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ATM機上取三千元出現23張假幣,是真的嗎?怎麼看這件事?

小侃侃故事

一男子在ATM機上一下子取出23張假幣,這不太可能。因為ATM機裡不可能存有這麼多的假幣。

投放ATM機裡的存款只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銀行工作人員將現金從後臺放進機器裡,另一種就是客戶存錢的時候,將現金存放在機器裡。

對於第一種方式,銀行不可能將假鈔放進ATM機內的;對於第二種情況,客戶存款的時候,對於一些不符合規範的真鈔ATM都拒絕收入,更何況是一些假鈔呢?所以說,如果是假鈔,客戶根本就存不進去。因此就不存在取假幣的問題了。



對於這件事情,真的懷疑其真實性?是不是有的人故意拿假鈔來,說成是從ATM機裡取出的來鈔票?一定要查看當時的監控錄像,並且確認是否假鈔?

如果是銀行的責任,那麼銀行就應當整改;如果說是客戶的責任,那麼客戶就應當受到處罰。


法重情深

ATM取3千竟然出23張假幣,行長要判刑!網點拆掉!ATM砸爛!題主YY夠沒?這麼霸道,沒標註事件來源也敢問?哪家銀行?警方介入沒?調查結果呢?
如果確實有這事,可能發生在多年前,很早以前部分銀行ATM可能沒冠字號記錄功能,但現在必須全部都有。

我不否認部分銀行服務環節確實有待改善,確實給儲戶帶來了一定程度的不便和麻煩,對於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是非可辨的銀行不足,我們要批評監督,但就事論事,以目前技術,ATM基本可識別所有類型假幣,如出現犯罪分子存入假幣並被儲戶取出的話,這事一定會得到滿意解決。


不僅ATM,櫃員用的點鈔機都有冠字號記錄功能,並且這些記錄銀行做不了手腳,這套反假系統是央行的。懷疑從銀行拿了假幣,冠字號一比對、一目瞭然,現在這種事非常好解決。

凡事要有理有據,謠言止於智者,對於肆意造謠、煽動吃瓜群眾情緒的行為,後果大家都懂的。有銀行不對的地方,兄弟們可以批評,錯了就是錯了,但凡事要講理講法,你不懂原理我可以給你講,銀行內部人員造假錢?銀行工作人員串通惡勢力洗假錢?不僅新聞上看過沒,小說都寫不出來。

題主問這事我們怎麼看。這事我們要看法律怎麼說,以法律為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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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牛王二娃

首先,ATM機取出假錢,並不是第一次了

甚至還有取出白紙的

而根據之前新聞的採訪,這種情況本來存在一定的概率

遇見這種事情怎麼處理呢?立即報警

ATM機有一項功能就是記錄出鈔編號,而且還有監控,報警後,民警一般會協助你把錢更換了的。至於想要賠償。關於ATM機出假鈔的類似事件,我國法律並沒有銀行承擔責任的規定。

但是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如果儲戶從ATM機上取到假錢,這表明銀行對儲戶實行了欺詐行為,應該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對儲戶實行雙倍賠償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有個喜劇的事情是,存在ATM故障,不識別錢的真假。甚至還有人利用這點違法犯罪。

李某把假幣存入ATM機後,該假幣就可能被其他人取走,進入流通領域,這是符合使用假幣罪的要件的,因此其行為應定為使用假幣罪。李某存了假幣後,使用假幣罪的行為已經完成,到另外一個ATM機中取出真幣的行為,是以非法佔有的目的,符合盜竊罪的犯罪構成,此時又獨立的構成了一個盜竊罪。因此,對於李某的行為,應該定使用假幣罪和盜竊罪,數罪併罰。


廖彩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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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實力去征服

