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哪年開始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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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在1951年就有所謂的保險,不過我們當時的保險叫做勞動保險,受勞動保險條例約束,也建立了相應的勞動保險金,有工會管理。

後期,由於我們企業的國有化,慢慢給職工養老,就成了企業的終身責任。

因為,我們以前並沒有為企業破產改制的規定。後來確實有一些國有企業的經營困難,給職工發不起工資,更發不起養老金。導致職工和老人生活困難。

於是我們國家在1991年推動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初始的養老保險制度都是有企業繳納。

從1995年開始,我們國家要求各地為職工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職工也繳納一部分養老保險了。不過最初規定的比例非常低,是3%。而且要將企業交納的一部分劃入職工統籌賬戶。

當時的養老保險制度普遍都是實繳制,積累型的保險。由於我們計算方法有問題,職工的退休待遇普遍不高。

因此2006年,國家又實施了養老保險計算辦法改革。


現在的計算公式都是從那時候改革而來。
因此,一般來說,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都是從1991年之後開始有的。

但是,我們的養老金是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另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是對沒有個建立個人賬戶之前的參加工作時間的一種補償方案。相當於沒有建立個人賬戶之前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這就是我們社保制度的一些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暖心人社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中國社會保險最大的特點是缺位與福利早熟並存。制度的缺位是指對農民的保障制度缺位,福利的早熟是指城市中某些項目福利水平太高。

1951年2月政務院公佈了《勞動保護條例》,標誌著新中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的建立,其保障對象是企業職工,保險項目包括疾病、負傷、生育、醫療、退休、死亡和待業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辦法遵循的是1952年12月公佈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從20世紀50年代初到1966年期間,社會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監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監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齡結構輕且經濟發展較快的情況下,這一制度運行良好。

1966年後,社會保險制度轉變成企業保險制度。從保險理論的角度看,這一改變是一種退步,因為它違背了保險大數法則的前提。

企業保險制度之所以能夠運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時企業人口結構年輕化,退休人口不多,養老負擔不重,醫療負擔也不重,直到1978年,仍有30個在職人員來養一個退休人員;另一方面,在各行業、各企業內部,贍養率雖然也是不同的,但是當時國有企業幾乎是一統天下,而國有企業的最後“老闆”都是國家,企業的盈虧、企業負擔的輕重無關企業的痛癢,所以人們對企業保險制度並無太敏感的反映。

1984年,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進入到改革階段。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首先是從項目開始的,當以企業為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日益成為企業的負擔時,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了對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嘗試。

經過20年的努力,中國建立起了以城鎮職工為保障對象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主要項目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養老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統賬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十項全能斜槓青年

二十年前就看透騙人的保險了,投保前說的都是你滿意的說法,投保後就變成另一個嘴臉了,中國保險99都是騙人的,見過一次事故,事故發生後出現兩種情況,事故發生後通知保險公司了,來人看了以後告訴工廠,你們的情況保險公司不能賠付,當然有很多理由了,經過工廠商量後,帶幾十萬二次去保險公司,既然賠付了,工廠不但沒損失,還賺錢了,個人家庭財產投保了,幾個月後發生火災,保險公司勘察完了以後就給了一句話,自己的責任不能賠付,(失火原因是高壓線碰到低壓線),經過電力公司,保險公司多方溝通無果,最後不了了之,

不投保不生氣,免得麻煩保險公司了


李雲龍133158548

看你是男的還是女的,社會養老保險最低要交15年,現在男的一般是60歲退休,女的是50歲退休,如果你是男的可以在45歲繳費,正好交夠十五年退休,女的話可以選擇35歲繳費,正好交夠十五年退休。若是提前繳費的話,就得繳到退休年齡,若是男的40歲繳養老保險的話,得繳20年到退休年齡才可以退休。不過繳的多,退休的時候領的也會比其他人繳15年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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