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哪年开始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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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在1951年就有所谓的保险,不过我们当时的保险叫做劳动保险,受劳动保险条例约束,也建立了相应的劳动保险金,有工会管理。

后期,由于我们企业的国有化,慢慢给职工养老,就成了企业的终身责任。

因为,我们以前并没有为企业破产改制的规定。后来确实有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困难,给职工发不起工资,更发不起养老金。导致职工和老人生活困难。

于是我们国家在1991年推动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初始的养老保险制度都是有企业缴纳。

从1995年开始,我们国家要求各地为职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工也缴纳一部分养老保险了。不过最初规定的比例非常低,是3%。而且要将企业交纳的一部分划入职工统筹账户。

当时的养老保险制度普遍都是实缴制,积累型的保险。由于我们计算方法有问题,职工的退休待遇普遍不高。

因此2006年,国家又实施了养老保险计算办法改革。


现在的计算公式都是从那时候改革而来。
因此,一般来说,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都是从1991年之后开始有的。

但是,我们的养老金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对没有个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参加工作时间的一种补偿方案。相当于没有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这就是我们社保制度的一些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暖心人社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中国社会保险最大的特点是缺位与福利早熟并存。制度的缺位是指对农民的保障制度缺位,福利的早熟是指城市中某些项目福利水平太高。

1951年2月政务院公布了《劳动保护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其保障对象是企业职工,保险项目包括疾病、负伤、生育、医疗、退休、死亡和待业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办法遵循的是1952年12月公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1966年期间,社会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监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监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龄结构轻且经济发展较快的情况下,这一制度运行良好。

1966年后,社会保险制度转变成企业保险制度。从保险理论的角度看,这一改变是一种退步,因为它违背了保险大数法则的前提。

企业保险制度之所以能够运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时企业人口结构年轻化,退休人口不多,养老负担不重,医疗负担也不重,直到1978年,仍有30个在职人员来养一个退休人员;另一方面,在各行业、各企业内部,赡养率虽然也是不同的,但是当时国有企业几乎是一统天下,而国有企业的最后“老板”都是国家,企业的盈亏、企业负担的轻重无关企业的痛痒,所以人们对企业保险制度并无太敏感的反映。

1984年,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到改革阶段。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首先是从项目开始的,当以企业为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日益成为企业的负担时,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了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尝试。

经过20年的努力,中国建立起了以城镇职工为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主要项目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养老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统账制度)、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十项全能斜杠青年

二十年前就看透骗人的保险了,投保前说的都是你满意的说法,投保后就变成另一个嘴脸了,中国保险99都是骗人的,见过一次事故,事故发生后出现两种情况,事故发生后通知保险公司了,来人看了以后告诉工厂,你们的情况保险公司不能赔付,当然有很多理由了,经过工厂商量后,带几十万二次去保险公司,既然赔付了,工厂不但没损失,还赚钱了,个人家庭财产投保了,几个月后发生火灾,保险公司勘察完了以后就给了一句话,自己的责任不能赔付,(失火原因是高压线碰到低压线),经过电力公司,保险公司多方沟通无果,最后不了了之,

不投保不生气,免得麻烦保险公司了


李云龙133158548

看你是男的还是女的,社会养老保险最低要交15年,现在男的一般是60岁退休,女的是50岁退休,如果你是男的可以在45岁缴费,正好交够十五年退休,女的话可以选择35岁缴费,正好交够十五年退休。若是提前缴费的话,就得缴到退休年龄,若是男的40岁缴养老保险的话,得缴20年到退休年龄才可以退休。不过缴的多,退休的时候领的也会比其他人缴15年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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