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自杀频频发生,谁最应该出来承担责任?

研究生、博士生作为教师队伍近年来的力量,被威胁着不给毕业,为教师无偿工作的越来越多,更触目惊心的是对女学生的潜规则。一次又一次,研究生不能毕业跳楼自杀事件比比皆是。

2015.08中南大学一研究生疑因论文答辩未过跳楼自杀,死前向副院长导师写下五千言

2016.01南京邮电大学一研究生跳楼自杀: 众学生曝导师导师常骚扰一名女研究生

2017.07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

2018.01西安交大博士寒门博士被女导师“逼死”跳河自杀溺亡

2018.01女博士实名举报北航教授长期性骚扰 ,受牵连女学生共有7人

2018.04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迫于迫于导师压力,跳楼自杀

但似乎每一件事都不会被关注太长的时间,中国人是健忘的民族,时效性一过,热点新闻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过去就过去了,但后来学校有没有给家长一个合理的补偿,留给学生一个交代,惩罚教授等等,都是未知的。我只想问为什么这些事情一再发生?

研究生自杀频频发生,谁最应该出来承担责任?

1.导师的角色

我相信有人会反驳这个观点,也许现在最正确的方法就是研究生或者博士生导师,导师,毕竟,是对他的学生最了解的。他是正确的,但不一定是最合理的。

如果一个指导者有绝对的发言权,那么就没有其他权利来控制它。因此,如何找到一个更合适的方法来确保符合标准的学生毕业,而不符合标准的学生被排除在外。

2.学校的角色

从最近发生的几起事件中,发生这种事情的学生所在学校一般都希望能跟自己撇清关系、不赔钱,把影响压到最小,保护他的学校老师,努力维护学校的声誉,尽量给学生和家长施加压力。

学校想要减少影响的方式是不允许学生讨论,删除学校的BBS帖子,甚至有学校可以在公共场合删除帖子。呵呵!

如果学校这样做的话,它将成为一个类似的导师的保护伞,并且它将一直保持这些事情的发生。

因此,出于这些原因,我想问:研究生和博士生导师的权利是否太大?他们能决定学生不毕业是否合理吗?如果这个问题不合理,应该解决吗?如何?什么时候能解决?学校是否有连带责任来负担辅导教师的费用?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学校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最后,我想对那些仍然受压迫的学生说:每个人都知道生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生活有时很艰难,但并不意味着生活充满坎坷。总会有解决的办法,但是生命只有一次。

人生难免遇到风浪,愿你能乘风破浪,熬过云开雾散,看到生命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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