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利民新政來啦
從2018年5月1日起
廣東省失業人員可領取失業保險金上調啦
由現行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誰可以領失業金呢?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具體可領多少失業金呢?
舉個例子
深圳2017年6月開始
將最低工資標準調高至2130元/月,
那麼
深圳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
最低工資標準2130元/月的90%
也就是1917元啦
廣東省其它地市
可以領取到多少失業保險金呢
2015年我省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類地區為1895元/月;
第二類地區為1510元/月;
第三類地區為1350元/月;
第四類地區為1210元/月。
(深圳2017年6月開始將最低工資標準調高至2130元/月,珠海為1650元/月)
四類地區分別為:
一類地區:廣州、深圳;
二類地區:珠海、佛山、中山、東莞:
三類地區:汕頭、惠州、江門、肇慶;
四類地區:韶關、清遠、陽江、茂名、湛江、汕尾、潮州、揭陽、梅州、河源、雲浮。
“失業保險金標準從80%調高至90%後,最高標準從2015年的1516元提高至1917元,月增加401元。”
一類地區達到1705元/月,增加189元/月;
二類地區達到1359元/月,增加151元/月;
三類地區達到1215元/月,增加135元/月;
四類地區達到1089元/月,增加121元/月。
深圳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1917元。
閱讀更多 歡雀在線社保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