多人並不具有完備的養狗知識,只是一時的興起,尤其是對於養狗和丟棄狗導致的社會問題,缺乏基本的認知,從而導致了後續源源不斷的問題。瑞士就有這樣的考試,狗主人必須與狗一起受訓,通過了考試才有資格養狗。我希望中國也可以有!



我希望領養可以代替購買,我希望國家可以立法養狗必須登記,必須給寵物上保險,注射芯片,如果有遺棄的行為可以罰款或者其他的懲罰!日本養狗人必須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申請登記,登記過程十分詳細,養狗人需要申報養狗人的姓名、住址、所養狗的數量、種類和用途,還有狗舍的大小及位置等情況,並要附上狗舍的說明圖。我希望有一天我們國家也可以這樣!我希望流浪狗可以第一時間送到收容所,我希望不是血腥暴力的捕殺,哪怕是抓起來安樂死也好啊?

流浪狗成災問題出現在人身上,狗主人沒有盡責,而城市管理者沒有強有力的應對對策!養狗請三思,養就好好的養,不然就別養!


沒有翅膀的貓咪

不請自來。如果單純的來說,他們是有權反對或者阻止的。如果從法律法規來說,他們沒有任何權利。
關於狗的新聞已經數不勝數了,有愛狗人士各種暴力行為,也有普通人士虐狗的,每次都能引起雙方大戰,只不過最近愛狗人士好像銷聲匿跡了?


個人理解,愛狗請不要強迫別人和你一樣。不愛也不要去虐待或者虐殺。既然能存在就有存在的價值。我曾經說過一個朋友的故事:在上班的路上,快到單位了遇到搶劫的,單位養了一條狗,聽到說話就跑了出來,結果搶劫的跑了。朋友從那以後就不吃狗肉,但是不反對其他人吃。
每人有自己的權利,“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別人反對的不一定是錯的,你支持的不一定是正確的。所以,做好你自己想做的就好了!


風吹落塵

有權反對,無權阻止。

說到有權反對,是指每個公民對於具體的行政行為都有監督的權利,可以表達自己的觀點,批評具體行政行為的實施全過程,提出自己的要求和建議,這種監督可以是輿論監督,也可以是社會監督。作為意見的表達路徑,其實我們目前已經有較為充分的保障了。

說到無權阻止,是指基於維護無辜者生命財產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如果沒有充分的理由(如程序違法、手段違法等),是不能阻止的,否則就會涉嫌妨礙執行公務。

需要注意的是,作為情感陪護動物,狗啊貓啊由於寄託了人的感情,對其捕殺確實有點殘忍。所以我們需要改進的就是捕殺的方式方法,要儘量符合文明社會的規範,避免血腥暴力。

至於由政府出面設立救助中心,我覺得理由不充分。畢竟飼養寵物並不是政府提倡的行為,而是民眾的自發行為。遺棄寵物這種行為更不是政府鼓勵提倡的行為。憑什麼一部分人的不負責任要讓所有人來買單?假如愛狗人士能夠組織起來主動承擔起救助遺棄寵物的社會責任,可能會更好。


雲淡舷窗外

這個問題我覺得不是有沒有權利反對和阻止的問題,歸根結底而是寵物救助系統的不完善。

在國外都有類似的寵物救助站,但是在國內還沒有普及開來。

我記得之前看的一則新聞,最美寵物醫生自殺身亡。其中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他們的救助站,流浪狗超過12天沒有被領養就會被安樂死。

社會上不可避免的會出現流浪狗,為什麼第一選擇是獵殺而不是救助呢?因為沒有救助站。如果有的話,可以抓住後送往救助站,在救助站裡面可以等待被領養。最起碼,貓狗們有12天的機會能活下來。

直接捕殺的話,感覺是有點殘忍的,萬一是走丟的狗狗呢?何必一棍子都打死。

在我身邊有一個私人的流浪貓狗救助站,純屬私人行為,負責人是個小姐姐,承擔著巨大的壓力堅持著這個救助站。狗糧,饅頭,用品大部分都是志願者募捐的。

如果政府能夠支持,如果能有更多的愛心人士加入進來,相信還會有更多的貓狗被拯救。

最近流浪狗傷人的事件頻頻爆發,矛盾愈演愈烈。

出現流浪狗的原因無非是遛狗不牽繩或者遺棄以及沒有絕育過度繁殖,狗主人們麻煩負起自己該負的責任,一定要做到出門遛狗牽繩,有必要的也要做絕育,別再被罵養狗的沒素質。

建議政府出面立法:遛狗必牽繩,否則處罰。道德的層面約束不了的,只能由法律來解決。



並且,家長們也看好自己的孩子,不熟悉的狗狗儘量不要靠近和觸碰。每次在小區裡面遛狗,一路上都會有小朋友想要靠近摸摸,爺爺奶奶還都挺放心的,但是我卻心驚膽寒,我家狗膽小怕生,遇見小朋友的時候我只能牽緊繩子,儘快離開。

同時,我倡議黃絲帶行動。如果你家狗不喜歡陌生人接近,麻煩給狗狗綁上黃絲帶。路上看到戴有黃絲帶標記的狗狗,各位愛狗喜狗的大人小孩們也不要再輕易的靠近或者擼狗。



之前我也發表過一些關於狗狗的文章,很多人罵對狗比對爸媽都好。有那功夫還不如救助窮人。

真正愛狗的人肯定是有愛心的人,不光對狗好,對父母肯定是更好的。

上天有好生之德,每天放生燒香拜佛,為何不能有點愛心救助下身邊的流浪漢或者是流浪動物。

再者而言,社會文明進步這也是一部分,尊重生命,每個生靈都有活著的權力不是嗎?


