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與文為伴 輸贏皆精彩

我是一個鄉下女子,有著鄉下人特有的愚鈍。從小就生長在偏僻鄉村,不曾識都市繁華。所以,在我童年的夢裡,既沒有公主裙,也沒有洋娃娃……我的夢裡反覆出現太多,太多次的,永遠都是那些有著精美封面和插圖的書。是的,我做夢都想擁有很多自己的書!

然而,在那個食不果腹,衣不裹體的年代,溫飽都是件困難的事,買書就更是奢侈的夢了。沒錢買,我就替別的同學抄作業,替他們家做家務,打豬草,甚至將自己都捨不得吃的水果糖送給他們,以求借到那些垂涎三尺的課外書。書非借不能讀也,我好像在十來歲的時候就有著深切的體會了。匆匆讀罷,還要認真地將感覺好的段落,詞彙,仔仔細細地摘抄下來,想著明天就要物歸原主,再也看不到了,那個捨不得,那個珍惜勁,我想沒有借過書的人是不會懂得。

後來我驚喜地發現一個秘密:三哥總是能借到好多課外書。但是三哥不讓我看,因為他也是借別人的。他必須儘快讀完還給別人,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他還是懂得的。家裡有書卻看不到,這對於嗜書如命的我來說,那份折磨用寢食難安來形容是一點都不過分的。幾次三番幾次三番地從窗戶裡偷窺著三哥還有他手裡捧著的那本,終於熬到他放下了書,發出均勻的鼾聲。然後,我像賊一樣躡手躡腳地走進去,輕輕拿起那本渴望已久的書,一夜高挑燈花到天亮,然後再趕在三哥醒來前放回原處。

我讀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好像是《說岳全傳》,當時我才上小學四年級,上地理課時偷看,被老師逮個正著。不過,他沒有批評我看課外書,倒是驚奇地說:“你居然看《說岳》”?現在想想,地理老師的驚奇也是有道理的,以我當時的年齡,實在不是能看懂這本書的時候。別的不說,恐怕字都認不全。也許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吧,當時看的書很多,但留下印象的卻很少。每每一本書看完,過一段時間再看,宛如新書初讀。這些被我囫圇吞棗嚥下肚的內容,有好多我都是似懂非懂,甚至有的是根本就不懂。但我時時刻刻都能感覺到,它們就半生不熟地躺在我的心裡,每每在我提筆作文的時候,它們就爭先恐後地湧出我的腦海,蹦躂在我的筆端。

對於文字,我是單純的喜歡與熱愛,從來沒有去想過,這個愛好能為我帶來什麼現實的利益。我也深知,我不是天才,再怎麼寫也成不了大作家大文豪,更得不了諾貝爾文學獎,可我還是願意為文字鞠躬盡瘁,耗盡生命而無怨無悔。

我喜歡寫文字,從心裡深深地喜歡著,我不怕這條路有多艱難,哪怕是風雨兼程,我也在所不惜。常聽別人說,寫作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我覺得這樣說的人,是沒有真正地愛上寫文字,若是真心愛著,就不會再去抱怨苦與累。而我,只要能夠輕鬆自如地坐在電腦前,隨心所欲地把一個個文字精靈,串連起來,就覺得是一件非常幸福,非常幸福的事兒了。

作為一個凡夫俗子,我習慣了扮演雙重角色:把白天交給煙火人生,把夜晚交給文學世界。

每天,家外家裡,把一天的工作與家務忙完後,往往已經是深夜了。再泡一杯清茶,嗅一口茶香,瞬間,讓自己精神抖擻起來。此時,我便將所有柴米油鹽的瑣碎事兒,都關在心門之外,把紅塵俗世的紛紛擾擾,拋向九霄雲外。然後,靜下心來坐在電腦前,把自己最好的狀態,融入到文字裡。隨著雙手熟練地敲擊,鍵盤在嗒嗒作響,喃喃心語在大腦的驅使下,隨著跳躍的思緒,化成文字汩汩地流淌著,轉眼間,便密密麻麻地佈滿電腦屏幕。我就喜歡這樣,在夜深人靜時,在橘黃色的燈光下,安靜地寫著自己喜歡的文字,與心靈深處的自己默默地對話,交流。把自己浸染在文字的世界裡,我聞到了流年濃濃的香,暢遊在文字的海洋裡,我品到了歲月深深的暖。文學的魅力如此之大,總在牽引著我。命運有時是掌握在別人手中的,只有文學你可以隨意掌控,總覺得文學要比現實社會公平得多,付出就有回報。

