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漲漲!廣東人有福了,這筆錢又漲了!

又有利民新政來啦

從2018年5月1日起

廣東省失業人員可領取失業保險金上調啦

由現行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誰可以領失業金呢?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具體可領多少失業金呢?

舉個例子

深圳2017年6月開始

將最低工資標準調高至2130元/月,

那麼

深圳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

最低工資標準2130元/月的90%

也就是1917元啦

廣東省其它地市

可以領取到多少失業保險金呢

2015年我省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類地區為1895元/月;

第二類地區為1510元/月;

第三類地區為1350元/月;

第四類地區為1210元/月。

(深圳2017年6月開始將最低工資標準調高至2130元/月,珠海為1650元/月)

四類地區分別為:

一類地區:廣州、深圳;

二類地區:珠海、佛山、中山、東莞:

三類地區:汕頭、惠州、江門、肇慶;

四類地區:韶關、清遠、陽江、茂名、湛江、汕尾、潮州、揭陽、梅州、河源、雲浮。

“失業保險金標準從80%調高至90%後,最高標準從2015年的1516元提高至1917元,月增加401元。”

一類地區達到1705元/月,增加189元/月;

二類地區達到1359元/月,增加151元/月;

三類地區達到1215元/月,增加135元/月;

四類地區達到1089元/月,增加121元/月。

深圳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1917元。

漲漲漲!廣東人有福了,這筆錢又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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