胖珈珈

贊成捕殺的同時也呼籲國家儘早出臺有關寵物棄養懲處條例,做好領養手續及安全措施,廣泛宣傳飼養寵物需要承擔的責任及棄養所要付出的代價,同時也對同情心氾濫的人說一聲,在你同情某種寵物的同時,也要對這個被棄養的寵物的主人有個正確的評價,歸根結底還是對飼養人遺棄寵物沒有一個法律處理,這些人包括不文明飼養的人,在寵愛自己寵物的時候,根本就沒顧及周邊大眾人的感受,自私自利造成寵物氾濫,不按規定管控自己的寵物造成糞便汙染公共環境,始亂終棄的人很難說他有一個愛護動物的善良的心,你那根本就不是喜歡寵物,你那就是一時衝動心血來潮式的抽風跟風,所以為了你喜愛的動物,請你完全做好了善待它一生的準備後再決定飼養也不遲,如果你的飼養影響了周邊大眾的人,說明你完全不是一個合格的飼養人,也不是一個有品味的飼養人,飼養寵物本意應該是能夠給人們帶來歡樂,提升自己愛護動物的善心,帶動全民愛護動物,但因為你的不良飼養給其他人造成反感,說明你的品味根本就不配與動物相處,久而久之與周邊人之間的關係也好不到哪去。我愛動物但我不是素食者,我只是希望不要虐待動物,給它個痛快,虐待動物的人不要把自己等同於動物,畢竟你不是豬狗之輩。


雲霧158700471


愛看愛思考

首先流浪狗在飢餓、緊張和生病的情況下都有可能對行人進行攻擊。狗又是狂犬病的攜帶者和傳播途徑之一。
它們會在垃圾場、垃圾堆等骯髒的地方尋找食物。無人護理和看管的流浪狗身體骯髒,攜帶各種細菌和有害蚊蟲可以流動傳播各種疾病。它們四處流浪覓食,隨意大小便破壞周圍環境和衛生。

其次在中國,每座城市流浪狗的數量都很多。它們增長速度非常快,一直都得不到妥善的解決辦法。不要跟我說什麼讓所有的流浪狗去收容所,現在收容所裡的狗數量越來越多,負擔越來越重。給它們每天進行的食物供應、衛生消毒、防疫檢測都是很大的開支。收容所也沒有能力收留所有的流浪狗。國家財政也不能把納稅人的錢都去養這些流浪狗。

愛惜生命保護動物沒有錯,但是你不能讓保護流浪狗的權利在廣大群眾的捨命安全之上。全世界的動物有很多,但是

每年因為被狗傷害死亡的數量都是最多的。

如果當地能夠有效的解決或者有能力、有財力解決流浪狗的收留問題,那麼大家進行阻止撲殺流浪狗行動可以理解。否則的話還是以人的生命安全和環境安全為重要。這點就跟那些阻止撲殺流浪狗的愛狗人士一樣,你讓他們阻止人們進行捕殺流浪狗可以,你讓他們收留、照顧這些流浪狗試試,看看他們會不會同意?

反過來說,大家既然養狗了,就要為自己的狗狗負責。善待它們,畢竟狗狗也是一條生命,它還是人類的好朋友,忠誠的好夥伴。既然養它就要為它負責、為大家負責、為社會負責。只有所有養狗人對自己的狗狗負責了,流浪狗問題才能從根本解決。畢竟收容所的能力也是有限的。




我是小區物業人。歡迎大家點評,轉發。大家一起探討物業的各種問題,大家一起學習一起成長。


小區物業人

我覺得在沒有影響到社會秩序,民眾的正常生活的情況之下,是沒有權利阻止和反對的。

無主的流浪狗氾濫成災,對於社會的治安是一個不確定的因素。缺乏人為因素的教養,狗狗的野性很容易暴露出來。

雖然有野生動物保護法,但是那是在野生動物不影響人類安全的情況之下才能談保護。那些比狗珍貴的猩猩,老虎,在威脅到人們生命的時候,還不是被擊斃了?

而流浪狗狗沒有監管,沒有束縛,為了更多人的安全,就只能選擇捕殺。那些愛狗人士為什麼在捕殺的時候才出來制止,而不是致力於收留流浪狗呢?即使那麼不忍心它們被捕殺,怎麼不早點把它們接回自己家?




世界就是殘酷的,我也喜歡狗狗。對於流浪狗被捕殺,其實我是支持的。以人為本的社會必然會強制性的消除那些不安定的因素。要怪,就怪它們命不好,跟錯了主人,自己跑丟了,成為流浪狗…

也許並不是所有的流浪狗都會有攻擊行為,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寧肯多殺,不可錯過。



在捕殺流浪狗的時候,最好是給個痛快的,不要讓它們承受太多的痛苦。而且,最好不要擾亂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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