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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利民新政来啦

从2018年5月1日起

广东省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上调啦

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谁可以领失业金呢?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具体可领多少失业金呢?

举个例子

深圳2017年6月开始

将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2130元/月,

那么

深圳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

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的90%

也就是1917元啦

广东省其它地市

可以领取到多少失业保险金呢

2015年我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类地区为1895元/月;

第二类地区为1510元/月;

第三类地区为1350元/月;

第四类地区为1210元/月。

(深圳2017年6月开始将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2130元/月,珠海为1650元/月)

四类地区分别为: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中山、东莞: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四类地区:韶关、清远、阳江、茂名、湛江、汕尾、潮州、揭阳、梅州、河源、云浮。

“失业保险金标准从80%调高至90%后,最高标准从2015年的1516元提高至1917元,月增加401元。”

一类地区达到1705元/月,增加189元/月;

二类地区达到1359元/月,增加151元/月;

三类地区达到1215元/月,增加135元/月;

四类地区达到1089元/月,增加121元/月。

深圳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9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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