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子哥”法官蔣登忠用“痴愛”化解矛盾糾紛

作為一名民事法官,憑著對審判事業的熱愛和執著,20年來,蔣登忠面對各種疑難複雜案件,迎難而上,鐵肩擔道義。用“釘子”精神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蔣登忠多次被評為武岡市、邵陽市“愛崗敬業”道德模範,獲武岡市人民政府嘉獎,繼2012年被評為湖南省優秀法官後,2017年,獲評全國優秀法官。

辦“骨頭案”是痴愛

院裡熟悉蔣登忠的同事給他起了個外號“釘子”。遇到棘手的案子,或者幾經週轉未解決的“骨頭案”,“釘子”哥就發揮作用了。

2009年,被告劉某因15元停車費與原告張某發生爭吵,劉某將張某打成輕傷後逃跑,公安機關立案後在網上追逃將被告抓住。在偵查階段,被告要求對原告的傷勢進行重新鑑定,由於原告不願配合,公安機關最後只有按撤案處理。2013年,原告向武岡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賠償損失。由於該案經歷時間長,原鑑定結果確有瑕疵,該案成為一件很棘手的難案,很多人都不願接手辦理這件案子。

蔣登忠主動請纓,審理該案。蔣登忠仔細瞭解案情,琢磨案件癥結,梳理完畢後,立即上門做原告和原告親屬的工作,先後在原告及被告家裡主持了10多次調解,前前後後跑了2個多月。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他的主持調解下,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以被告賠償原告損失23000元圓滿結案。

“分配給他的疑難複雜案件,他從不推脫,有時還主動請纓,把辦難案當做樂趣和增加成就感的途徑。”在副院長鄧月雲心中,蔣登忠是總能圓滿辦結“骨頭案”的辦案能手。

案結事了是追求

“案子法院判了是可以結案了,如果矛盾還沒有真正化解,那在我這就不算結案。”這是蔣登忠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更是他的行動指南。

根據法律規定,劉某應提供煙花質量不合格的證據,但該證據的獲得一般應通過司法鑑定。面對上萬元的鑑定費用,劉某無力承擔。

從法律角度講,蔣登忠完全可以以證據不足駁回劉某的起訴,但他沒有這樣做。為了真正化解這起矛盾,他先後找到灣頭橋鄉政府主管安全生產的政法書記、綜治辦主任和武岡市安監局進行協調,同時他又多次做原告劉某的工作,分析利害。

嚴肅認真是作風

每天早晨送完小孩上學後,蔣登忠總是第一個到辦公室,打掃衛生,翻看專業書籍,十年如一日。他非常重視細節,在審閱案卷材料時,他會反覆核對證據,吃透案件材料,不允許證據鏈中出現虛假證據和無關證據。

因此,蔣登忠每每寫完判決書後都會讓其法官助理仔細檢查校對,然後自己反覆檢查無誤後才會發送到當事人手中。儘管近幾年來案件猛增,辦案壓力也與之俱增,他仍然堅持反覆檢查校對的程序,為的就是讓每一個案件當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相信法律,相信法院。

匡扶正義是使命

紮根在基層人民法庭,蔣登忠經常奮不顧身地用自己身體擋在弱勢一方前面,保護弱勢一方免受傷害。

2016年,湖北籍患有間歇性精神疾病的女當事人張某第4次被其丈夫告到法院起訴離婚。蔣登忠開庭審理完畢後,張某開始指著其丈夫大罵,走出審判庭時,眼看其丈夫拖著張某準備對其拳腳相加,蔣登忠想也沒想,一個箭步衝上去擋在張某前面,阻止了其丈夫的家暴行為。

拓展生命厚度是本色

一出院還在恢復期,蔣登忠就回到法院照常上班,每天樂呵呵的跟沒事人一樣,不知道他病情的人絕對猜不出眼前這個總是笑著的人正在頑強地和癌症做抗爭。

大家勸他在家休養,等康復了再上班也不遲,他不樂意:“辦案子,已經是一種習慣,一天不辦案子,我反而更難受,況且,不辦案子,閒下來也更容易胡思亂想,還不如辦案子來得踏實”。

“釘子雖小,但只要善於擠,善於鑽,再硬的木板也能夠鑽進去。” 蔣登忠相信,用自己的微薄之力也能彰顯社會主義法治的公平正義。


通訊員:夏勇、王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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