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就是美女

網紅就是美女

我的意思是,“網紅”這個概念已經淪落到“美女帥哥”和“老師”一類型,但凡是個符合及格線標準的人,都能被冠以該稱呼,然而實際情況卻和真正的大眾認可度相距甚遠。不過,這個非官方身份認證仍然被奉為想要刷存在感必須選擇的執行方案,即便沒有太大作用,也經常會被費盡心思地爭取。

就像最近,新聞盛傳有店鋪僱人排隊製造網紅假象,正是縮影。揭露的事交給媒體,我想探索的是,靠這樣手段強行擠壓出來的所謂“名聲”,到底有什麼意義?當然,對於商業營銷來說,或許有效果,使用好的話就能提取市場需求。但和“網紅”兩個字沒有關係,靠小範圍炒作並大聲音呼喊,絕對沒可能實現如此龐大的目標。雖然流行的結論,都在肯定這個觀點。

雖然“網紅”概念氾濫,被惡搞,因此廉價,但網紅還是一種正式的現象。比如“美女”雖然能亂叫,但世界上的確有美女。對於網紅來說,最基礎的要求是大量不在那個領域的普通人都至少聽過相關專有名詞,或者刷屏級別足夠達到全網視覺轟炸或者長期保質的效果。網絡不必是美女,也不管價值,即便過氣也曾經引起過全民記憶,比如賈君鵬、葉良辰和芙蓉姐姐們。

娛樂至死的社會,大眾講究本能狂歡,會追隨輿論躁動,“網紅”是精神需求最低限制的素材。所以,營銷網紅,動輒借勢姿色,高顏值的美女總會首先霸佔戰略主線。就連有些足球直播,也喜歡搞幾個美女偽球迷當主持人,接著外行人看熱鬧。這是網紅比較表面的推斷和實踐,效果卻非常理想,因為能對環境和人性做到十分準確的把握。

網紅的定位就是明星以下的明星,多少帶著公眾人物的屬性,互聯網時代公民有這樣的福利。問題也在這裡,太普遍所以相對容易操作,而打造出來的產品太多質量不過關,市場有限。也就是說,“網紅”根本不是網紅。有時候還不是關注人數決定的,抖音上爆發出太多百萬大號,可沒幾個能流行起來。她們可以算成“網紅”,在被廣義化的概念下,不過和真正價值的實際網紅比較還是相當明顯的一段差距。

網紅究竟好不好呢?這不是一個可以簡單總結的答案,因為類型區別會帶來效果偏差,以及三觀上的適應和生活偏理性的娛樂至死。網紅的概念很廣泛,有些只是滿足表面刺激和展現差異化,最大作用是批發茶餘飯後的談資,王思聰就是這樣。而有些則是提供更高層次的參與感,通過系統思考保障價值,例如六神磊磊和李叫獸。他們的共同點就是足夠出名,引起過幾段廣泛討論,這樣才算是開啟“網紅”稱號下真正出效果的本質。

不過市場趨勢已經無法阻止,“網紅”越來越普通,還引起一場沒意義的造勢,我作為局外人更懶得當旁觀者。既然網紅,也該名副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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