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人,我市上調最低工資!6月1日起執行

莱芜人,我市上调最低工资!6月1日起执行

好消息

我市上調最低工資

6月1日起執行

莱芜人,我市上调最低工资!6月1日起执行
莱芜人,我市上调最低工资!6月1日起执行

據悉,山東省政府近日公佈全省最低工資標準併發布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調整後,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分別為1910元、1730元、1550元。同時,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三檔分別為19.1元、17.3元、15.5元,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5.5%,這兩項標準將從今年6月1日起執行。其中,我市均執行第二檔。

據工作人員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違法行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並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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