我來回答一下。

首先,男子說是從ATM機取出來了假鈔,假設男子的情況是真的,這個事情我們來討論一下。這裡存在幾個可能出錯誤的環節。第一,可能是銀行金庫裡放鈔的人員出現了失誤,這裡我認為可能,但是幾率不大。因為裝鈔都是雙人操作,大型驗鈔機清分機過2遍,監控360度無死角。這裡的驗鈔機可不是我們普通商店用的那種。那麼,我們再假設就是銀行的金庫工作人員工作失誤了,放進去了假鈔。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往ATM機裡放錢的人交接過來錢箱。這裡又分兩種情況,大部分的交接錢箱人員都被要求在監控下,再用驗鈔機輕點錢數,確保無誤。假設這一步沒有,或者沒有驗出來假鈔,再走下一步流程。錢箱被裝鈔人員在武裝押運的保護下放進了ATM機裡。機器會提示在機器後臺操作面板配置錢數。配置成功後,機器會自動檢測出鈔測試,一般為測試2張。如果出鈔正常,機器會正常運行,加鈔成功。這裡要提到的是,ATM機器裡是有驗鈔模塊的。而且這個機芯都是日本日立的機芯,或者美國的NCR的機芯。國內的廣電運通ATM機是沒有自主產權的,核心部件都是靠進口。

目前國內主流的ATM機器品牌是廣電運通,日立,怡化,NCR,神州數碼等。機芯和驗鈔模塊基本都是用的進口日立的或者美國的。這個驗鈔模塊可別小看,如果檢測出來了假鈔機器是會自動把那張錢放入廢鈔箱的。不是普通假鈔能矇混過關的,失誤率基本也是0。

這件事情,前一句話說男子取出假鈔,我是基本不相信的。後一句話說銀行自己表明自己沒有責任,事情確實是這樣,但是不能在公眾場合表明出來,應該承擔必要的責任,維護好公眾形象的。

我是小亂,請關注我。


小亂陪你看世界

就3種可能:

1.假新聞。

這點沒什麼好說的,我也見過剛出新版人民幣的時候,有儲戶在櫃員機拿到新幣去商店消費,結果因為商店的驗鈔機比較舊,識別不了新幣,就認為是假幣拒收,儲戶還回來銀行要求換。

出新版人民幣之前,銀行的驗鈔機都是經過升級的,而外面很多商店的驗鈔機都是買了之後無法升級,遇到發新幣的時候,只能換新機器。



2.測試用鈔。

有時櫃員機經過維修後,會用一些測試專用的鈔票去測試,也有用真鈔測試的,所以不排除取到測試用鈔的可能。



3.多年前的“舊聞”。

以前的櫃員機是沒有記錄冠字號的功能,所以銀行監控記錄和銀行流水只能是看到什麼時候取出了多少錢,而不能確定鈔票是從哪臺櫃員機取出的。

現在的櫃員機和點鈔機都是有冠字號記錄功能,每一張鈔票都有唯一的冠字號,所以每一張鈔票都能查到是什麼時候從哪臺機器取出,而且現在是聯網的,有專門的系統,只要輸入冠字號就能查到該鈔票是不是從那家銀行取出。



所以現在銀行不認賬是不可能的,只要通過警察或法院調取銀行監控和櫃員機流水就一清二楚了。


90後行長

首先我給大家回顧一下事件經過,再談談我的看法。


小侃侃故事

對於這件事當事人要選擇報警,23張假幣並不是小數目,應該引起警方的重視進行立案調查。

事情真相沒有出來,究竟誰的責任還真的很難說。目前銀行ATM機都有冠字號記錄,在對ATM機進行加鈔的過程中也有嚴格的規範要求,遇到客戶這方面的投訴,銀行應該先進行內部調查,調看相關記錄,真相就會大白。



如果是銀行工作人員的問題就要先安撫好客戶,進行換鈔處理,畢竟事情鬧大對銀行的聲譽乃至銀行當事員工都很不利,一旦警方介入立案調查就屬於刑事案件了。

如果銀行內部調查排除自己的責任,就應該向客戶解釋清楚,拿出證明銀行清白的證據展示給客戶打消客戶的懷疑,並且陪同客戶進行報警處理,而不是簡單粗暴的撇清責任,讓客戶一頭霧水搞不清楚狀況。

目前一提到銀行,大家都有意見,歸根還是因為銀行的服務上。客戶已不滿足銀行客服能用多麼標準的普通話接待客戶;不滿足服務者顏值有多高,會幾國語言;不滿足因為推銷才笑臉相待、周到有加的服務,因為這些都是服務的表面現象,只是服務過程中的一角,只能算售前服務。售前服務再好,最重要的還是售後服務,當客戶在銀行開立了銀行賬戶辦理了銀行卡,在之後的使用過程中一旦發生任何問題,銀行是否真正站在客戶的角度去替客戶著想,是否為客戶爭取利益。

