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課間打鬧受傷,校方擔責嗎?

高中生課間打鬧受傷,校方擔責嗎?

答:就你描述的情況來看,你不能向學校請求賠償,只能向致你女兒受傷的那方請求全部賠償。

雖然,校方作為教育機構對學生負有一定教育、管理職責,但二人作為高一學生,雖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也應對自己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有相應的認識,且二人發生打鬧是在課間時間,校方派老師在教室隨時監督、掌控學生動向既無必要亦不現實,且學校已履行了相應的日常安全教育、提示義務。故學校的行為並無不當,你不能向學校請求賠償。致你女兒受傷的那位同學應該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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