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自殺頻頻發生,誰最應該出來承擔責任?

研究生、博士生作為教師隊伍近年來的力量,被威脅著不給畢業,為教師無償工作的越來越多,更觸目驚心的是對女學生的潛規則。一次又一次,研究生不能畢業跳樓自殺事件比比皆是。

2015.08中南大學一研究生疑因論文答辯未過跳樓自殺,死前向副院長導師寫下五千言

2016.01南京郵電大學一研究生跳樓自殺: 眾學生曝導師導師常騷擾一名女研究生

2017.07廈門大學歷史系教授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姦女學生

2018.01西安交大博士寒門博士被女導師“逼死”跳河自殺溺亡

2018.01女博士實名舉報北航教授長期性騷擾 ,受牽連女學生共有7人

2018.04 武漢理工大學研究生迫於迫於導師壓力,跳樓自殺

但似乎每一件事都不會被關注太長的時間,中國人是健忘的民族,時效性一過,熱點新聞就消失在了人們的視線中,過去就過去了,但後來學校有沒有給家長一個合理的補償,留給學生一個交代,懲罰教授等等,都是未知的。我只想問為什麼這些事情一再發生?

研究生自殺頻頻發生,誰最應該出來承擔責任?

1.導師的角色

我相信有人會反駁這個觀點,也許現在最正確的方法就是研究生或者博士生導師,導師,畢竟,是對他的學生最瞭解的。他是正確的,但不一定是最合理的。

如果一個指導者有絕對的發言權,那麼就沒有其他權利來控制它。因此,如何找到一個更合適的方法來確保符合標準的學生畢業,而不符合標準的學生被排除在外。

2.學校的角色

從最近發生的幾起事件中,發生這種事情的學生所在學校一般都希望能跟自己撇清關係、不賠錢,把影響壓到最小,保護他的學校老師,努力維護學校的聲譽,儘量給學生和家長施加壓力。

學校想要減少影響的方式是不允許學生討論,刪除學校的BBS帖子,甚至有學校可以在公共場合刪除帖子。呵呵!

如果學校這樣做的話,它將成為一個類似的導師的保護傘,並且它將一直保持這些事情的發生。

因此,出於這些原因,我想問:研究生和博士生導師的權利是否太大?他們能決定學生不畢業是否合理嗎?如果這個問題不合理,應該解決嗎?如何?什麼時候能解決?學校是否有連帶責任來負擔輔導教師的費用?學校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學校應該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最後,我想對那些仍然受壓迫的學生說:每個人都知道生命是寶貴的,只有一次。生活有時很艱難,但並不意味著生活充滿坎坷。總會有解決的辦法,但是生命只有一次。

人生難免遇到風浪,願你能乘風破浪,熬過雲開霧散,看到生命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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