銀行業務上專業性比較強,所說的一些專業術語讓普通老百姓不明白,這就需要銀行講“人話”讓大家聽懂,雖然解釋起來費一番功夫,但是因為麻煩不去解釋甚至懶得解釋,即使一些事情並非銀行的責任,也往往會讓客戶產生誤會影響銀行在公眾中的形象。

這件事情據當事人自己描述取款後放在包內未使用,已取款多天後在使用時發現了23張假鈔,那期間是否有被調包的情況存在呢?如果說發現一張或者兩張假鈔是銀行員工不顧職業道德所為,但一下出現了23張,真的挺不可思議,真是銀行員工所作所為只能說蠢得不能再蠢了,事情敗漏直接斷送了職業生涯不說還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經過分析銀行員工動手腳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小的。

23張假幣不是小數目,警方介入調查說不定能牽出一個製造假幣的團伙也不一定哦!期待結果!


惠風和暢207547485

這個問題咱不從假幣到底是銀行ATM還是該名男子出現的問題。咱從怎麼解決問題來說。其實解決問題非常簡單。

很多人都不知道金融機構冠字號碼是什麼。現在我給大家解讀一下。冠字號碼是指印在票券號碼前的符號,用以表示各種票券和印製數量的批號。中國歷史上各銀行印製紙幣時,所採用的冠字不盡相同。人民幣紙幣冠字號碼排列方式並非人民幣防偽技術和特徵,公眾不宜以冠字號碼排列方式作為判斷人民幣真偽的依據。

銀行機構都配備帶有冠字號碼的點鈔機和挑鈔機。每次ATM加鈔的鈔票都會在挑鈔機過一遍,每張鈔票的冠字號碼就會記錄在機器裡。如果客戶在ATM取款有假鈔,只要把假鈔的冠字號輸入機器,查詢到該冠字號就是銀行的責任,查詢不到就是客戶自身原因。

很多人說不知道有冠字號這回事,銀行不宣傳。其實每個ATM都貼有冠字號碼標識。每年銀行也都有宣傳。只是都只關心銀行利率多少?存款有沒有贈品這類宣傳了。銀行每年宣傳反洗錢、反假幣、防範非法集資、防範電信詐騙、消費者權益等等宣傳卻沒有人注意過而已。


雷龍2015

這個問題應該從幾方面的情況來做不同的分析,從任何單一角度出發提出觀點,都難免有失偏頗。

一是從郭先生的角度看。如果郭先生反映的情況是事實,那麼郭先生平白蒙受了這樣的經濟損失,銀行一句“離櫃概不負責”,對郭先生而言是不公平的。郭先生的怨言和指責,也是有情有可原的。

二是從銀行的角度看。銀行如果承擔損失的話,那麼又怎麼能夠證明,郭先生在付賬的時候拿出的錢,就是他從銀行ATM機上取出的錢呢?這個監控只能證明,郭先生的確當時是從銀行的ATM機上取出了3000塊錢,但無法證明他這3000塊錢和在飯店吃飯的時候預支付的錢是同樣的一筆錢。因為無法證明,所以銀行也就無法對郭先生的經濟損失承擔起責任來。

三是有方法可以證明過錯方是誰,但郭先生拿不出來這個證明。銀行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在ATM機上有打印取款鈔票冠字號的功能選項,這也是中國人民銀行的統一要求。郭先生可能沒有注意到這個功能。這一方面,說明銀行的宣傳可能還並不很到位。另一方面,也說明郭先生對於金融行為的一些規定,關注度不夠高,對自身的權益的保護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其實,經濟金融工作,與我們每個人都是息息相關的。作為普通老百姓,也必須積極主動關注這方面的動態,才能夠更好地保護自身權益。

四是關於假幣的識別問題。通常意義上說,銀行佈設的機具是具有假幣識別功能的,但是,你要知道,機器再好再智能,也是按照設定的一些程序及已知的一些假幣仿造特徵,進行識別攔截的。文中郭先生手中的假幣,經公安部門鑑定仿真度比較高,那麼也許仿造的工藝或者是鑑別特徵方面不是已知的通行的一些工藝和特徵。因此,原來的ATM機所設定的程序,可能還無法識別新型假幣。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個普通的取款人,就必須要打印冠字號,這樣可能到時候遇到問題,就會有憑據,才能夠很好地維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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