喜歡看著輕靈的文字在自己筆尖流轉,喜歡感受著曼妙的語言在自己筆下生花,那是一個屬於我的夢,文學夢。

我不奢望上帝為我同時打開兩扇門,但是我還是希望當我走出一扇門的時候,還有另一扇為我敞開著。但是,魚和熊掌兼而得之是不可能的,惟願上帝給我做這個夢的機會,生活嘛,苦就苦點吧,感恩上帝!感謝文字,讓我遇見了最美的自己,並且微笑向暖,將日子過得充實而快樂;感謝文字,讓我的眼裡只有文字的唯美,看不到塵世的渾濁;感謝文字,讓我的天空沒有陰霾,只有藍天,白雲,清風;感謝文字,讓我的心田四季花開,處處綻放著生命的驚喜……

一直以來,我總是驕傲地以為,我是有文學的天賦,而且是與生俱來的。從小學一直到高中,我的作文都寫得很好,每一篇都會被老師當作範文在班上朗讀,被其它同學作為榜樣。

但是我也知道,我是一個弱者,生為弱者,所以我與文學為友。 在文學的天地裡,我能夠自由歌唱,能夠盡情傾訴,能盡情渲洩。快樂的時候,我的語言如小溪的流水,悲傷的時候,就會象在秋天的氛圍,吟著“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的詩句。壯志成城的時候,我們猶如帶兵的將軍,聲勢浩大,下定決心要成就一番事業。受到挫折的時候,就會覺得世界一片淒涼,道不盡無窮的苦訴。

  我更是一個多愁善感的人,或者說,我是個易於感動且感情細膩的人。每天都被一些事感動著,被一些事憂傷著,我覺得自己不是為自己而活,而是為了他們而活,我活在一個情感的世界。 在我的內心深處,總是固執地認為,讀書寫文,是人生中最廉價的高貴,也許,我是在用文字來維護內心的卑微吧。我一直覺得文字是有靈性的小小精靈,她可以穿透靈魂思想,直達人的心窩兒。文字也是我心中最好的精神伴侶,只要我真心地對待她,忠誠地守護她,她就一定不會背叛我,更加不會辜負我。可愛上文字,已經深深地影響到我現實的生活,而我依然固執地,沉迷在文字的世界裡,無法自拔。我一直抱著我手寫我心,我寫我快樂的寫作原則,也盡力把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用在寫作裡。有時候寫著寫著,天就矇矇亮了,自己卻渾然不知。我只想一直這樣,寫著樂著,把簡單的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把蒼白的人生裝點得豐富多彩。

作為一名文學愛好者,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在為自己的文學夢而孜孜不倦地奮鬥著,儘管不斷地學習,不斷地寫作,但是沒有多大進步,反而倍感心酸。但是,心若在夢就在,我始終相信,只要堅持不懈地努力,美夢必會成真的!文學的道路還很長,或許我將來在文學道路上將默默無聞,但我從不後悔自己執著地追求過文學,因為文字鑄就了我不羈的性格和做人的哲學。繆斯跳動的音符,是我心中的希望,在這條路上我將繼續前行,儘管我至今仍很幻稚,行囊空空,一無所獲。但在昏黃的燈光下,為了能給多彩的人生寫下欣慰的紀念,我會默默筆耕,默默追尋。我一直眷戀著文字,因為我知道,只有文字才能幫我擺脫浮華,獲得最最原始的內心的平靜。文字是這個世上少有的不朽的東西,它如同堅固的堡壘,成為看守心門的兵符,可以進去的是知音人——因為文字,我身邊始終都有知音。更加幸運的是,不管是在學生時代還是現在,我始終在自己鍾情的文字殿堂遊弋。雖然曲曲折折,跌跌撞撞,卻始終沒有改變初衷。每一次糾結,每一次躁動,都是文字拉著我走出來,我在成長,僅此而已。同時我也明白我仍然距離文學很遠,我涉及的只是文字。因為我僅僅是對文字的熱愛和用自己的筆,記錄著生命中每一刻揮之不去的感動。而文學,需要更大的勇氣與沉澱。

也許一個人要走很長的路,要經歷生命中無數突如其來的繁華和蒼涼才會愈來愈成熟。因為生命的境遇有時候是平凡而卑微的,但選擇獨自默默地追求則是一個人生命的美麗綻放,所以,我雖然位卑,但卻未敢忘記自己的追求,無論我身處於什麼樣的境況,我希望此刻正在讀著這些文字的你也是這樣,位卑未敢忘追求。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總想有那麼一天——我的小說,散文或詩集能變成鉛字,擺在新華書店最耀眼的地方。一群愛好文學的女學生們圍在櫃檯前嘰嘰喳喳:“喏,那位就是寫書的顰兒,雖然人長得醜是醜了點吧,但文字寫的還真不賴……”呵呵,那樣,我這一生就不算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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